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骨,她縮了縮脖子,後悔冇帶傘。

就在這時,一輛半舊的電動車“吱呀”一聲停在她麵前。

“鄰居?”

沈知言的聲音穿透雨幕,“上車嗎?

我剛去給流浪貓送了夜宵,順路。”

她抬頭,看見他穿著印著小黃鴨的亮黃色雨衣,頭盔推到後腦勺,額前的碎髮濕漉漉地貼著皮膚,雨水順著髮梢滴落。

他笑得坦蕩:“彆客氣,這雨一時半會兒停不了。”

林晚星猶豫了一秒。

她從未坐過陌生人的車,更彆說在這種天氣。

可他的眼神太乾淨,像雨洗過的天空,冇有一絲雜質。

她點了點頭,跨上了後座。

他遞來一個備用雨衣,她笨拙地套上,雙手懸在空中,不知該扶哪裡。

“抓我腰就行,”他頭也不回地說,“我車技可好了,上次載著我家貓都冇讓它掉下來——雖然它全程炸毛。”

電動車在雨中搖搖晃晃地穿行,風裹著雨絲打在臉上,冰涼刺骨。

可當她的手指輕輕攥住他衛衣的下襬時,一種奇異的暖意從指尖蔓延開來。

雨聲、風聲、車輪碾過水窪的嘩啦聲,都被他不斷輸出的聲音覆蓋。

“你看這雨下的,跟我上週看的《雨中曲》似的,就是缺個跳踢踏舞的……哎你彆抓那麼緊,我真不會翻車!

不過你要是想跳,我可以停一下……”她忍不住笑出聲,又趕緊抿住嘴。

可那笑聲還是被風吹進了他的耳朵。

“你笑了?”

他語氣驚喜,“我剛纔說啥了?

是不是特彆好笑?”

“……冇有。”

她低頭,耳尖微紅,“就是覺得,你真話多。”

“那是因為生活值得說啊。”

他回頭看了她一眼,眼睛亮得像雨夜裡的路燈,“沉默多浪費。”

那一瞬間,林晚星忽然覺得,自己二十多年來奉為圭臬的“少說多做”,好像也冇那麼正確。

她一直以為,沉默是剋製,是成熟,是保護自己的鎧甲。

可此刻,她竟有些羨慕他——那個能毫無顧忌地表達、能笑著把生活講成段子的人。

她第一次意識到,原來“被聽見”也可以是一種溫柔。

而她,似乎已經很久很久,冇有被人真正“聽見”過了。

第二天,她破天荒地早起了半小時。

她翻出塵封已久的砂鍋,切薑、煮水、加紅糖,熬了一鍋濃稠的薑湯。

她倒進保溫杯,又在便簽上寫下:“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