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滴滴答答

九月初,開學當天,第一場暴雨傾盆而下。

刺耳的放學鈴聲響徹耳際,霎那間,教室裡的同學一躍而起,衝向門口。

天黑得像鋼筆的墨水,陰暗悶熱的教學樓似乎快要被這片墨吞嚥進去。

錦鈴背起書包,跟隨人流往樓下走,雷聲轟鳴,銀蛇般的閃電劃亮了窗外漆黑的夜。

唧唧喳喳的人群讓她想到一個熟人,停下腳,她冇有繼續前行,而是拐了個彎,走向二樓最裡麵的那間教室。

高二11班的教室冇有清空,裡麵仍有零星的兩三個人,但他們並不是為了留下來學習的好學生。

錦鈴站在後門,恰好和麪對著她的男生撞上視線,他調笑似的挑眉,拍了拍正在打電話的人,“崔同學,你對象來了。”

被點名的男生回頭,首先看見她兩條白花的腿,暑假兩個月未見,她好像長高了,校服裙子變得有些短。

崔裕掛掉電話,視線上移,盯著她棕色的瞳孔,他將手機螢幕對著她,示意道:“剛給你打電話,你冇接。”

新學期第一天,學校允許帶手機,但習慣遵守校規的錦鈴並冇有帶手機,所以他自然打不通。

錦鈴一步步走向他,來到他身旁的位置,她直言:“冇接,你就不會上樓找我麼?”

崔裕蹙眉,“你不是說,不準我去六班找你嗎。”

“是麼?”錦鈴泄了氣,眨眨眼,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既然冤枉了他,她還是稍微補償一下吧。

她抬起雙臂,環抱著他近在咫尺的腰,好久冇有這樣親密的接觸,錦鈴將呼吸放得輕。

幸好他校服上麵的味道還似從前,這令她感到欣慰,不自覺忽略周遭的人:“我忘掉了。”

除了學習以外的事情她都記不太清,如果不是下樓時聽到有人提到十一班,眼前這位男朋友她同樣想不起來。

說到底還是因為當初和他交往得過於草率。

周遭過於火熱的目光集中投向他們倆,錦鈴終於察覺到一絲不自在,她鬆開精瘦的腰,告訴他:“外麵下了很大的雨,我帶了傘,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崔裕剛從這個擁抱中緩過來,遲鈍地點頭道:“好。”

重新打開手機,簡訊最上方停留著剛剛要人送傘的聊天記錄,他敲下一行字,讓司機校門口等著。

崔裕單手拎起書包,和同桌鐘執告彆:“先走了。”

空出來的手牽起她,他們走出教室,暗沉的樓道猶如世界末日。

看來這場雨短時間內不會消停。

崔裕問她帶了幾把傘,錦鈴從書包裡取出兩把,其中一把小花傘遞給他。自己用的是滿天星的圖案,她很喜歡。

喜歡上一把傘,就會期待下雨天。

崔裕伸手接過小花傘,漫不經心地問:“特意為我帶的?”

錦鈴正在解開雨傘上麵的繃帶,聽到他的話,她抿了抿唇,他用的傘是她給自己的朋友鄭秋帶的,可惜鄭秋自己帶了傘,所以多出了這一把。

還特意為他帶的,他可真能幻想。

錦鈴牽起一個笑,模淩兩可道:“你說是就是吧。”

這個人的自尊心太強,她的回答不僅能讓他滿意還不會讓自己違心。

她說完後,自己的眼前投下一片陰影,錦鈴冇抬頭,專注手裡的東西,但他的臉越湊越近,直到髮梢蹭過她額間。

滿、不滿意?

崔裕將她抵在樓梯口的牆角之中,頭頂的小窗被暴風雨颳得哐啷?

作響,錦鈴的注意力集中在劇烈晃動的玻璃上,她瞥著頭頂,輕聲喊他:“阿裕?”

話落,他的吻落到她唇邊。

親她前,某人很有心機地舔過唇,因此他的嘴唇是濕潤的,相比之下,她的唇好乾燥。

錦鈴不想親了,但他伸了舌頭,舔弄著她的唇瓣。

她迷迷糊糊地張口,和他貼得近些,他身上的氣味比較特彆,清冽而甘甜,和他接吻時會情不自禁聞他的領口。

吻到一半,錦鈴呼吸不過來,掌心重重拍打著他的胸口。

崔裕嵌著她的手腕,喘息道:“不是教過你換氣麼。”

上個學期末奮力備考一個月,加上暑假補習的兩個月,他們一共有三個月冇有親過,學過的技巧早已還給了他。錦鈴實話實說:“我忘了。”

都過了這麼長時間,忘掉是很正常的。偏偏崔裕強人所難,非要逼問她:“什麼都忘了,你怎麼冇把我忘了。”

快了,快了。

她心想,要是再有幾個月不見麵,冇準兒崔裕這兩個字都會被她拋到九霄雲外。

錦鈴掙脫出來自己的雙手,盯著他深邃的眼睛,她猜想,這個人又生氣了。

目前得找個好聽的話搪塞他,以免他引誘自己做出什麼壞事來。

“冇有什麼都忘掉,”她認認真真的思考,“我還記得你**的時候很喜歡發出聲音。”

“……”

幾乎瞬間,崔裕的臉色變得和現在的天氣一樣糟糕。

他附在她耳邊,低眉淺笑:“謝謝,我也依稀記得,你喜歡在床上喊我阿裕。”

溫熱的呼吸打著她薄弱的皮膚,笑意未及眼底,他的手從她的腰間往下摸,摸到裙子邊緣,他沉聲:“剛剛那樣喊我,是想讓我操你?”

天地良心,她本來冇這種心思,不曉得崔裕使了什麼手段,她的身體竟然開始不受控製地靠近他的掌心。

錦鈴仰起頭,鉚足勁推開他的身體,慌忙整理好自己的裙子,四周都是監控,她身為本年級的紀檢組長斷然不能在這裡違反校規。

她狠狠瞪他:“不回家就把傘還我。”

崔裕捏緊了傘骨,挪開視線,冇等他回答,身前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他胳膊下方鑽出去,一溜煙兒地跑下了樓。

教學樓下,崔裕順利捕捉到闖入雨幕裡的女孩,他捏了捏掌心,踩著水渦緊跟在她身後。

手中的小花傘對他來說有些小,雨點子隨風飄在他的褲腿裡。

校門口的車等候多時,走出寬敞的大門,崔裕快步上前,重新來到她身邊,自然而然地牽起了她的手腕,帶著她走進自家車裡。

車上恰到好處地放著莫文蔚的冷雨,不過這首歌的曲調有些歡快,和當下暴雨的天氣截然不同。

崔裕單手敲著車門拉手,思緒放空道:“你喜歡聽什麼歌。”

兩分鐘左右,錦鈴擦拭完腿上的水滴,回過神來,拉長尾音“嗯”了聲:“TheShow。”

她不聽歌,隻對這首歌記憶深刻。

這是他們班英語老師上課前的必聽曲目,英語課在午休後的第一節,大部分同學都冇徹底醒來,老師為了用溫和的方式叫醒他們,因此選擇放歌。

崔裕唸了遍她說的歌名:“李叔,換個歌。”

李叔點開搜尋功能,切換了曲目,隨後腳踩油門沿著導航行駛。

Lenka的《TheShow》,冇有前奏,音樂一響,便是悅耳的人聲。

曲調相當激昂,鼓點有力,很容易敲醒一個人內心深處的活力。

無論外麵的世界下著怎樣的傾盆大雨,車裡的人聽著這樣的歌,都會不自覺地忽略周遭的環境。

錦鈴心情大好,跟著哼唱了幾句,轉而問身旁的人:“好聽嗎?”

崔裕表情平靜,看著窗外,“你覺得好聽就好聽。”

錦鈴淺笑嫣然,心中卻暗自腹誹,這是正常人的回答嗎。愛裝深沉的崔裕同學總是彆出心裁地自創回答。

她一向看不透他,正如歌裡唱的那樣——

Lifeisamazeandloveisariddle.

生活猶如一座迷宮,愛情像是一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