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還攥在手裡,雨水順著傘尖滴在她腳邊。
“陳默,”她叫了我的名字,大概是從老周那裡聽說的,“下次見。”
她說完轉身就走了,走得很快,米白色的毛衣在灰濛濛的人群裡越來越遠。站在地鐵口的時候我忽然意識到一件事-她說“下次見”,好像很篤定會有下次。
那之後冇過多久,我們就在一起了。
說是“在一起”,其實更像是我被她一點一點收編。她開始出現在我公司樓下,抱著一個保溫桶,說她煲了湯,路過順便帶給我。我說你不用這麼麻煩,她說:“不麻煩,我想見你。”
她說這話的時候理直氣壯,好像“想見你”是一件天經地義的需要被滿足的事情。我被這種理直氣壯震住了。
在這之前,我的生活裡從來冇有出現過這樣的人。我的同事、客戶、上司,每個人都活得目的明確,見人要說三分話,做事要留七分餘地。我以為人和人之間就是這樣-禮貌、疏離、各取所需。
但林晚不是。她想對一個人好,她就直接去做了,不計算成本,不考慮回報,甚至不在乎對方需不需要。
我一開始是不習慣的。我不知道該怎麼接受彆人對我好,因為在我的概念裡,任何事情都有代價。她給我送湯,我第一反應是-她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她在我加班的時候來陪我,我想的是-她是不是太閒了?她往我西裝口袋裡塞暖寶寶,我甚至覺得有點煩,因為我不需要這些東西。
但她從不在意我的反應。或者說她在意,但她不表現出來。她隻是做她想做的事情,把湯遞到我手裡,把暖寶寶塞進口袋,說一句“早點休息”就走了。
慢慢地,我開始習慣。習慣保溫桶的分量,習慣口袋裡暖寶寶的溫度,習慣她在我加班的時候發來一條訊息-“今天畫了幅新的,給你看”,然後附一張她的畫。
她的畫全是暖色調的。橘色的黃昏、淡粉的雲、金黃的麥田、淡藍的海。每一幅都像是被陽光浸泡過的,透著一股讓人想靠近的溫度。她說她的夢想是出一本自己的繪本,畫一個關於等待的故事。
我問她等什麼。
她看著我笑了一下,說:“等你呀。”
我當時以為這是一句情話。後來才明白,她真的是在等-等我不那麼忙,等我記得她的生日,等我能在她說“今天好累”的時候多問一句“怎麼了”,而不是回一個“嗯”。
在一起的第一個冬天,她在我最常穿的那件灰色西裝內袋裡縫了一塊手帕。淺灰色的棉布,角上繡了一朵小小的白色的花。我一開始冇發現,是去乾洗店的時候店員提醒我的。我拿過來看了看,花繡得歪歪扭扭的,針腳也不太齊,能看出來是新手。
我問她這是什麼花。她紅著臉說:“晚香玉,是...是我名字裡的晚。你彆笑,我第一次繡東西。”
我冇笑。但我盯著那朵小花看了很久。內袋是西裝裡最隱蔽的位置,除了我自己冇人會知道那裡有塊手帕。可她的手藝就藏在那個角落裡,像她的感情一樣,安安靜靜的,不求人知。
從那以後,我養成了一個習慣。每次穿西裝,我都要摸一下那個口袋,確認那塊手帕還在。開會的時候,我偶爾會把手伸進西裝內袋,指尖碰到那塊柔軟的布料,就像碰到她溫熱的手指。
但我從來冇告訴過她。
在一起第一年,她在我生日那天送了一本《小王子》。精裝版的,封麵是深藍色的夜空和金色的星星。她說這本書最適合大人看,尤其是像我這樣冷冰冰的大人。我翻了翻就丟在書架上了,她替我收起來,說“等你有空再看”。
“等我有空”-這句話我大概跟她說過一百遍。等我有空就陪你去看那場電影。等我有空就去吃你說的那家火鍋。等我有空就和你一起去旅行。等到最後,什麼都冇做。
但她從來不催我。她隻是安安靜靜地把那本《小王子》放在書架最顯眼的位置,每次來都會調整一下角度,確保封麵朝外。我從來冇想過她為什麼那麼在意那本書的位置。後來我才知道,她在裡麵夾了東西。
在一起的第二年,我升了職。
加班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