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林小滿,但我原來不叫這個名字。
我原來叫招娣。王招娣。
這名字是我親爹王德彪取的,意思明擺著。我媽懷我的時候,王德彪天天對著她肚子唸叨生兒子生兒子,結果生出來是個丫頭片子,他臉當場就綠了,摔了產房的門就走了。
我媽抱著我哭了一整夜,護士來催繳費,她拿不出錢,最後是隔壁床的產婦看不下去,借了她兩百塊。
這些事是我後來聽村裡人說的。我媽從冇跟我提過,因為她在我三歲那年就死了。
第一章 招娣
我記事很早,三歲之前的事能模模糊糊記得一些。
我記得我媽的胳膊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記得她把我藏在灶台後麵用柴火擋住我的身子,然後外麵傳來王德彪砸東西的聲音和她的哭喊聲。
我記得她抱著我坐在門檻上,指著天上的月亮說:“招娣啊,月亮上有嫦娥,嫦娥不用生孩子,不用看人臉色,多好。”
不久她就死了。
王德彪連喪事都冇好好辦,一口薄棺材抬到後山埋了。
那年他才三十出頭,死了老婆也不耽誤。三個月後就又娶了一個,我叫她後媽。
後媽進門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從我媽住的那間屋趕出去,讓我睡廚房。廚房冇有床,地上鋪一層稻草,上麵墊一床爛棉絮。冬天冷得我整夜睡不著,把膝蓋縮到胸口,用嘴巴往手心裡哈氣。
後媽第二年就生了個兒子。王德彪高興得在村裡擺了三天流水席,殺了兩頭豬,鞭炮放了半個鐘頭。
他抱著兒子站在院壩中間,對著來吃席的所有人說:“這纔是我王德彪的種!帶把的!”
從那以後我就徹底不是人了。
弟弟叫王家寶,家裡的寶。他哭一聲,王德彪和後媽就慌得跟什麼似的。他笑一聲,全家跟著笑。而我呢?
六歲開始燒火做飯,七歲開始洗全家的衣服,八歲就要揹著弟弟滿村跑。弟弟哭了我捱打,弟弟摔了我捱打,弟弟不吃飯我捱打,弟弟吃飯嗆著了也捱打。
有一次弟弟自己從床上滾下來,額頭磕了個包。後媽回來一看,二話不說抄起掃帚就往我身上抽。我哭著說不是我推的,他自己滾下來的。
後媽說你是姐姐你看不好他還有理了?抽得更狠了。那天我背上腫起來好幾條棱,晚上趴在廚房的稻草上疼得睡不著,王德彪進來又踹了我一腳,說我哭喪呢,吵著他兒子睡覺了。
我慢慢就不哭了。
哭有什麼用呢?冇人會心疼你。
我九歲那年上過半年學。不是王德彪良心發現,是村委會的人上門說九年義務教育,不上學要罰款。王德彪捨不得罰款才讓我去的。
那半年是我童年唯一的光。我學寫字,學拚音,老師說我聰明,學東西快。學校那頓營養午餐,是我一天裡唯一能吃飽的一頓飯。
但半年後王德彪就不讓我去了。說女孩子讀那麼多書有什麼用,還不如在家帶弟弟。村委會的人再來,他就說我自己不想去,說我腦子笨跟不上。我站在他身後,一句話都不敢說。
十二歲的時候,我開始長個子,能乾的活更多了。餵豬、砍柴、挑水、種地、帶弟弟,從天冇亮乾到天擦黑。
手上全是繭子,腳上全是凍瘡。頭髮因為冇人管,長滿了虱子,後媽嫌噁心,拿推子給我剃了個光頭。
那天我去村裡的小賣部打醬油,一群小孩跟在我後麵喊“光頭佬光頭佬”。我低頭跑回家,在廚房的破鏡子裡看到自己的樣子——瘦得脫了相,腦袋光禿禿的,像一根被掰光了葉子的樹杈。
我忽然想起了我媽指著月亮說的那句話。
嫦娥不用生孩子,不用看人臉色,多好。
我想跑。
這個念頭一旦冒出來就再也壓不下去了。我開始偷偷攢東西——王德彪和後媽吃剩的饅頭我藏半個在衣服裡,弟弟喝剩的牛奶我舔乾淨盒子藏起來。
我不敢藏太多,怕被髮現。
跑的計劃在我腦子裡轉了半年多,我觀察村裡的班車幾點來幾點走,觀察王德彪什麼時候喝酒喝得最死,觀察後媽什麼時候會去鎮上打麻將徹夜不歸。
機會在十三歲那年的冬天來了。
臘月二十四,過小年。後媽帶著弟弟回孃家了,王德彪一個人在家喝酒,喝了一整瓶白的,醉得不省人事,癱在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