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橡皮,他的照片。

我看著這些東西,看了一會兒,突然笑出聲來。

我偷了他十九年,偷到的東西堆起來不過巴掌大。

而他呢?

他偷了我十九年的心。

什麼都冇給我留下。

因為他把我的心偷走之後,把自己送上門了。

第二天早上,他來接我。

我下樓的時候,他站在路燈底下,穿著一件白襯衫,乾乾淨淨的,和十九年前一模一樣。

陽光落在他身上,在他周圍鍍了一圈毛茸茸的金邊。

他看見我,笑了笑,朝我伸出手。

我走過去,把手放進他手心裡。

他的手還是那麼大,那麼暖,包住我的手,像包住一隻小鳥。

“走吧,”他說,“吃早飯去。”

“好。”

我們並肩走在清晨的巷子裡。

陽光從巷口照進來,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交疊在一起,分不出彼此。

我偷了他十九年。

往後,不用偷了。

因為我們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