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二天,我去了區文旅局。
視窗的工作人員調出記錄,告訴我,我名下那筆本地創作者扶持資金,三週前已經由代領人陸衛東取走。
我問:代領憑證上寫的什麼理由?
工作人員翻了翻:「寫的是本人委托代領。」
我說:「我冇有委托過任何人。」
工作人員抬起頭看我。
我說:「麻煩幫我查一下代領當天的記錄,同時我要提交一份書麵投訴,資金請原路退回。」
他們聯絡了陸衛東。
陸衛東來的時候,換了件正式的襯衫,臉上掛著笑,進門就跟工作人員打招呼,熟門熟路的樣子。
看見我,他愣了一下,但很快恢複了表情。
「晚晴啊,這不是誤會嘛,」他走過來,壓低聲音,「我是幫你代存著,上次碧珍說你最近週轉有點緊,我就先幫你領了,正準備轉給你呢。」
「代領憑證上的日期,」我指了指桌上那份列印出來的記錄,「是三週前。」
他臉上的笑紋動了一下。
「三週了,」我平靜地看著他,「什麼時候算準備好了?」
他收起了笑,聲音壓得更低:「白晚晴,你在本地跑,靠的是什麼你清楚,市監口那邊的事,你最好想清楚再說話。」
我抬起頭,對上他的眼睛。
上輩子那句「不具備法律效力」,我記得清清楚楚。
「陸哥,」我說,「你這句話,我也記下來了。」
然後我轉頭對工作人員說:「麻煩登記一下,當事人剛纔有言語施壓行為,請一併記錄在投訴材料裡。」
工作人員看了陸衛東一眼,低頭開始記錄。
陸衛東站在那裡,臉色一點一點地往下沉。
主管出來處理,瞭解情況之後,當場要求陸衛東在當日下班前將資金原路退回。
陸衛東在走廊裡打了將近二十分鐘的電話。
我坐在等候區,喝了杯水,看著走廊裡他來回走動的背影。
他打電話的時候聲音很低,但我能看見他的表情在變,從起初的從容,到焦急,再到一種帶著惱火的妥協。
他大約借到了一部分,又和馮碧珍那邊說了什麼,後來又打給了另一個人。
整個過程,冇有人來跟我溝通,也冇有人來安撫我。
我不需要被安撫。
我就坐在那裡,很安靜。
上輩子的我,出了事隻知道解釋,解釋到精疲力竭,解釋到對方根本不想聽。
這輩子我才知道,有些事不需要解釋,隻需要把流程走完,讓規則替你說話。
下午三點,資金到賬。
我在回去的路上,順手對主管發了一條資訊:「感謝貴單位高效處理。另外想反映一點,一名市監繫統的協管員,以代領名義截留創作者扶持資金,用於私人關係往來,建議貴單位留存記錄,視情況覈查。」
發完,我把手機揣回兜裡。
第一步,走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