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夜裡睡不著,那些畫麵就會自己冒出來。

我三歲的時候,還不會說話。不是不會,是不能。醫生說是天生的,治不好。院長說,那就養著吧,養大了能乾活。

我六歲的時候,開始幫食堂洗碗。手小,夠不到碗底,就墊著腳,使勁往裡伸。洗完一摞碗,手泡得發白。

有一次,我洗著洗著,碗掉在地上摔碎了。阿姨跑過來,打了我一巴掌,罵了什麼。我聽不見,但我知道她在罵我。我蹲下去,一片一片撿碎碗片,手指被劃破了,血滴在地上。阿姨又踢了我一腳,讓我滾。

我就滾了。跑回房間,自己用布條纏住傷口。冇人來看我。

我八歲的時候,有個女孩問我:“你為什麼不會說話?”

我看著她,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她等了一會兒,冇等到答案,就走了。

從那以後,再也冇人問我這個問題。

我十歲的時候,有對夫妻來領養孩子。他們看了我一眼,問老師:“會說話嗎?”

老師搖頭。

那對夫妻就走了。

我站在那,看著他們的背影。我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但我知道,他們不要我。

後來又有好幾對夫妻來。每次都是看一眼,問一句,然後走。

我慢慢明白了:我是不被人要的那種人。

十五歲,孤兒院讓我離開。老師說,你長大了,該自己活了。

我揹著一個小包袱,站在門口,不知道往哪走。

老師塞給我一張紙條,上麵寫著一個地址,說那裡能租房,便宜。

我就去了。

那個地下室,一住就是十一年。

十一年裡,我學會縫衣服。一開始給人打下手,後來自己接活。賺得少,但能活。

十一年裡,我冇交過一個朋友。不是不想,是不敢。誰會和一個聾子做朋友呢?

十一年裡,我冇談過一次戀愛。冇有人追我,我也不知道怎麼追彆人。

十一年裡,我越來越安靜。不是那種安靜的安靜,是那種——心裡什麼都冇有的安靜。

就像現在。

我躺在這裡,想著今天那個媽媽抱孩子的樣子。

我想:被抱著是什麼感覺呢?

我不知道。

我伸手,抱住自己。

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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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傳來聲音。我聽不見,但我能感覺到玻璃在微微震動。可能是打雷了。

我翻了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