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爛尾樓

我叫林鹿。

這個名字是我自己給自己起的。

養母從來不叫我名字。她叫我省口糧的。

七歲那年冬天,我發高燒。燒到四十二度。養母蹲在爛尾樓的水泥地上,抽了一根菸。煙抽完了她把菸頭往地上一摁。然後站起來說,死了省口糧。

她走了。門都冇關。

北風從破窗框灌進來,我縮在一團破棉絮裡,渾身發抖。嘴脣乾裂,嗓子像著了火。我想喝水,動不了。想喊人,喊不出聲。我就那麼躺著,盯著天花板上那幾條裂縫。一條一條數過去。數到第六條的時候我睡著了。

我以為我會死。

三天後我醒了。

嘴唇裂了一嘴血,嗓子啞得說不出話。但是冇死。

我爬起來,走到門口。養母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了,正在煮一鍋稀飯。看見我,筷子掉地上了。她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然後撿起筷子說了句,命硬。

從那以後我就知道了。哭冇用。喊冇用。死了冇人埋。

所以我冇死。

十二歲那年,養母開始讓我出去乾活。工地搬磚,早晚兩班倒。我那時候特彆瘦,一米三,三十多斤。推車比我人高。工地上的人看不過去,偷偷給我塞包子。

有一天晚上回家,養母不在。討債的上門了。

三個男的,叼著煙,手裡拎著棒子。領頭的那個蹲下來抓著我的頭髮往後扯,說你媽欠了二十萬,還不上我們就把你賣了抵債。

我看著他。嘴裡的煙燻得我眼睛疼。

他說,這麼小也冇人要,賣到山裡去給人當童養媳,能賣幾萬塊。

我低頭咬他手。

他慘叫一聲鬆了手,我轉身就跑。光著腳從爛尾樓後麵的磚縫鑽出去,在十二月的街上瘋跑。腳底凍裂了,跑一步踩一個血印子。我冇停。不敢停。

跑到路口的時候,一頭撞在一個人腿上。

我抬頭。

那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好看的一張臉。

男的,穿一件黑色大衣,高高瘦瘦的。低頭看我的時候,臉上冇什麼表情。

身後有人喊,哪來的小孩。

他冇動。低頭看了看我的腳。

地上全是血印子。

他說,把她帶上車。

後來我才知道,他叫陸宴清。陸家的大少爺。那年他十五歲。

我在他家住了一週。第一次洗熱水澡,第一次穿乾淨衣服,第一次吃一頓完整的飯。要走的那天,他給我一張紙條。

上麵寫了一串號碼。

“以後遇到事,打這個電話。”

我把紙條裝進口袋。冇打。但那串號碼我倒背如流。

回到爛尾樓之後,養母還在。討債的冇再找上門,不知道是誰擺平了。養母冇問我去哪了,我也冇說。

日子又回到原來的樣子。搬磚,洗碗,撿破爛。冷的時候縮在被子裡發抖,餓的時候喝水充饑。

十三歲那年我被養母趕出家門。

她說你吃太多了,養不起。

我站在門口,揹著一個破書包,裡麵裝著兩件衣服和那張紙條。她說養不起。我每天吃半碗飯她養不起了。

我冇哭。我轉身走的時候,聽見她在我身後罵了一句,白眼狼。

走出爛尾樓那條巷子的時候風特彆大。北風灌過來,颳得臉生疼。我裹緊那件不合身的外套繼續走。書包裡那張紙條被風吹得沙沙響。

我得活著。

第二章:接走

我在爛尾樓裡一直住到十八歲。

隔壁的野狗都比我過得好。野狗有人喂,我冇有。野狗知道哪家餐館倒剩飯,我知道哪個工地的磚最輕。

我以為這輩子就這樣了。

直到那天下午。

天氣不錯,我在門口煮泡麪。用的是一口撿來的破鍋,底下架三塊磚頭。煮到一半,巷口停了一輛黑色轎車。車門開,下來三個人。西裝革履,皮鞋鋥亮。站在爛尾樓門口表情像踩到了狗屎。

領頭那個捏著鼻子問,你是林鹿嗎。

我說是。

他說,林小姐,您的親生父母找到了,請跟我們回去。

我把筷子插進泡麪裡。

十八年。

十八年冇人找過我。現在來找了。

我說,讓他們自己來。

那人表情很精彩。嘴張開又合上,合上又張開。他可能是第一次被一個端著泡麪鍋的野丫頭拒絕。

你在爛尾樓住了大半個月他們不來。你把泡麪煮好了他們來了。你讓誰信呢。

他們三個麵麵相覷,轉身走了。

我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