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跪在地上的私商唯唯諾諾道:“第一位主顧是蒙麵來的,但無論他的穿著,還是其展現的財力,他絕對是一位中層以上的人物。”

“有什麼特徵嗎?”範眾問。

“這個,中等個頭,偏瘦,男性……”

“隻有這些?”範眾蹙眉道。

“我們做私商的,老盯著客人觀察也不好,不是嗎?”

“那他買了多少隻耳朵?”範眾道。

“據說,加起來有十五隻……”

“他一人就十五隻!你們私市一共賣了多少隻耳朵?”米糕這時站出來,親口追問道。

私商略一猶豫,道:“我聽說……大概三十七、八隻吧,隻多不少。”

“三十七?被割耳朵的一共也纔多少人!”米糕激動道。

“畢竟不是所有被害人都上報,這裏麵也不全是真兇幹得不是……”私商囁嚅道。

米糕罵了一句,又咳嗽了幾聲。

範眾卻用平和的語氣道:“再想想,關於這個人還有什麼特點,和其他大主顧相比,有沒有不一樣的地方?”

“這倒是有。”私商拍了下手掌,道:“除了收耳朵,他似乎還收眼球。”

“你們還賣給他眼球了?”米糕問。

“不不不,與耳朵不同,眼球這東西不是肉,一旦破損,其形態有些難以言喻……總之,沒人賣這東西。”私商解釋道。

範眾暗暗記下第一個主顧的特點,隻覺這人似乎擁有極其古怪的目的。不過回想起來,若不是認識詹姆士,也很難想像他會用人耳發酵。

“第二個客人呢?”範眾接著問道。

“這第二個人不是來自中層,雖然他也矇著臉,卻用得是一塊破布。隻聽他怨毒的語調,就像是生活在底層的勞工。”

“特點呢?”

“特點特別鮮明!”私商搶著道:“他大高個,足有一米九多,特別胖,尤其是那個大肚子,鼓成了球!”

聽到這裏,範眾向米糕看了一眼,米糕微微點頭,表示應能通過外表抓到此人。

“那麼這個人買了多少隻耳朵?”範眾問。

“大概有十隻吧。”

一個大胖子,買了十隻耳朵。這讓人不自覺地聯想,他將這些肉串成串,放在火上烤製……

範眾搖了搖頭,屏除這些雜念。他繼續問:“現在說說第三個人。”

“這第三個人是愣頭青,連臉都沒有蒙。”私商嗤地一笑,道。

“那如果你再見到他,能不能認出這個人?”米糕抓住這一點,馬上道。

“這個……恐怕不能,我隻是聽說過,但沒與他做過買賣。”私商道。

“那你知不知道是誰和他做得交易?”範眾問。

“這個……也不知道,私商都矇著臉,我們隻相互傳遞一些訊息,絕不細究是誰傳出來的。”私商一臉為難的表情,道。

範眾嘆了口氣,道:“那你詳細說一說這第三人的特徵吧。”

私商跪直一些,殷切道:“這第三人你們一定能抓到,正如我之前說的,他是個愣頭年,年紀大概二十齣頭,一看就是工人,沒有混幫派或創業。據說他為人非常油滑,買了五隻耳朵,每一隻都要和商人講價。”

話說到這裏,範眾與米糕已覺出不對。他們同時把目光望向詹姆士。

詹姆士站在私商的視覺盲區,聳了聳肩,指了指自己的腦袋。

看來這第三個大主顧,正是詹姆士本人了,

他買了五隻耳朵,也正對應上那充滿血水的罐頭。

米糕失望地搖了搖頭。

接下來,眾人又打聽餘下七、八隻耳朵的情況。

據私商供述,剩下的買家都是散客,他們每人隻買了一隻耳朵,或者是用來加餐,或者餵養寵物。據他說,幫派成員有養狗或是蛇的。

範眾嚴肅道:“還有沒有其他的?你要明白,你提供的情報越多,你就越安全。”

“有的,有的,還有一件有意思的事……”私商立馬道:“那三位大主顧,他們互相見過麵。”

“什麼意思!”範眾與米糕皆渾身一震。

詹姆士亦微不可查地顫抖了一下。

“我這麼說不太準確。”私商道:“事情是這樣,那第二個大主顧和第三個大主顧是同一天來收耳朵的,他們原本各買各的,都想買到更多,但當他們發現對方也是如此,曾站得很近觀察對方。最終,那愣頭青怕了,主動退出競爭,把市場上的耳朵都讓給前者。

“但是無獨有偶,兩天後,第二個大主顧,就是那胖子,又來收購耳朵,這次卻碰上了所謂第一大主顧。這次,那兩人都沒退縮,直接當麵競價。最終第一主顧大獲全勝,他一人包攬市場所有人耳。胖子則白來了一趟。”

私商的這段話,直聽得範眾與米糕瞠目結舌。

範眾走到後麵,拉了詹姆士一把,想把他帶到遠處。米糕忽道:“慢著。”

米糕取出兩個塑料束帶,將私商的手腳綁了,然後也跟了過來。他也要向詹姆士瞭解情況。

範眾道:“你麵對麵見到了胖子?”

“這倒是真的……我見到了。”詹姆士一會兒看看米糕,一會兒看看範眾,道。

“當時你為什麼把貨都讓給他?”米糕追問。

“我沒辦法,我不得不讓。您是沒看見,他那麼高個,足有兩米;那麼胖,挺著個大肚子,再借我十個膽,我也不敢跟這種人作對啊……”詹姆士無辜道。

“隻是這樣?”範眾問。

“還能怎樣?”詹姆士反問。

“你沒和他聊幾句?”

“他是來買人耳朵的,我哪敢這麼做?”

米糕突然道:“如果讓你再見到這個人,你能認出他嗎?”

“何止是我,任何人都認得出來。雖然我沒見到他的臉,但他的身材是獨一無二的。”詹姆士誇張道。

事情到了這一步,無論是範眾還是米糕,都沒什麼可問的了。

當晚的審訊便到此為止。片刻後,一個便裝的的男人出現在垃圾通道,幫助米糕押送私商。據米糕自己說,至少今晚,他沒臉再找鋼兵幫忙。

至於這穿便裝的男人,他不是另一個取證人。其社會地位明顯低於米糕。

關於以後的調查方向,米高透露,他會仔細審問收押的三個私商,一方麵也會抽時間找大主顧。但最主要的,是要調查垃圾堆中的耳朵,這纔是找到真兇的關鍵。

當然,如果調查不順,安排人頂罪也是必行之策。

對於範眾和詹姆士二人,米糕表示他們兩清了。不過以後若他還需要線人,或許需要指認什麼人,他還是會來找他倆。詹姆士並不是很擔心,他心裏清楚,米糕快死了。

忙了一晚,詹姆士回7層隔間睡覺。而範眾不敢回隔間,便隨便挑了個高層休息。待第二天再去工廠補覺。

這一夜過得很安穩。

第二天在工廠吃過午飯後,範眾按照許諾,出現在42層醫護區,陪艾思思散步了十分鐘。

“這是抗生素。”這次,艾思思將一粒藥片放在範眾手中。

範眾道:“你每天都要偷一些葯給我嗎?”

“如果能做到的話。”艾思思道:“你或許希望我攢一段時間,然後一下子給你很多葯,這樣可能更有成就感。但是我儲存藥物是有風險的,隨偷隨給纔是聰明的做法。”

範眾並不介意這一點,鑒於藥物在私市價格不低,這其實是一件好事。按他原本的意思,艾思思隻要每週偷一點來,已經算很不錯了,沒想到收穫大超預期。

下午四點左右,範眾離開工廠。他打算去一個地方。

其實從昨夜開始,他的心神便沒有完全平復。米糕或許沒有發現,但以範眾對詹姆士的瞭解,他覺得詹姆士在撒謊。

詹姆士似乎認識那個第二大主顧,即“胖子”。

其撒謊的破綻在於,以詹姆士的習慣,若他與別人對視,他不會甘於退卻。上前攀談,結交朋友,謀取利益,這纔是他的一貫做法。

哪怕真因為對方過於兇惡,沒能結交。以詹姆士的性子,也必會調查一下對方,摸清對方是誰,乃至為何要買人耳朵。

若對方是中上層的人,詹姆士或許做不到這一點,但同為下層,這對他並不困難。

想到這一層,範眾發現問題的性質改變了。問題不再是,詹姆士為什麼不調查對方,而是詹姆士為什麼有意保護對方,不讓其被米糕關注。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詹姆士必定認識這個人,同時他們還很熟,可以稱兄道弟。或許,這其中還有利益牽扯。

對於那人的外貌,詹姆士是這樣描述的:“足有兩米那麼高”、“挺著大胖肚子”。既然詹姆士的目的其實是保護這個人,可以想像,這兩條描述皆是謊話。

範眾心中想著這一切,腳下越走越快。

既然這是謊話,考慮到私商沒有騙人,或許可以這樣想——那第二個人身材的確很高,但決到不了兩米,至於有一個大肚胖子這一點,多半是偽裝,內裡可能是用衣物撐起來的。

這樣想來,範眾心目中有了一個人選。

他此刻站在7層,正對著樓層的一角。那裏是大廈最底層的飯廳——螺,其老闆正搬出他那口筒鍋,準備熬製那種很受下層歡迎的重口味糊狀食品。

那位老闆身高一米九有餘,身材不胖但很健壯。至於他和詹姆士的關係,範眾曾聽詹姆士親口說,肉味豆的主料,即大豆,是通過老闆的關係低價購置的。

如果說他就是第二個大主顧,他為什麼需要人耳朵呢?作為一家餐館的老闆兼大廚,其原因讓範眾有些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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