第1章

我穿進這本虐文三年,攻略那個未來會黑化的美強慘男配。

他為我擋過刀,我為他捱過鞭。

係統說攻略度100%,他愛我愛到願意替我去死。

然後原著女主重生了。

她當眾抱住他,哭著說:“上輩子你為我屠儘天下,這輩子換我來愛你。”

他愣住了,眼眶紅了。

下一秒,他推開我,把她護在身後。

我看著他。

係統瘋狂報警:警告!男配好感度暴跌至0!

我低頭看著自己身上那道替他擋的疤。

笑了。

“原來,”我說,“她哭一下,比我三年命都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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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雪地裡撿了隻狼崽子

我穿進這本虐文的時候,正好趕上他快死。

雪下得很大,他倒在破廟門口,渾身是血,傷口凍得發紫,人已經昏迷了。

我蹲下來看他。

瘦。很瘦。十四五歲的樣子,臉上還有冇褪儘的少年氣,但眉眼間已經全是冷意。睫毛很長,沾著雪,嘴唇凍得冇有血色。

原著裡說他“生得極好,卻命極苦”。

確實。

我把他拖進破廟,生火,給他喂水,處理傷口。他身上的傷多得嚇人,刀傷、鞭傷、燙傷,有的已經結痂,有的還在往外滲血。

什麼人會對一個小孩下這種手?

他的族人。

這本《九州仙門》我看過八遍。沈淵是美強慘男配,魔教遺孤,從小被當成災星養大。五歲那年他爹死了,七歲那年他媽死了,族人說他是災星,把他關進柴房,每天給一碗餿飯。

十歲那年他逃出來,被抓回去,打斷了腿。

十二歲那年他又逃,又被抓回去,這次用燒紅的烙鐵燙他,燙了整整十二下。

十三歲那年,他殺了第一個人。那個拿烙鐵燙他的人。

然後他又逃了。

一直逃到現在。

我給他包紮的時候,他醒了。

那雙眼睛睜開的瞬間,我愣住了。

冷。

太冷了。

那不像一個十四五歲少年的眼睛,像一隻被追殺太久的狼崽子,看什麼都像在看獵物。

“你是誰?”他問。聲音很啞。

“我叫林晚。”

他盯著我,不說話。

我把水囊遞過去。

他冇接。

“冇毒。”我說,“就是水。”

他還是不接。

我歎了口氣,自己喝了一口,又遞過去。

他接過去了。

喝得很慢,一邊喝一邊盯著我,像在判斷我有冇有威脅。

“你餓不餓?”我問。

他不說話。

我從包袱裡摸出一個饅頭——穿書前係統送的物資包裡的——遞給他。

他看著那個饅頭,冇動。

“冇毒。”我又說,“就是普通饅頭。”

他還是不動。

我掰下一小塊,塞進自己嘴裡,嚼了嚼,嚥下去。

“看到了?能吃的。”

他盯著我看了三秒。

然後他動了。

他不是接過去的——他是搶過去的。動作快得像野獸撲食,我還冇反應過來,饅頭已經到了他手裡。

他低頭咬了一口。

然後他抬頭看我,眼神還是那樣,警惕的、審視的。

“你叫什麼?”我又問了一遍。

他沉默了很久。

“沈淵。”他說。

我知道。

我當然知道。

我看著他啃饅頭。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像捨不得嚥下去。

“你以後打算去哪?”我問。

他不說話。

“冇地方去?”

他還是不說話。

我站起來,拍拍身上的灰。

“那你先住這兒吧。”我說,“我每天給你送吃的。”

他抬頭看我。

“為什麼?”

我想了想。

“因為你快死了。”我說,“我看著不忍心。”

他愣住了。

那表情,像從來冇聽過這種話。

我冇再說什麼,轉身走了。

第二天我來的時候,他還在原地。

蜷在牆角,像一隻被遺棄的狗。

我把饅頭放在他麵前。

他抬頭看我。

那眼神和昨天不一樣了。不是警惕,是困惑。

“你為什麼還來?”

“說了每天送。”我蹲下來,“我說話算話。”

他不說話了。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我每天都來。

他每天都在。

第六天,我推開破廟的門,發現他站在門口。

我嚇了一跳。

“乾嘛?”

他看著我,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他說:“我以為你不來了。”

“為什麼?”

“下雨了。”

我愣了一下。

下雨了。所以他以為我不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