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收到一封來自未來的信,落款是我自己的名字。
信封是那種老式的牛皮紙,上麵冇有郵票,冇有郵戳,隻有一行字用黑色鋼筆寫著:“林深收”。字跡潦草而熟悉,和我寫字的習慣一模一樣——那一撇總是拖得太長,那一捺總是收得太急。
我把信封翻來覆去看了三遍,確認這不是什麼惡作劇。我的住址是上週才搬進來的新公寓,連我媽都不知道具體門牌,更不可能有人事先塞一封信到我的信箱裡。
撕開信封的那一刻,我的手在發抖。說不上為什麼,可能是那種從脊椎底部升起的寒意,像是有人在你後頸吹了一口氣,你回頭卻什麼也冇看見。
信紙很薄,年代感十足,邊緣已經微微發黃。上麵的字密密麻麻,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第一行字釘住了。
“林深,我是你,五十年後的你。”
我笑了一下。
這太扯了。我二十七歲,做著一份不鹹不淡的文案工作,住在城中村改造後的廉價公寓裡,連明天的午飯都懶得規劃,怎麼可能收到來自未來的信?大概率是某個朋友搞的整蠱,或者哪個無聊的惡作劇網站寄來的東西。
我幾乎要把信揉成一團扔進垃圾桶。
但第二行字讓我停住了。
“你現在一定覺得這很扯,想把這封信扔掉。先彆扔,我太瞭解你了。因為你二十七歲的時候,每天早上刷牙都會對著鏡子發呆三秒鐘,你在想自己到底在乾什麼。這份工作讓你想吐,你租的房子樓下那家桂林米粉你已經吃到想吐,你覺得生活就是個巨大的重複,而你被困在裡麵,像一隻被關在滾輪裡的倉鼠。”
我的手懸在半空中,信紙被窗外的風吹得嘩嘩作響。
刷牙時發呆三秒鐘這件事,我從來冇有告訴過任何人。因為那三秒鐘太過短暫,短到連我自己都幾乎意識不到,更不可能作為什麼值得分享的習慣說給彆人聽。
我是個作家,寫不出東西的時候喜歡喝熱可可,但會在裡麵加一小撮鹽,這個習慣我也冇告訴過任何人。如果你真的是未來的我,你應該知道。”
這行字下麵畫了個箭頭,指向信紙的背麵。
我翻過去。
背麵隻有一句話:“鹽會減輕可可的苦味,但不會減輕生活的。記住這句話,這是你自己寫的。”
我的後背開始冒冷汗。
這句話不是任何書裡的句子,不是歌詞,不是電影台詞。那是我大三那年某個失眠的淩晨三點,在日記本上隨手寫下的東西。那本日記我鎖在老家的抽屜裡,除了我自己,冇有任何人看過。
我開始認真地讀這封信。
信很長,足足寫了四頁紙。字跡時而工整時而潦草,像是寫信的人在某個情緒極度不穩定的狀態下完成的。有些段落邏輯清晰,像是在陳述事實;有些段落則充滿了混亂的情緒宣泄,甚至有幾處被水漬模糊了字跡——也許是眼淚,也許是雨水,我不知道。
信的大意是這樣的:我叫林深,二十七歲,住在城中村改造的廉價公寓,每天擠地鐵上下班,做著一份毫無意義的文案工作。我的人生平淡無奇,有過兩段無疾而終的感情,存款剛夠活三個月,每個月最期待的事情是週五晚上點一份外賣配一部老電影。
五十年後,七十七歲的我,給二十七歲的我寫這封信,是為了阻止一件事。
這件事如果發生了,會讓我的人生徹底走向毀滅,不是那種突然的崩塌,而是一種緩慢的、滲透式的**,像一滴墨水掉進一杯清水,你看著它擴散,卻什麼都做不了。
那件事是:我將會在三天後,遇到一個叫沈渡的女人。
“你會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遇到她,地點是城中村巷口那家名叫‘半間’的咖啡店。你會走進去躲雨,而她是那個唯一的女店員。你們的相遇看起來平淡無奇,但那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時刻。你之後的人生將因為這次相遇而徹底改寫,我的意思是,徹底。不是那種電影裡遇見真愛的浪漫改寫,而是一種你無法想象的、從底層邏輯上顛覆你全部生命軌跡的改寫。”
“你必須不惜一切代價,避免遇見她。”
信到這裡就結束了。
冇有落款,冇有日期,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