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有一個七年的筆友,他曾在彆著金黃向日葵的信中祝我無懼風雨地活著。

可見麵時,他早已改了姓名,有了女友。

見到我時,他鼻孔朝天:“陳錚,你這樣的窮酸貨,你拿什麼跟可可比,識相地早就給我滾。”

“不就是幾封信嗎,就給你釣成翹嘴了,陳錚,你他媽真賤啊。”

我以為文字隻是巧言令色罷了。

直到那日在歸鴻山散發腐臭味的山洞中,一張彆著金黃向日葵的信封映入我的眼簾。

1“陳錚,你不要跟個狗皮膏藥一樣陰魂不散的纏著我好嘛,你看看你那個窮酸樣,你到底哪裡配得上我了,識相點你趕緊給老子滾。

不然彆怪老子叫人打斷你的腿。”

我穿著洗的發白的牛仔褲站在一幢小小的彆墅跟前,眼前男人毫不掩飾的惡意傳到我的耳朵。

我瞪大雙眼,有些不可置信,明明在信中他是那樣的溫柔,為什麼現實的他,會是這這樣的,冇有素質,麵目可憎……我心目中的蕭頌今,應該是溫潤如玉的謙謙君子,不該是這樣滿眼戾氣的。

“蕭頌今,我們已經一年沒有聯絡了,我有些話想對你說。”

我有些忐忑,手死死攥著衣角。

蕭頌今微微眯著雙眼,眼神如同x光一樣將我上下打量一番,薄唇輕啟:“第一,我不叫蕭頌今,我已經改名蕭頌明。

第二,我覺得我冇有什麼話需要跟你這個土包子說。”

“你現在,立刻,馬上,滾出我的視線。”

話音剛落,彆墅的傭人就拿起我的包,一股腦扔了出去,然後當著我的麵,用力地關上了大門。

跟我的行李一同飛過來的,還有我曾經給蕭送頌今寫的信,裡麵盛滿了我過去七年所有的悲歡。

他曾經說他特意做了一個小櫃子來裝我的信,可如今也是他將它們棄之如履,任人踩踏。

我失魂落魄地撿起自己的行李,心裡密密麻麻地酸楚。

蕭頌今,我大老遠跑過來找你,你怎麼能翻臉說不認人就不認人呢。

我和蕭頌今相識於長白山,初中畢業的我,雙手攥滿勇氣,獨自一人從祖國的大西北跑到了大東北,在哪裡的五天五夜,我欣賞了數不儘的風景,還在微信搖一搖上搖到了一個同樣出來旅遊的人。

那時候覺得寫信是件非常浪漫的事情,於是我就死纏爛打讓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