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這是誣陷

“誰說冇狀紙就不能告?”

高俊采取第二方案,攤手道:“皆因牛二惡行太多,幾乎無法用狀紙列舉,所以我敲鑼打鼓邀來街坊,請大家用萬言狀。”

“萬言狀?”

裴士誠想拍案起身,卻又忍住了。

最終被弄的有些不來氣,可大宋還真有這規矩。這也是程式中唯一可以不用狀紙就起訴的狀態。

“何來萬言狀?你說牛二惡行多,比你多嗎?譬如什麼惡性,高小衙內不妨例舉?”

裴士誠耐著性子眯起眼睛。

高俊走前一步:“關於少爺我的事,即使有人告也是另案處理。何況,現在處於民不舉官不糾狀態。知縣大人似乎更應該著眼於牛二?”

被此君指出錯誤後,裴士誠有些惱怒,卻很無奈這就是宋律,這孫子來的時候應該是做了功課的。

老裴便隻得耐著性子道:“也罷,外麵聚集了許多人。但所謂萬言狀有個要件,必須是他們自發,不能是你糾集串供?”

高俊微笑抱拳道:“小生髮誓,一句話冇對街坊說過,也冇糾集誰,甚至冇看過他們一眼。我隻是喜歡耍威風,邊走路邊讓丫鬟敲鑼,鑼便宜啊,敲爛一個換一個。”

“你……”

裴士誠一陣頭疼,想拍下驚堂木說他戲弄公堂,卻遲疑了。

先不說這傢夥是高太尉家的禍害,隻說他這番辯詞,即使是個普通文人訟棍說出來,也等於是對裴士誠的將軍。

規矩就是規矩,而高俊此番的行為,基本符合規矩。

最終,裴士誠很煩的樣子招手:“叫進來叫進來,把那些人全叫進來。讓本官聽聽這些好事份子都有什麼說辭,總不能不讓他們說話吧。”

“是,大人。”

差衙急忙集合人馬過去維持秩序了。

參差不齊的大頭百姓進來後就熱鬨了。

儘管毫無規矩,弄的猶如菜市場,卻真的開始了萬言狀。

皆因牛二口碑太壞,眼看有貴人要把他弄進去,平日裡苦於借不到東風的人們,有四分之一開始情緒激動的數落牛二罪狀。

另外的那些總歸保守,害怕現在說話,萬一整不死牛二,將來會被報複。

誰都知道被牛二有多狠,被他捅了的人又不是一個兩個那麼少。

裴士誠隻得耐著性子,聽著這些百姓控訴牛二。

到最後,裴士誠拍下驚堂木:“好,狀紙有了,現在證據呈上?”

這下全部懵逼,你望我我望你,都不說話了。

高俊抱拳道:“大人,天下不是所有事都能說清,也不是所有事都會留下證據。我記得無物證情況下,有三個以上、含三個可信證人的證言,可以強行定罪?”

裴士誠眯起眼睛:“這的確是宋律,但有先決條件是同一案件下。你們此番出言檢舉雖有十一人,卻涉及案件五花八門。這樣一來隻能引用特彆刑律,須有十二個可信證人簽字落證,證明‘雖無證據,但牛二其人罪大惡極’,即使是這樣,冇物證也不支援極刑,最多能發配三千裡。而一但翻案,但凡作證之人都要承擔重刑,於是還需要言證之人,在東京有產業作保。”

牛二聽後雙眼發黑,這nima簡直是官官相互,裴士誠這狗官看似在嗬斥,實際等於是教唆高衙內怎麼湊足最後一個要件。

想到此處,牛二急忙轉身,擺出凶神惡煞的模樣,卻以死神的目光看著街坊們。

導致原本情緒激憤的百姓紛紛後退。

“證人,有最後一個可信證人嗎!”

裴士誠提高聲音,一副如果冇有那麼本官很忙的態勢。

“我趙明誠算可信證人嗎?”

這時,一個衣著華麗的俊俏公子哥撥開了群眾,走入堂內:“太學生趙明誠,見過知縣大人。”

裴士誠雙眼一黑,無奈的看牛二一眼像是在說“這次你死定了”。

接下來,趙明誠邊寫證言邊道:“有次在景秀茶坊飲茶,我親眼見到此牛二勒索外地商客,所言屬實,願意簽押併爲此證言負責。”

裴士誠偏開頭,再次尋思:此賊死定了,三千裡能去哪呢?他牛二雖不是個東西,但也算得被“權貴迫害”的要件,不妨在三千裡內給他個好去處罷了。

“狗官!你們這些狗官官官相護,殘害忠良!”

牛二氣急敗壞了起來,破口大罵往前衝,連差人都撞翻了。

卻又被“群眾”之一的楊誌猶如小雞似的按倒在地,用腳采著。

險遭此賊襲擊的裴士誠氣炸了肺,湊近刑案押司低聲問:“三千裡內,最壞的去處是哪?”

“自然是陝西,老種經略相公麾下。”那老押司答道。

就此,裴士誠鐵青著臉轉身上坐,一拍驚堂木喝道:“牛二被足夠證人證明罪大惡極,考慮到缺乏物證而免除極刑,但立即驅離東京,發配往陝西老種經略相公麾下報效朝廷五年,希望,大西北的風沙把你那肮臟人格洗練的乾淨些。”

“冤案!這是誣陷!”

牛二仰頭長嘯,卻被剛剛那兩惱火了的差人狠狠幾殺威棒後,安靜了下來。

裴士誠眯起眼睛道:“冤案嗎?好啊,你慢慢翻案吧。在西北好好表現,若取悅了老種相公,即使有他出麵也不可能翻案的,最多說情改判輕些。但這卻是謬論,因為若你好用,老種必不回放你離開軍營,就斷無給你減刑之理。若你不好用,會發生什麼本官就不知道了。反正死在種師道手裡的人命過萬,有蠻子敵人的,也有作奸犯科賊配軍的,你好自為之。”

對高俊來說,懵逼是有些的。

哪曉得宋律當中竟也藏著這有特彆用途的“口袋條款”,最終可以引用上。

想想也是,即使是後世文明時代,許多國家也都有不少類似的口袋罪名。

而且說起來,後世科技和取證手段缺乏的那些年景,還真有過“三證人就可無物證定罪”時期。否則社會治安最恐怖的那幾時期,嚴打根本執行不下去。

此番十二個毫無相關性且冇有串供的證人,其中一人是高太尉家公子,一人是當朝宰相趙挺之的兒子,一起參與作證背書才把牛二送入大佬,還不支援極刑。

這已經算他的造化,已算是老裴居於法理框架內在儘力保護他牛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