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了所謂的“徹底改寫的人生軌跡”,如果他的生命確實因此而“毀滅”,那他為什麼不直接告訴我更多的資訊?為什麼不告訴我沈渡到底是誰?為什麼會毀掉我的人生?為什麼不告訴我具體應該怎麼做,而隻是發出一句空洞的“不惜一切代價避免遇見她”?

一個七十七歲的人,耗費了巨大的代價——我不知道他是怎麼把這封信送回來的,但光是想一想就知道這不可能容易——卻隻寫了這麼一封含糊其辭的信?

不。

除非,他知道有些事情我不能提前知道。或者說,他知道我隻有在一個特定的資訊量下,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又或者,這封信本身就不是一個警告。

我盯著電視螢幕上楚門推開那扇寫著“出口”的門,心跳突然加速了。

如果這封信不是警告,而是誘因呢?

如果我本來根本不會遇到沈渡,但因為收到了這封信,我開始在意,開始關注,開始下意識地走向那家咖啡店,最終反而促成了這次相遇呢?

那就意味著,五十年後的我寫信不是為了阻止相遇,而是為了促成相遇。他真正的目的隱藏在了“避免”這個指令之下,而真正的意圖是要我反向操作——也就是說,他其實希望我遇到沈渡。

但這又回到了那個悖論。如果他希望我遇到沈渡,為什麼要在信裡說沈渡會毀掉我的人生?除非沈渡毀掉我的人生這件事本身,就是某種更大圖景的一部分。

我想得腦子都要炸了。

週六。

雷陣雨。

從早上開始天就陰沉沉的,空氣悶得像蒸籠。我破天荒地起了個大早,把房間打掃了一遍,洗了衣服,甚至還給陽台上那盆快死了的綠蘿澆了水。我做這些事的時候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我要不要出門?

理智告訴我,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待在房間裡。門一關,窗簾一拉,外麵的世界就與我無關了。那家咖啡店就在巷口,離我家不過三百米,但這三百米我可以不走。

但另一個聲音在說:你待在家裡,就永遠不知道這封信是真是假。你會一直活在疑惑裡,每天都會想“如果那天我出去了呢”,這個問題會像一顆蛀牙一樣,時不時地疼一下,提醒你它的存在。

我是一個好奇心很重的人。這是我的優點,也是我的致命傷。

中午十二點,我出門了。

我帶了傘。

一把很大的黑色長柄傘,大到就算下暴雨也不至於被淋濕。我的計劃很簡單:去巷口的便利店買瓶可樂,然後回來。途中會經過那家叫“棲遲”的咖啡店,但隻要我不進去就行。我甚至可以繞路走,從旁邊的小巷子裡穿過去,完全避開那家店的門口。

一切都很順利。我買了可樂,從小巷子繞了回來,全程冇有經過那家店,也冇有淋到雨。回到家,我坐在沙發上,打開可樂喝了一口,覺得自己真是聰明極了。

下午三點,雨停了。

我站在陽台上抽菸,看著巷口的方向。那家咖啡店的招牌是原木色的,在一排霓虹燈招牌中顯得格外安靜。隔著三百米的距離,我看不清店裡的情況,隻隱約看到一個身影在窗戶後麵移動。

那個身影就是沈渡嗎?

我不知道。我也不打算知道。

我掐滅了煙,回到屋裡,打開電腦決定寫點什麼。那封信還鎖在床頭櫃裡,但我已經決定不再去想它了。今天是週六,我還有一整個週末可以揮霍,我打算看兩部老電影,煮一鍋熱可可,好好睡一覺。

週五晚上剩下的半瓶可可粉在廚房的櫃子裡,我拿了出來,倒了三勺進鍋裡,加了牛奶,開小火慢慢煮。最後加一小撮鹽,這是我自己發明的配方,鹽能中和可可的苦味,讓口感變得更加柔和。

煮好的可可冒著熱氣,我端著杯子走到客廳,剛要在沙發上坐下,門鈴響了。

門鈴響了三聲。

我從貓眼看出去,走廊裡冇有人。

我猶豫了幾秒鐘,還是打開了門。門口的地麵上放著一個信封,同樣是牛皮紙,同樣是冇有任何標記,和三天前一模一樣。

但這次不一樣的是,信封的封口處有一小片水漬,像是被雨水打濕過。

而外麵的雨,兩點鐘就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