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橡皮,他的照片。
我看著這些東西,看了一會兒,突然笑出聲來。
我偷了他十九年,偷到的東西堆起來不過巴掌大。
而他呢?
他偷了我十九年的心。
什麼都冇給我留下。
因為他把我的心偷走之後,把自己送上門了。
第二天早上,他來接我。
我下樓的時候,他站在路燈底下,穿著一件白襯衫,乾乾淨淨的,和十九年前一模一樣。
陽光落在他身上,在他周圍鍍了一圈毛茸茸的金邊。
他看見我,笑了笑,朝我伸出手。
我走過去,把手放進他手心裡。
他的手還是那麼大,那麼暖,包住我的手,像包住一隻小鳥。
“走吧,”他說,“吃早飯去。”
“好。”
我們並肩走在清晨的巷子裡。
陽光從巷口照進來,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交疊在一起,分不出彼此。
我偷了他十九年。
往後,不用偷了。
因為我們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