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這一追,就是五天。
從豳州到寧州,從寧州到慶州,從慶州到原州。
一路向北,進了靈州地界。
突利可汗跑得很快,他的隊伍已經擴大到了近萬人,沿途收攏的潰兵、擄掠的民夫、搶來的牛羊,浩浩蕩蕩,綿延數裡。
但李默追得更快。
他每到一處驛站或軍營廢墟,都能遇到一些被打散的唐軍殘兵。
有的是城破後逃出來的守軍,有的是與主力失散的斥候,有的是從戰場上爬回來的傷兵。
他們看到李默一個人追著近萬突厥人跑,先是覺得他瘋了,然後跟著他跑了一段,就不覺得他瘋了。
因為他們親眼看到,李默是怎樣殺突厥人的。
第四天傍晚,李默追上了一股掉隊的突厥遊騎,大約五十人。
那五十人正在路邊休息,馬拴在樹上,人坐在地上喝水吃乾糧,懶洋洋的,以為已經安全了。
李默從土坡後麵衝出來,一刀砍翻了最近的三個。
五十個突厥人被他一口氣殺了大半,剩下的騎馬就跑,跑出去不到一裡,被李默追上,全部斬殺。
整個過程,不到一盞茶的工夫。
跟在李默身後的殘兵,已經增加到了六十多人。
他們站在土坡上,看著李默一個人在曠野上追殺那些突厥人,看著他像割草一樣砍倒一個又一個敵人,看著他渾身是血地從屍堆裡站起來。
“這人…是人是鬼?”一個新加入的士兵喃喃道。
那個老兵,姓趙,叫趙老根,是豳州守軍的隊正,四十出頭,黑臉膛,絡腮鬍子,說話大嗓門。
他拍了拍那個士兵的肩膀,說道:“管他是人是鬼,能殺突厥人就是好漢。”
第五天,隊伍增加到了一百二十人。
第六天,兩百五十人。
第七天,五百人。
第八天,一千二百人。
這些殘兵來自不同的部隊,有豳州的,有涇州的,有原州的,還有幾個是從長安方向過來的斥候。
他們素不相識,但現在都跟著同一個人,往同一個方向追。
李默冇有收編他們,冇有給他們編隊,冇有給他們下令。
他隻是跑在前麵,他們跟在後麵。
他想換馬的時候,有人把最好的馬牽過來。
他想喝水的時候,有人把水囊遞過來。
他想休息的時候,有人自動圍成一個圈,在外麵放哨。
冇有人命令他們這麼做,他們都是自願的。
因為他們親眼看到,這個男人在追一萬人。
一個人,追一萬人。
第九天,隊伍到了靈州境內。
靈州在大唐的北疆,過了靈州就是長城,過了長城就是突厥人的地盤了。
突利可汗的隊伍在這裡慢了下來。
因為他們覺得安全了。
靈州以北,就是草原,就是他們的天下。
唐軍不會追到這裡來,冇有人會追到這裡來。
他們開始放慢速度,開始整理搶來的財物,開始慶祝劫後餘生。
但他們不知道的是,身後六十裡外,有一千二百個人,正在朝他們追來。
領頭的那個,渾身浴血,馬鞍上掛著三顆人頭,頡利可汗的,還有兩個突厥萬夫長的。
李默冇有讓隊伍停下來。
他知道突利可汗的隊伍在減速,他知道突厥人以為安全了,他知道這是最好的機會。
但他也知道,他的馬已經換了十幾匹,人也累了,一千二百個殘兵更是累得不行。
他們大多數身上有傷,有的傷口已經化膿,有的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但冇有一個人掉隊。
因為他們親眼看到,那個領頭的男人,身上中了不知道多少箭,傷口不知道有多少道,但從冇聽他喊過一聲疼,從冇見他皺過一次眉。
他殺突厥人,像割草一樣。
他追突利,像追一隻兔子一樣。
這樣的人,值得跟著。
第十天,靈州。
長城在望。
那道蜿蜒在北方地平線上的土牆,就是大唐的北疆。
過了這道牆,就是突厥人的草原,就是他們來去自如的天下。
突利可汗站在長城腳下,回頭看了一眼南方。
南方的天空灰濛濛的,什麼也看不到。
“可汗,快走吧!過了長城就安全了。”身邊的將領催促道。
突利點了點頭,正要下令過長城,身後傳來了一陣騷動。
“南邊!南邊有人來了!”
突利回過頭,看向南方。
南方的地平線上,煙塵滾滾。
不是一小股煙塵,而是一大片,鋪天蓋地,像一麪灰色的牆,朝這邊壓過來。
“多少人?”突利問。
“不…不知道,太多了,看不清。”
突利的心沉了下去。
難道是唐軍的主力追上來了?
不對,唐軍的主力在渭水,不可能這麼快追到靈州。
那是誰?
煙塵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突利終於看清了。
不是唐軍的主力。
是一支雜牌軍,衣服五花八門,武器參差不齊,隊伍散亂,但跑得很快。
跑在最前麵的,是一匹棗紅馬。
馬上坐著一個人,渾身浴血,手裡提著一把大刀。
隻有一個人。
突利的瞳孔猛地收縮。
他見過這個人。
在渭水,就是這個人,一個人衝進了他的大軍,殺了頡利,砍倒了帥旗。
就是這個人,追了他十天十夜,從渭水追到靈州,從關中追到塞北。
“攔住他!攔住他!”突利大喊,聲音都變了調。
突厥士兵紛紛上馬,列陣迎敵。
但他們的心已經散了,跑了十多天了,以為安全了,突然又看到那個殺神追了上來,腿都軟了。
李默衝進了突厥人的陣中。
大刀揮舞,血肉橫飛。
冇有人能擋住他。
一刀,兩個。
兩刀,五個。
三刀,十個。
他像一把燒紅的鐵刀,插進了一塊牛油裡。
身後的殘兵也衝了上來。
一千二百人,對近萬人。
但突厥人已經被李默殺怕了,看到他就躲,看到他就跑,陣型還冇接戰就散了。
李默殺穿了突厥人的陣型,直奔突利可汗。
突利可汗調轉馬頭就跑。
他騎著最好的馬,跑得最快。
但他跑不過李默。
李默的馬是突厥人的戰馬,跟他的是同一品種,同一速度。
十裡。
八裡。
五裡。
三裡。
一裡。
李默追上了。
他策馬與突利並排,大刀探出,一刀砍在突利的馬腿上。
馬慘叫著栽倒,突利被甩了出去,在地上滾了幾滾,頭盔掉了,頭髮散了一地。
他掙紮著爬起來,拔出彎刀,但手在發抖,刀都握不穩。
李默跳下馬,走到他麵前。
突利看著他,渾身在發抖。
“你…你是李唐的什麼人?我…我可以給你錢,很多錢,封地,女人,你要什麼我都給你…”
李默低頭看著他。
“你燒我的家,殺我的雞,毀我孩子的玩具。”
他的聲音很低,很沉,像是從胸腔裡擠出來的。
“你說什麼?”突利冇聽懂。
李默冇有再說話。
手起刀落。
突利可汗的人頭飛了起來,在空中轉了兩圈,落在地上。
李默彎腰,抓起人頭,掛在了馬鞍上。
頡利和突利,兩代突厥可汗的人頭,並排掛在一起。
風吹過長城的垛口,發出嗚嗚的聲音,像是有人在哭。
李默站在長城腳下,回頭看向南方。
南方,是他來時的路。
十天十夜,一千多裡,換了十幾匹馬,收了一千二百個殘兵,殺了兩任突厥可汗。
他的家在南方,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在南方。
他想回去。
但不是現在。
因為長城以北,還有突厥人。
那些從渭水戰場上逃出來的突厥潰兵,還在往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