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結婚那天,程野攜子出席。

小朋友奶聲奶氣:“阿姨,你為什麼不等爸爸?”

我笑得眼眶發酸:“因為你爸爸,曾把我一個人丟在手術室。”

“他答應回來,卻再也冇來。”

1我和程野,衚衕口對著口,出生隔了三天。

我媽總愛唸叨,我學會的第一個詞不是“媽媽”,是含糊不清的“野野”。

這事兒成了程野往後二十多年裡最得意的談資,每次提起,他總會揉亂我的頭髮,笑得見牙不見眼:“瞧見冇沈星,你打孃胎裡就惦記我。”

我們像兩株糾纏生長的藤蔓,貫穿了彼此的整個童年和青春。

他小時候打架,我踮著腳遞板磚;我考試砸鍋,他抓耳撓腮模仿家長簽字,最後因為字跡太醜一起罰站。

我們共享第一包辣條、第一瓶汽水、第一張“三好學生”獎狀。

獎狀最後貼在了他家牆上,因為我家牆上是他的塗鴉作品。

十三歲那年,我初潮,嚇得躲在廁所不敢出來。

程野愣是在女廁外守了半小時,最後紅著耳朵把零花錢全買了姨媽巾,一股腦塞進我桌鬥,還凶巴巴地吼:“多喝熱水!

彆著涼!”

全班鬨笑,我卻看著那堆五顏六色的衛生巾,第一次紅了臉。

十六歲,我情竇初開,暗戀隔壁班班草。

程野連夜寫了八百字檄文,字字泣血(主要抨擊班草打球不如他帥),貼在學校公告欄。

標題聳人聽聞:《癩蛤蟆彆想吃天鵝肉——論某班草十大罪狀》。

結果就是,我們倆一起在升旗儀式後念檢討。

他站在我旁邊,卻偏過頭,趁著教導主任不注意,用氣聲說:“沈星,你彆喜歡彆人,喜歡我,我長得帥。”

陽光刺眼,他笑得晃眼,我心臟猛地一抽——完了,好像真的有點喜歡這個傻子。

2高三畢業那晚,他把我拽到天台。

夏夜的風黏稠濕熱,蟬鳴聒噪。

他手裡拎著一袋快化的小布丁,耳朵紅得滴血,聲音卻故作鎮定:“沈星,我報了A大,你也報A大,好不好?”

我咬著小布丁,冰涼的甜意在舌尖化開,故意逗他:“不好,我要去北方看雪。

聽說A市連雪粒子都冇有。”

他急了,一把搶過我吃了一半的冰棍,另一隻手扣住我的後腦勺,毫無預兆地低頭吻了下來。

冰涼、甜膩的草莓味,混雜著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