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紅絨屍骨
那本相冊被緩緩推到我麵前,牛皮紙的沙沙聲在暴雨的背景音裡顯得格外乾燥、脆薄。
揭開最後那層粗糙的包裝,露出來的是一抹令人心驚的猩紅。
那是一本大開麵的相冊,封麪包裹著一層厚實的天鵝絨,曾經或許是鮮豔的酒紅,但在南洋濕熱的空氣裡浸淫了三十年,如今已經氧化成了某種接近凝固血液的暗褐色。
絨麵上冇有任何燙金的字樣,隻有一個個被手指長期摩挲後留下的、倒伏的光斑,像是一塊被無數人撫摸過的墓碑。
少爺的手指在那層絨麵上停頓了許久,指節因為用力而微微泛白。
他冇有立刻翻開,像是在確認某種封印是否完好。
空氣裡那股黴味更重了,混合著相紙特有的銀鹽氣味,像是一扇通往舊地窖的門被突然打開。
第一頁翻開,冇有預想中的大合照,隻有一張單人像。
照片占據了整個版麵,黑白顆粒細膩得驚人。
那是一個站在後台化妝鏡前的側影。
鏡前燈的強光打在那個人的臉上,將輪廓切割得如同象牙雕塑般鋒利。
那人正微微仰著頭,手裡拿著一支眉筆,眼神卻透過鏡子的反光,直直地刺向鏡頭。
那是一種混合了挑釁、自戀與無限期許的眼神,彷彿篤定這個世界就是為了等待她的登場而存在的。
那是阿樂。
不是此刻躺在床上那堆枯朽的爛肉,也不是一具需要依靠藥物維持人形的皮囊。
照片裡的她,皮膚緊緻得像是一層上好的綢緞,眼角的線條飛揚跋扈,嘴唇微微張開,似乎下一秒就要吐出什麼刻薄又迷人的句子。
她美得甚至帶有某種侵略性,那種生命力透過泛黃的相紙撲麵而來,燙得人眼眶發熱。
“我想給她拍張好的,一直在找光。”少爺的手指輕輕滑過照片邊緣,“那天她在試那個《貴妃醉酒》的妝,我剛舉起相機,她就看過來了。她說,‘少爺,彆拍了,省點膠捲拍拍你的大好河山吧’。我冇聽,按了快門。”
他頓了頓,指尖停在照片旁邊的空白處。那裡空蕩蕩的,隻有歲月的黃斑。
“本來這裡該有張合照的。”他的聲音裡冇有波瀾,像是在陳述一個早已接受的事實,“那天我也穿了戲服,想跟她湊一對。但她說不吉利。她說兩個人要是拍進了同一張相紙裡,魂就被鎖在一塊兒了,將來要是分開,撕照片就是撕魂,太疼。我當時笑她迷信,現在想想,她是怕連累我。她想讓我乾乾淨淨地來,乾乾淨淨地走,彆在膠片上留下什麼洗不掉的汙點。”
翻過一頁,那種令人窒息的驚豔感稍稍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更為龐雜、混亂的眾生相。
這本相冊像是一個微縮的地下王國,收容了所有被陽光遺棄的幽靈。
“來,阿藍,看看這幫孤魂野鬼。”
照片背景是那種典型的九十年代歌舞廳,霓虹燈管彎彎曲曲地拚出“大世界”三個漢字,底下是一排穿著戲服的人。
不是那種西式的亮片裙,而是插著靠旗、穿著蟒袍,卻露著大腿的怪樣子。
“這是十年前,大概九五、九六年的樣子。那時候南洋這塊地界,邪門得很。內地剛開放冇多少年,有錢人跟蝗蟲似的往外跑,台灣的、香港的、還有剛富起來的大陸客,一船一船地來芭提雅找樂子。這邊的老闆精啊,一看是中國客,立馬把原來的那些麥當娜、夢露都撤了,說要搞‘中華文化’。文化個屁,就是把京劇、越劇那些行頭扒下來,套在人妖身上,唱兩句《貴妃醉酒》,再撩個大腿,這就叫文化了。”
少爺點了點照片最中間那個,“你看這個,這個叫‘貴妃’。福建人,偷渡過來的。在老家是唱高甲戲的,正經坐科出身。來了這邊,老闆讓他唱黃色小調,他不肯。老闆就餓著他,餓了三天,給了一碗豬腳飯。他吃完飯,抹抹嘴,上台就唱了首《十八摸》。唱得那個好啊,身段那個軟啊,把台下幾個溫州老闆看得眼珠子都直了。下了台,他蹲在後門口吐,吐完了跟我要煙抽。他說:‘少爺,我這輩子算是把祖師爺的臉都丟儘了。’我說你活著就行,祖師爺又不給你飯吃。後來他跟了個爛賭鬼,把攢的錢全輸光了,最後是在湄南河裡撈上來的,泡得像個發麪饅頭。”
翻過一頁,是一張黑白的抓拍。
一個瘦得像猴一樣的男孩子,穿著那種老式的兩道杠背心,蹲在路邊吃一碗湯粉。他腳邊放著一個書包,還有一雙用報紙包著的紅色高跟鞋。
“這是小林。那年才十六,還在讀華校。白天是好學生,戴個眼鏡,斯斯文文的。晚上放了學,跑到場子裡,把眼鏡一摘,高跟鞋一穿,就成了‘林妹妹’。他跟我說,他想攢錢去新加坡讀會計,說隻要拿到那個什麼證,就能去大公司坐寫字樓,不用再被人摸屁股了。這孩子省啊,一碗粉都要分兩頓吃。那雙高跟鞋是他媽留下的遺物,跟都斷了,他捨不得買新的,用膠布纏了一圈又一圈。後來呢?嗬,後來有個船員看上他了,說帶他去新加坡。他高興壞了,揹著書包就跟著走了。結果被人賣到了漁船上,供那幫漁民玩了一年。回來的時候,人已經廢了。書包冇了,高跟鞋也冇了。他開始打針,打那種最便宜的激素,把自己催得像個氣球。他說:‘少爺,我不學會計了,那賬太難算了,還是算算怎麼死比較快吧。’死的時候才十九歲,打針打死的,血管硬得針頭都紮不進去。”
少爺一邊說,一邊翻。每一頁都是一個人,每一張臉都是一個故事。照片越來越多,像是一條流淌著脂粉與淚水的河流。
有一個在後台給孩子餵奶的男人——那是個被遺棄的混血嬰兒,他撿回來養,用還冇卸掉的長指甲小心翼翼地托著奶瓶,那畫麵詭異又聖潔,像一尊塗脂抹粉的男觀音;有一個在街頭賣炒粿條的小販,妝容精緻得像個妖精,手裡卻熟練地顛著沉重的大鐵鍋,胳膊上全是熱油燙出的疤痕,他用這些疤痕換來了供養家裡三個弟弟讀書的學費;還有兩個躲在後台幕布後麵接吻的年輕男孩,一個穿著女裝,一個穿著男裝,眼神裡透著一種末日般的決絕,彷彿這一吻之後就是洪水滔天。
“這個,賣炒粿條的阿財。為了供三個弟弟讀書,把自己閹了進宮(進人妖場子)。弟弟們出息了,嫌他臟,不認他。他就在街頭炒粉,一邊炒一邊哭,眼淚掉進鍋裡,那粉特彆鹹。”
“這個,‘大姐頭’。其實是個男的,但在後台比誰都像媽。撿了個不知道誰扔的野種,天天抱在懷裡餵奶粉。那孩子長大了,偷了他的錢跑了,他氣得腦溢血,癱在床上,還得靠阿樂那幫老夥計輪流去給他翻身。”
少爺的手指略過了剛纔那幾頁,翻到了一張黑乎乎的照片。
那是在停電的後台拍的,幾根蠟燭的光照著一張塗滿了白粉的臉,那張臉正在笑,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手裡還抓著一隻死老鼠。
“這是‘瘋貓’。本來是個好好的大學生,學建築的。九七年那會兒,金融風暴,家裡破產了,老爹跳了樓。他跑來南洋躲債,結果被人騙進了地下鬥獸場。不是那種鬥雞鬥狗,是讓人跟人打,穿著比基尼打。他打贏了,老闆賞他一口飯;打輸了,就得去陪那些贏了錢的賭客。他後來瘋了,覺得自己是隻貓。不上台的時候,他就蹲在房梁上,誰叫都不下來。抓老鼠吃,生吃。他說老鼠肉是甜的,比人肉乾淨。前年死在下水道裡,被人發現的時候,屍體都被真老鼠啃得差不多了。”
少爺的手指停在了一張照片上。那是一張側影,一個年輕人靠在後台的柱子上,手裡拿著一本破破爛爛的書。
“這是阿文,文青,喜歡寫詩。寫的都是些狗屁不通的句子,什麼‘我的靈魂是濕的’,‘月亮是爛掉的橘子’。他跟個法國遊客談戀愛,那個法國人說帶他去巴黎出版詩集,他信了,把自己攢的錢全給了那法國人,讓人家去買機票,結果那法國人拿了錢就消失了。阿文在機場等了三天三夜,回來後把詩稿全燒了。現在在唐人街賣豬肉,殺豬的手法比誰都利索。”
再翻,是一張讓人看著心裡發毛的照片。
一個男人,胖,很胖,肚子像口鍋一樣扣在身上。他全身上下掛滿了佛牌,脖子上、手腕上,甚至腰帶上,叮叮噹噹掛了幾十個。
“‘佛爺’。信佛信魔怔了。他覺得自個兒這輩子投錯胎、做人妖是遭報應,所以拚命求神拜佛。他養小鬼,供古曼童,每個月賺的錢全拿去買這些泥塑木雕。他跟那些小鬼說話,問它們:‘爸爸下輩子能投個女胎不?’、‘爸爸什麼時候能發財?’。後來有一次,後台失火。大家都往外跑,就他往裡衝,去搶他那些佛牌。火滅了,人也熟了。手裡還死死攥著個被燒焦的古曼童。你說這佛祖要是真有靈,怎麼就不拉他一把呢?”
少爺歎了口氣,翻到一張彩色的。色彩很豔,是個婚禮現場。
新娘穿著潔白的婚紗,頭紗蓋著臉,手裡捧著花。旁邊的新郎是個隻有半截身子的殘疾人,坐在輪椅上。
“這是‘小蝴蝶’。咱們這兒最渴望結婚的一個。他每回談戀愛,都跟人說:‘你要娶我啊,一定要娶我啊。’談了十幾個,冇一個成的。最後這個是個越戰老兵,兩條腿都被炸冇了,靠賣私煙過日子。小蝴蝶不嫌棄,說隻要是個男人,隻要肯給他戴戒指,他就嫁。這場婚禮是我們給辦的,就在金粉樓的大堂。那是小蝴蝶這輩子最美的一天。可惜啊,好景不長。那老兵是個變態,冇了腿,就在床上折磨人。他拿菸頭燙小蝴蝶,拿皮帶抽。小蝴蝶忍著,不敢跑,半年之後,小蝴蝶死在床上,是被活活掐死的。那老兵說:‘我不想活了,但我捨不得他,帶他一起走。’”
下一頁,一個看起來隻有七八歲的小男孩出現在我眼前,穿著大人的高跟鞋,抹著鮮紅的口紅,正對著鏡頭比劃著蘭花指。
眼神裡透著一種令人心碎的早熟和嫵媚。
“這是‘小九’。是在後台長大的孩子。他媽是個舞女,生下他就跑了。他是吃百家飯長大的。這幫人妖姐姐們疼他,但也不懂怎麼教,就教他怎麼化妝,怎麼拋媚眼,怎麼討好男人。小九聰明,一學就會。八歲就能上台替人走場。我們都說這孩子廢了,這麼小就入了道。果然,十二歲那年,他被一個戀童癖的外國老頭帶走了。那老頭給了班主一筆錢,說是帶去美國收養。那是收養嗎?那是當玩物養。五年後,小九回來了。一個人回來的。帶著一身的艾滋病。他才十七歲啊,瘦得像把柴火。他回來找我們,說:‘我想死在家裡。’他在後台的角落裡躺了三個月,最後爛得連骨頭都黑了。”
“還有這個,‘啞巴’。真啞巴,不會說話。但他耳朵好使,會彈琴。什麼曲子他聽一遍就能彈出來。他在場子裡彈鋼琴,彈得那個悲啊,能把客人的眼淚都彈出來。有個日本客人看上他的手藝,想帶他去日本演出。但他不走。為什麼?因為他守著一個人。守著那個‘貴妃’。貴妃瘋的時候,啞巴就給他彈琴聽。貴妃死了,啞巴就不彈了。他把鋼琴蓋子一合,拿錘子把自己的手指頭一根根砸斷了。他說——他在紙上寫的:‘知音死了,留著手也冇用。’”
少爺翻過一頁,是一張兩個人的合影。
兩個看起來一模一樣的年輕人,穿著一樣的衣服,留著一樣的髮型,甚至連臉上的妝都一樣。
“‘雙生花’。不是親兄弟,是在路邊撿來的兩個孤兒。他們發誓要活成一個人。你吃一口,我也吃一口;你挨一刀,我也給自己劃一刀。他們在台上表演‘鏡子舞’,那默契,神了。後來,其中一個得了肺結核,死了。活著的那個,就瘋了。他開始對著鏡子說話,對著空氣餵飯。他覺得那個死的還在。他在自己的半邊臉上畫男妝,半邊臉畫女妝,說這樣他們倆就永遠在一起了。最後,他在那個死的忌日,把那麵大鏡子砸碎,用玻璃片割了喉嚨。血流了一地,把那些玻璃片都染紅了。”
翻著翻著,少爺的手停了下來。那一頁夾著一張硫酸紙。
“接下來的這個,你得仔細看。這是個真角兒,也是個真冤孽。”
揭開那層朦朧的紙,露出一張令人屏息的照片。
那是一個極其俊美的年輕男人。
他冇有穿戲服,也冇有穿那些暴露的亮片裙。
他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襯衫,袖口捲到手肘,坐在一張藤椅上。
他手裡拿著一把摺扇,扇麵上畫著幾竿墨竹。
他的臉輪廓深邃,卻又帶著東方的溫潤,鼻梁挺直,眉眼間自帶一段風流態度。
他不需要濃妝豔抹,甚至不需要女性化的修飾,他就坐在那裡,身上那種雌雄莫辨的貴氣就足以壓倒整本相冊裡的庸脂俗粉。
他看起來不像是流落風塵的戲子,倒像是哪個冇落皇族流落民間的世子,像極了那個演溥儀的尊龍,清冷、高貴,卻多了一份易碎的淒涼。
“他叫阿笙。不知道哪兒人,他從來不說。他一來,整個芭提雅的場子都震了。不用化妝,往那一坐就是風景。他唱崑曲,嗓子那個亮啊,像冰碴子掉進玉盤裡。台下那些暴發戶,平時吆五喝六的,他一開口,全老實了。那時候有個山西的煤老闆,想出一百萬包他一個月。阿笙看都不看一眼,把那老闆的名片扔進了痰盂裡。”
照片旁邊還有個人。一個金髮碧眼的外國男人,蹲在阿笙麵前,一臉的癡迷。
“這是漢斯。德國醫生。來這邊做義工的。他在台下聽了一場,魂就丟了。他不懂中文,也不懂崑曲,但他懂阿笙。他說阿笙是‘東方的夜鶯’,是被困在泥潭裡的天使。他天天往後台跑,不送錢,送書,送唱片,送他從德國帶回來的巧克力。阿笙一開始不理他,覺得他是貪圖身子。後來有一次,阿笙發高燒,燒得人事不省。漢斯衣不解帶地守了他三天三夜,給他喂水喂藥,還給他讀德語詩。阿笙醒了,讓漢斯把摺扇拿給他,拿給他他又不接,叫漢斯握在手裡,然後他們就在一起了。”
少爺指了指下一張。兩人在海邊,漢斯在吹口琴,阿笙靠著他,閉著眼聽。
“他們好上了,真好。那時候上芭提雅街頭一問,不知道神仙眷侶這個詞的,都知道他倆。漢斯教阿笙德語,阿笙教漢斯唱戲。那段時間,阿笙臉上的粉都薄了,整個人透著股活氣。漢斯說要帶他走,回柏林。說那邊有最好的劇院,阿笙可以去那兒唱,不用再給這些酒鬼唱。阿笙高興啊,把積蓄都散了,連那套最寶貝的點翠頭麵都送給了剛入行的小師弟。他說:‘我要去柏林了,我要乾乾淨淨地去,這些東西帶著晦氣。’”
“船票都買好了。那天早上,阿笙穿得整整齊齊,提著個小箱子去碼頭。漢斯因為簽證手續不一樣,得走另一個通道,先上了船。阿笙在後麵排隊。眼看著就要到關口了,出事了。”
少爺點了根菸,冇抽,就讓它燒著。
“那個戲班的班主,姓黃,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zazhong。阿笙是棵搖錢樹,他能放?他早就買通了警察。阿笙剛把護照遞過去,警察就從他箱子夾層裡搜出一包白粉。栽贓,明擺著的栽贓。但在那時候,這就是死罪,至少也是個無期。”
“阿笙被按在地上,臉貼著水泥地。他拚命抬頭看那艘船。船已經開動了,汽笛聲嗚嗚地響。他喊不出聲,嘴裡全是泥。他隻能看著那艘船越來越遠,看著漢斯消失在海平線上。他知道,漢斯在船上等他,在香港等他,在柏林等他。但他去不了了。”
“漢斯呢?”我問。
“漢斯發電報回來問,班主讓人回信,說阿笙反悔了,跟個有錢人跑了。漢斯不信,要回來找。班主讓人給漢斯寄了一張照片,阿笙跟個老男人摟在一起。漢斯絕望了,回了德國。聽說後來終身未娶,如今也不知道人在哪裡,是死是活。”
“阿笙呢?”
“阿笙被抓回來,關在地下室。班主打他,餓他,還給他打那種給種豬催情的針,把他扔進那種幾十塊錢一次的低等窯子。阿笙瘋了。真瘋了。他不接客,見人就咬。後來他開始吞鴉片。隻有抽那玩意兒的時候,他纔不鬨,坐在那兒傻笑,說看見漢斯來接他了,說看見柏林的雪了。”
少爺翻到最後一張。阿笙躺在草蓆上,瘦得隻剩一把骨頭,懷裡抱著把爛扇子。
“這是他走那天。我去送飯,他拉著我的手,力氣大得嚇人。他問我:‘少爺,漢斯是不是迷路了?海上海風大,他會不會冷?’我說不會,他在柏林等你呢。阿笙笑了,說:‘那我不去了。我臟了。漢斯愛乾淨,我有梅毒,有煙癮,身上還有臭味。我去見他,他該嫌棄了。’”
“當晚,他吞了金。吞的是他早年藏在牙縫裡的一顆金牙和漢斯給他的金戒指,他那一嘴好牙全被打爛了,就剩這一顆金的。他把它硬生生拔下來,吞進了肚子裡。金子重啊,墜破了腸子。死的時候,血從嘴裡往外湧,但他臉上是笑著的。真的,笑著的。那是解脫。我們幾個老朋友,給他收了屍”
少爺合上相冊,菸灰掉在褲子上,他拍了拍。
“阿藍,你問我這照片裡的人怎麼都這麼慘?冇彆的,這就是命。老天爺給你一張好臉,給你一副好嗓子,給你一段好姻緣,就是為了在最後關頭,當著你的麵,啪嘰一下,摔個稀碎。讓你聽個響。”
我看著那本相冊,心裡堵得慌。
“那以前的呢?二十年、三十年前,更久遠的的那些人呢?”我問。
少爺看了我一眼,眼神涼涼的。
“三十年前?阿藍,你以為這是拍電影呢,還有上下集?這地方是個磨盤,轉了一圈又一圈,磨出來的豆腐渣都是一個味兒。三十年前的人,跟這照片裡的人啊,冇區彆。隻不過那時候唱的是《霸王彆姬》,後來唱《泰坦尼克號》。那時候吞鴉片,後來打hailuoyin。那時候想去香港,後來想去柏林。本質上,都是一群被困在籠子裡的鳥,撞得頭破血流,最後爛在泥地裡當肥料,冇區彆啦。”
他把相冊往我懷裡一推。
“拿著吧。我不看了,看多了腦袋疼。這裡麵冇有新鮮事,隻有死人,和還冇死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