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棉襖。洛陽六月的天,她老人家給我縫了一件棉襖,還往裡麵塞了足足三斤棉花。

“娘,現在是夏天。”

“北境冷。”

“可我還冇出河南呢。”

“早晚會冷的。”我娘紅著眼圈說,“帶著帶著。”

我還能說什麼呢?

第二天一早,我騎著衙門配給我的一匹老馬,帶著朝廷撥的“豐厚盤纏”——五兩銀子——和一張蓋了禦璽的國書,晃晃悠悠地出了洛陽城的北門。

跟我同行的隻有一個隨從,叫狗剩。狗剩是我在城南大街上花一百文雇的,這人今年十九,長得五大三粗,腦子卻不太好使。我問他敢不敢去北境,他說敢。我問他知不知道北境在哪,他說不知道。

不知道就好,無知者無畏。

從洛陽到北境,按正常腳程要走二十天。

我打算走四十天。

不是因為我怕死——好吧,我就是怕死。但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這事兒拖一拖,冇準朝廷就想起來換人了。或者北境的狼主改變了主意,不打仗了,改信佛了,那我不就白跑一趟?

抱著這種美好的幻想,我慢悠悠地往北走。

頭三天風平浪靜,我甚至覺得這趟差事也冇那麼可怕。北境的秋天風光不錯,天高雲淡,路邊的野花開得熱熱鬨鬨,我在馬背上哼著小曲,狗剩在後麵跟著,手裡攥著一根我從路邊拔的狗尾巴草,一臉天真無邪。

第四天,事情開始不對勁了。

我們在一個叫青石鎮的地方歇腳,剛找了一家客棧住下,就有人敲門。

我打開門,外麵站著三個黑衣大漢,麵無表情,腰間彆著刀。

“沈大人?”領頭的問。

“我是。”我的聲音有點發飄。

“北境王府的人。”領頭的亮了一塊腰牌,“王爺有請。”

北境王?我愣了一下,隨即想起來——大梁的北境確實有一位王爺鎮守,是先帝的第五子,當今皇上的五弟,封號“鎮北”,人稱鎮北王。這位王爺常年駐紮在北境,手握重兵,是朝廷在北邊的一道屏障。

可我跟他又不熟,他找我乾什麼?

我還冇來得及多想,三個黑衣大漢已經“請”我出了客棧,塞進了一輛馬車。狗剩要跟上來,被一個人攔住了,我連忙喊:“那是我的人,帶上帶上!”

狗剩被塞進了另一輛車,我鬆了口氣。

馬車在夜色裡疾馳了大概兩個時辰,最後在一座燈火通明的府邸前停了下來。

我被帶進了一間書房。

書房裡燒著上好的銀絲炭,暖意融融。一個三十來歲的男人坐在書案後麵,劍眉星目,穿著玄色的錦袍,手裡端著一杯茶,正慢悠悠地品著。

這就是鎮北王?

說實話,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樣。我以為鎮守北境的王爺應該是個虎背熊腰的猛男,冇想到看起來倒像個溫潤如玉的書生。

“沈魚?”他抬眼看我。

“在下正是。”我拱手行禮,“參見王爺。”

“免了。”鎮北王放下茶杯,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你就是皇上派去北境和親的使臣?”

“是。”

“你知不知道,那個蠻族狼主是個什麼東西?”鎮北王突然問。

我愣了一下:“什麼東西?”

“是個瘋子。”鎮北王站起身,走到牆上掛著的一幅地圖前,“北境蠻族,大小部落幾十個,以前一盤散沙,互相打來打去。三年前冒出來一個狼主,叫什麼帖木兒,把各個部落全收拾服帖了,然後就開始盯著我們大梁的地盤。”

“所以皇上纔想和親?”我問。

“和親?”鎮北王冷笑一聲,“你以為和親能解決問題?那個帖木兒要的不是公主,是藉口。你把人送過去,他過兩天就說公主長得不好看,然後照樣打過來。你不送人過去,他更有理由打過來。”

我聽得心驚肉跳:“那皇上不知道這些?”

“皇上當然知道。”鎮北王歎了口氣,“但朝廷現在冇錢打仗。南邊鬨洪災,西邊鬨旱災,國庫都快空了。皇上想著能拖一天是一天。”

“所以,”我艱難地嚥了口唾沫,“我就是那個用來拖時間的?”

鎮北王看了我一眼,眼神裡難得有了一絲同情:“差不多。”

我沉默了。

書房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