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最近宋阿姨有冇有再製造噪音?你們的睡眠怎麼樣?”

劉某搖了搖頭:“自從我去社區反映情況後,她倒是安靜了幾天,我們老兩口也能睡個安穩覺了。其實,我們也冇有彆的要求,隻要她以後不再踩踏地板,不再製造噪音,不再破壞我們家的房門,就夠了,至於賠償,隻要她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房門損壞也不大,我們就不追究了。”

看到劉某如此寬容,調解員心裡十分欣慰:“劉大爺,您真是通情達理,太感謝您的理解和包容了。鄰裡之間,就是要這樣,互相體諒,互相包容,才能和睦相處。”

隨後,調解員再次來到宋某家,將劉某的想法轉達給了她,同時,也向她講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宋阿姨,劉大爺人特彆好,他知道您身體不好,也理解您的難處,隻要您以後不再製造噪音,不再破壞東西,他就不追究您的賠償責任了。但您要知道,您之前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

調解員拿出隨身攜帶的法律條文,耐心地向宋某講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您和劉大爺是樓上樓下的鄰居,應當互相體諒,互相包容,您製造噪音、破壞他的房門,已經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第二十六條規定,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您之前劈砍劉大爺家的房門,已經屬於任意損毀公私財物,要是劉大爺追究起來,您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聽了調解員的講解,宋某的臉上露出了愧疚的神色,低下了頭:“我知道錯了,我當時也是一時糊塗,心裡太著急,太委屈了,才做出了那樣的事情,我不該踩踏地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