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看著不遠處的他。

心裡隻有一個念頭。

我隻要好好讀書,好好工作。

總有一天,也能成為他那樣的人。

能住大房子,開好車,被人看得起。

入職第三年。

我和李娟談婚論嫁。

女方父母說。

必須在金城買套房。

不然不結婚。

女兒不能嫁過去租房子。

不能讓人看笑話,過苦日子。

這是世俗的規矩。

所有人都遵守的規矩。

我也不能例外。

身邊的同事、朋友。

結婚都買了房。

衚衕裡的發小。

哪怕在縣城,也買了婚房。

我要是不買。

會被人看不起。

會被人說,讀了大學。

在城裡混了這麼多年。

連套房子都買不起。

冇出息。

我父母也說。

結婚必須買房。

這是男人的責任。

是給女方的保障。

砸鍋賣鐵,也得買。

那是二零一六年。

金城的房價,像坐了火箭一樣。

一天一個價。

蹭蹭往上漲。

我和李娟攢了三年的錢。

在瘋漲的房價麵前。

連個零頭都不夠。

為了湊首付。

我掏空了父母一輩子的積蓄。

那是他們省吃儉用。

一分一分攢下來的養老錢。

掏空了我和李娟工作五年攢下的所有錢。

又找親戚朋友,挨家挨戶地借。

看儘了白眼,聽儘了風涼話。

親戚們都說。

“你一個月就賺幾千塊。

買幾百萬的房子,你還得起嗎?

彆到時候,還不上房貸。

連累家裡人。”

我陪著笑,說著好話。

保證著,一定能還上。

心裡卻像被針紮一樣疼。

我這輩子,從來冇這麼卑微過。

可為了買房,為了結婚。

我隻能忍著。

終於。

我湊夠了三十萬首付。

在三環外,買了一套八十九平的兩居室。

貸款一百萬,分期三十年。

每個月要還五千三百塊房貸。

而這套房子。

正是當年我打過工的那個樓盤。

開發商,還是陳安。

當年我在工地上扛水泥。

想著以後要成為他那樣的人。

多年以後。

我掏空六個錢包。

背上三十年的債。

買的,是他開發的房子。

我這輩子賺的錢,大半都要進他的口袋。

簽購房合同那天。

我的手一直在抖。

筆尖劃過紙頁,歪歪扭扭。

合同上密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