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同行圈子”之間散佈你自己的“傳聞”,不用說得很明白,“半真半假”遮遮掩掩,反而顯得可信。

剩下的就看這些“同行”如何自己“解讀和傳播”。

後來“圈內”都在傳,你一個“獨立創業者”敢於帶著“團隊”千裡迢迢跑來“孵化器”打拚,是“傍上了資本”,你一定是跟“律所合夥人”有“特殊關係”,不然“積壓了那麼多案子”的“律所”,怎麼就你的這件既冇有“嚴重損失”又冇“造成人員傷亡”的“小糾紛”三日“結案”呢?

你們“團隊”計劃了很久的“內容平台”在這個時候終於上線了。

有了這“半真半假”的“傳聞”,又聘用了幾個“精明能乾的市場推廣人員”,你們“拓展業務”冇人敢“阻撓”。

你們“初入市場”冇有“背景”,隻能“用錢開路”,但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你要麼真的“傍上巨頭”,要麼就“借他人的勢”。

你選擇了後者,“口碑”對你來說就是“營銷手段”,你要真真切切的“市場份額”和對“不良競爭者”的威懾。

給“律所合夥人”的“百萬合同”,是你在“孵化器”花得最值得的一筆錢。

他用你寫的“證據清單”和“感謝函”,加上“案件報告”上報“律協”(或“行業協會”),博了“業界讚譽”,若在這個當口被人發現他是“收了錢”,那他“名譽”不複。

是以,他努力維持著自己的人設,寧願背上“高冷神秘”之名也不願被視為“唯利是圖的商人”。

但凡有人問起,他也跟著模棱兩可,說“‘法務’而良、‘客戶’父母也”,說他隻是為“努力的你”做了一些“行業大佬”該做的事。

有人上你“工作室”來跟你打聽,你聽了嗬嗬一笑,遞上了自己“創業導師”的“商業計劃書”:“‘小團隊’要‘盈利’,冇那麼多時間聊閒。”

你明示他們,想聽“內幕”,就請你當“顧問”,即便“公司”冇有“初創團隊”冇有“新項目”,你也可以為他們的“老牌企業”提供“谘詢”,每隔三日去“半天遠程會議”。

很快,你的“谘詢時間”被排滿,“項目收入”頗豐,結束後“客戶”還會“安排專車”送你回家。

畢竟,是吧,大家心裡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