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照片拍攝地點像是在某個餐廳包廂,背景有油畫和吊燈。男人的手搭在女人肩上,動作親密。照片底部有手寫的日期:2023.11.15。火災前五個月。

第二樣,是一張銀行轉賬憑單的殘片。燒得隻剩右上角一小塊,大約是原件的四分之一。能看清銀行logo、部分賬號(被燒燬)、以及最關鍵的一行字:“轉賬金額:USD 500,000.00”。彙款人姓名和收款人姓名都被燒掉了,但日期還在:2024.4.5。火災前七天。

五十萬美元。火災前一週。和蘇明從暗網買到的資訊對上了。

照片,轉賬記錄。和林曉雨日記裡寫的一模一樣。“爸和那個女人的照片,還有轉賬記錄。我不能讓媽看見,她會崩潰。藏泰迪熊肚子裡,縫好了。如果我出事,警察會找到。”

她真的藏了。也真的出事了。

但為什麼泰迪熊會在這裡?在基金會的倉庫?警方當年的物證清單裡冇有它,林遠山說它燒燬了,隻剩標簽。可它明明還在,而且裡麵的證據還在。

除非……林遠山在火災後找到了泰迪熊,取走了證據,但保留了熊本身。為什麼保留?是為了留作紀念,還是因為……他知道熊裡曾經有東西,他拿走了,但冇想到女孩縫回去了?或者,他根本不知道熊裡藏了東西?

蘇明的心跳如鼓。他小心翼翼地將照片殘片和轉賬憑單殘片放回泰迪熊腹部,然後將熊放回密封袋,塞進自己揹包的內層。這是破壞現場,是非法取走潛在證據。但他顧不上了。如果交給警方,警方會相信一個AI工程師私自調查取得的證據嗎?何況這證據的來源本身就不合法。

他合上箱子,爬下扶梯,將扶梯推回原位。走出倉庫時,保安看了他一眼,冇說話。蘇明快步走進電梯,按下地麵層。電梯上升的短暫幾十秒,他覺得像幾個小時。

回到街上,夜幕已深。他找了個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館,在最角落的位置坐下,點了一杯黑咖啡,手還在微微發抖。他拿出手機,對著那張照片殘片和轉賬憑單殘片拍了高清照片,然後加密存儲。

現在他有了物理證據。照片證明林遠山和周倩關係親密(至少火災前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