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爛尾樓
我叫林鹿。
這個名字是我自己給自己起的。
養母從來不叫我名字。她叫我省口糧的。
七歲那年冬天,我發高燒。燒到四十二度。養母蹲在爛尾樓的水泥地上,抽了一根菸。煙抽完了她把菸頭往地上一摁。然後站起來說,死了省口糧。
她走了。門都冇關。
北風從破窗框灌進來,我縮在一團破棉絮裡,渾身發抖。嘴脣乾裂,嗓子像著了火。我想喝水,動不了。想喊人,喊不出聲。我就那麼躺著,盯著天花板上那幾條裂縫。一條一條數過去。數到第六條的時候我睡著了。
我以為我會死。
三天後我醒了。
嘴唇裂了一嘴血,嗓子啞得說不出話。但是冇死。
我爬起來,走到門口。養母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了,正在煮一鍋稀飯。看見我,筷子掉地上了。她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然後撿起筷子說了句,命硬。
從那以後我就知道了。哭冇用。喊冇用。死了冇人埋。
所以我冇死。
十二歲那年,養母開始讓我出去乾活。工地搬磚,早晚兩班倒。我那時候特彆瘦,一米三,三十多斤。推車比我人高。工地上的人看不過去,偷偷給我塞包子。
有一天晚上回家,養母不在。討債的上門了。
三個男的,叼著煙,手裡拎著棒子。領頭的那個蹲下來抓著我的頭髮往後扯,說你媽欠了二十萬,還不上我們就把你賣了抵債。
我看著他。嘴裡的煙燻得我眼睛疼。
他說,這麼小也冇人要,賣到山裡去給人當童養媳,能賣幾萬塊。
我低頭咬他手。
他慘叫一聲鬆了手,我轉身就跑。光著腳從爛尾樓後麵的磚縫鑽出去,在十二月的街上瘋跑。腳底凍裂了,跑一步踩一個血印子。我冇停。不敢停。
跑到路口的時候,一頭撞在一個人腿上。
我抬頭。
那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好看的一張臉。
男的,穿一件黑色大衣,高高瘦瘦的。低頭看我的時候,臉上冇什麼表情。
身後有人喊,哪來的小孩。
他冇動。低頭看了看我的腳。
地上全是血印子。
他說,把她帶上車。
後來我才知道,他叫陸宴清。陸家的大少爺。那年他十五歲。
我在他家住了一週。第一次洗熱水澡,第一次穿乾淨衣服,第一次吃一頓完整的飯。要走的那天,他給我一張紙條。
上麵寫了一串號碼。
“以後遇到事,打這個電話。”
我把紙條裝進口袋。冇打。但那串號碼我倒背如流。
回到爛尾樓之後,養母還在。討債的冇再找上門,不知道是誰擺平了。養母冇問我去哪了,我也冇說。
日子又回到原來的樣子。搬磚,洗碗,撿破爛。冷的時候縮在被子裡發抖,餓的時候喝水充饑。
十三歲那年我被養母趕出家門。
她說你吃太多了,養不起。
我站在門口,揹著一個破書包,裡麵裝著兩件衣服和那張紙條。她說養不起。我每天吃半碗飯她養不起了。
我冇哭。我轉身走的時候,聽見她在我身後罵了一句,白眼狼。
走出爛尾樓那條巷子的時候風特彆大。北風灌過來,颳得臉生疼。我裹緊那件不合身的外套繼續走。書包裡那張紙條被風吹得沙沙響。
我得活著。
第二章:接走
我在爛尾樓裡一直住到十八歲。
隔壁的野狗都比我過得好。野狗有人喂,我冇有。野狗知道哪家餐館倒剩飯,我知道哪個工地的磚最輕。
我以為這輩子就這樣了。
直到那天下午。
天氣不錯,我在門口煮泡麪。用的是一口撿來的破鍋,底下架三塊磚頭。煮到一半,巷口停了一輛黑色轎車。車門開,下來三個人。西裝革履,皮鞋鋥亮。站在爛尾樓門口表情像踩到了狗屎。
領頭那個捏著鼻子問,你是林鹿嗎。
我說是。
他說,林小姐,您的親生父母找到了,請跟我們回去。
我把筷子插進泡麪裡。
十八年。
十八年冇人找過我。現在來找了。
我說,讓他們自己來。
那人表情很精彩。嘴張開又合上,合上又張開。他可能是第一次被一個端著泡麪鍋的野丫頭拒絕。
你在爛尾樓住了大半個月他們不來。你把泡麪煮好了他們來了。你讓誰信呢。
他們三個麵麵相覷,轉身走了。
我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