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丟了家貓。
或者說,是貓拋棄了我。
它叫阿福,少年雄性,滾圓虎皮。我才養了十一個月,是我獨自豢養的第一個生靈。
我在上個冬初收養了它,又在這個冬初失去。鄰居張媽說我丟了貓像丟了魂魄,小區裡孩子們的尖叫就能讓我駐足良久,我怕是他們發現了什麼新鮮玩意兒,比如我那已經邋遢狼狽又臭脾氣的阿福。
我去樓下影印店印了上百張尋貓啟事,這已經是幾天以後的事情,因我手機裡阿福的照片不多,僅留的幾張又被我p得顏不符實,這種照騙印出去到底有冇有用,我猶疑著不知不覺把時間耽擱了。
尋貓啟事還帶著影印機的熱氣,我在冷風裡騎上小電驢跑遍了大半個城市。天快黑了街上很熱鬨,有放學的中學生和忙忙碌碌的成年人。
我搓著乾癢的手和麻木的耳朵,坐在車座上用腳杵地,公德心和羞恥心冇讓我下手貼出一張,實話說為了阿福公德心算個屁,可我敗在臉皮薄。
當我因自私自利而更加感到羞恥的時候想到了這座城市的中心公園,那裡人流密集,草地上跑滿了被遛的狗,樹上常見尋狗啟事。
我一溜騎車過去,在公園找了十幾棵乾凈樹貼了十幾張尋貓啟事,穿行其間如同練武之人踩梅花樁,要躲著寵物們年積月累留下的地雷。
剩下的八十多張我都分散在了我住的小區,雖然這麼大片地方隻有二十平米與我有關,還是僅半年的租賃關係,但我仍覺得這兒是我的地盤,是我連接這座城市的臍帶,我妄有資格在這裡做些為所欲為的事。
不論大門口的公交站,還是保安和物業管理員的手中,更多的被我悄無聲息塞進業主家大門任何一個可能的縫隙,我握著最後一張回去了我的樓號我的單元,給了我的鄰居張媽。
張媽並不是大媽,是27歲職業女性,動漫原畫師,我見她的時候總在晚上,就像現在。
我們共用一間侷促的廚房,張媽常說哎喲我的脖子、我的肩膀、我的腰,然後在灶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