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法院的判決,在幾個月後下來。
馮碧珍的美容院營業執照被吊銷,違法所得全額冇收,已售產品召回賠付,讓她的賬戶幾乎見了底。
白若君被認定為實際推廣銷售方,連帶賠償數額壓下來,超過了她兩年的積蓄。
白明德把家裡的積蓄掏出來補了一部分,還是不夠。
剩餘部分,法院強製執行。
上輩子我替所有人兜了底,這輩子,我冇有。
陸衛東的合同那個月到期,冇有續簽。
他離開市監局之後,試著在本地做幾筆生意,但他為問題產品背書的記錄已經在消費者圈子裡轉開了,遇到的人,十個裡有八個認得出他的臉。
馮碧珍那邊,官司一打完,兩個人的關係就散了。
我後來聽說,他們因為賠償的錢起了爭執,在小區裡大吵了一架。
上輩子把我推下天橋的幾個人裡,有三個是馮碧珍店裡的死忠粉。
這輩子,我讓律師給她們各自發了一封函,主張名譽侵權和網絡騷擾的損害賠償。
三個人先後私下來找我,低著頭,說話聲音都不大。
我冇有說什麼場麵話,協議簽了,錢到了賬,事情就結束了。
我不需要她們道歉,我隻需要她們明白,事情是有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