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很遠。

我抱著念念,走了一個多小時。

到了。

一個小土堆。一塊木牌。冇有照片。

就寫著幾個字:張有根之墓。

張有根。

老張叫張有根。

我站在墳前,很久。

念念在我懷裡,睡著了。

我蹲下來,看著那個木牌。

我在心裡對他說:

老張,念念我會養大的。你攢的三百七十六塊五毛,我會給他買奶粉,一勺一勺喂他。你站在雨裡讓我們躲雨,念念長大了我會告訴他。你擋在我們前麵被那個女人打,念念長大了我也會告訴他。你女兒叫張小花,小名花花,念念長大了,我還要告訴他。

他會知道,有一個老爺爺,叫張有根。

他會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人擋在我們前麵。

他會知道,有人一輩子撿破爛,攢了三百七十六塊五毛,給一個不是自己孫子的小孩買奶粉。

他會知道,你最後寫的那句話:

**我有人記著了。**

老張,你有人記著了。

我記著你。

念念也會記著你。

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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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回到屋裡,我把念念放在床上。

他醒了,坐在那,看我。

我拿出老張的本子。

又看了一遍。

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

看到最後那行字。

我拿出自己的本子,在老張本子的最後一頁,他寫的“我有人記著了”下麵,加了一行字:

**“老張,我也有人記著了。念念記著我。我記著你。我們都記著。”**

然後把兩個本子並排放在枕頭下麵。

躺下來,看著念念。

他睡著。小嘴輕輕地吸。

一下,一下,一下。

我伸手,輕輕放在他胸口。

感覺到那一下一下的心跳。

一下,一下,一下。

像針穿過布的時候,手指傳來的震動。

像我還活著的證據。

像老張還在。像那些幫我的人還在。

像這個世界,偶爾會亮起來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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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老張走了三十三天了。

每天早上開門,我還是會看一眼那個路口的方向。空空的。但我知道,他不會回來了。

念念會爬了。

他趴在床上,屁股一拱一拱,往前挪。挪不動就哼哼,哼哼完了繼續拱。我看著他想笑,笑著笑著,又笑不出來了。

老張要是還在,肯定會來看他爬。肯定會蹲在床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