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洵結婚的第八年。他的白月光再次鬨脾氣要名分。「簽了吧,這次是認真的。」李洵點了支菸,話語很淡:「你隻要不鬨,我保證你不會吃虧。」離婚協議最後由我七歲的兒子遞上。「媽媽,方阿姨確實更適合我爸。」李時安臉上的冷靜,和李洵如出一轍。「何必鬨到最後兩相厭呢?很不體麵。」我定定看著男孩兒,卻怎麼也說不出那句「好」。直到意外車禍,我在醫院醒來。記憶停留在了十八歲。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