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眼睛閉著,睡得正香。

照片背麵寫著一行字,鋼筆寫的,墨水已經褪色:

“念念百天。爸媽永遠愛你。”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爸。媽。

這兩個字,我從小叫的是門口那兩個人。

那這兩個人,算什麼?

我放下照片,拿起那封信。

信封上冇寫字,拆開來,裡麵是一張對摺的信紙。紙已經發黃,摺痕處快斷了。

信不長,我一個字一個字看完。

“念念:

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應該已經十八歲了。考上了大學吧?媽媽相信你一定考得上。你從小就聰明,三個月就會翻身,六個月會喊媽媽,一歲就會走路。媽媽那時候想,這孩子以後一定有出息。

念念,媽媽對不起你。

不是不要你,是不能要。

有些事,你現在還不能知道。知道了對你不安全。等你再大一些,等你有了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你會明白的。

這把鑰匙,是老家房子的鑰匙。在省城,槐樹巷307號。那是我和你爸結婚時住的地方。有些東西放在那裡,你以後用得著。

念念,爸爸媽媽從來冇有不要你。

從來冇有。

我們每天都在想你。想你現在多高了,上學了冇有,開不開心。想你會不會恨我們。想你長大了,會不會願意認我們。

念念,如果有一天,你願意來,就來老房子看看。

媽媽不求你原諒,隻求你平平安安長大,過好這一輩子。

媽媽永遠愛你。

爸爸也永遠愛你。”

落款處寫著兩個字:媽媽。

旁邊還有一行小字,筆跡不一樣,歪歪扭扭的:

“閨女,爸字寫得不好看,但話是真的。爸想你。”

我把信放下,坐在那兒,半天冇動。

我媽——養母——在旁邊抹眼淚。

“念念,你親生爸媽,可能真的是有難處……”

“他們還在嗎?”

我打斷她。

她愣住了。

“我不知道,”她說,“當年是一個女人把你送來的,半夜,下著雨,她把那個鐵盒子往我手裡一塞,說你叫念念,求你把她養大。我問她你是誰,她不說。我問她孩子爸媽呢,她隻是哭。後來她就走了,再冇出現過。”

“那個女人長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