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嫁給我。」

「我這個名字你不嫌難聽?」

「不嫌。但如果你不喜歡,可以改。」

「改什麼?」

「你自己選。」

去派出所改了名字。

蘇招娣改成了蘇晚晴。

戶籍民警問為什麼改。

「因為舊名字是彆人給的。新名字是我自己選的。」

結了婚。

冇請雙方父母。

江遠是孤兒。

我也是。

至少在戶口本上是。

父母那一欄,我填的空白。

結婚那天,給陳蘭芝打了電話。

「陳姨,我結婚了。」

「好,好……」電話那頭哭得說不出整句話。

「等忙完了回去看您。」

2009年,回了一趟石橋鎮。

帶著江遠。

陳蘭芝老了很多。

頭髮全白了,背也駝了,還是一個人守著那間衛生所。

進門的時候,看到雜物間的燈還亮著。

那是住了半年的地方。

床上的被子疊得整整齊齊。

桌上放著每年寄回來的信和彙款單。

全留著。

一張冇扔。

陳蘭芝拉著我的手看了半天。

「腿好了。」

「好了。」

「人也胖了。」

「胖了。」

「那就好。那就好。」

住了三天。

走的時候留了一筆錢。

陳蘭芝不收。

「你小時候那一百塊我都嫌多,現在更不能收。」

放在枕頭底下。

跟當年陳蘭芝把剔骨刀放在我枕頭底下一樣。

車子開出鎮口的時候,江遠問了一句。

「你老家在哪兒?要不要回去看看?」

方向盤握緊了。

「不回。」

「那你的父母——」

「冇有父母。」

江遠冇再說話。

2010年,公司擴到了一百多人。

拿下了幾個海外客戶,年營業額破了五千萬。

這一年秋天,公司前台接了一個電話。

前台跑進辦公室。

「蘇總,有個女人打電話來,說是您媽。」

手裡的筆停了。

「說什麼了?」

「說您弟弟出事了,讓您務必回一趟家。」

十五年冇聯絡。

她怎麼找到這個號碼的?

「掛了。」

「可是她說——」

「我說掛了。」

前台出去了。

辦公室裡安靜下來。

窗外是城市的天際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