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轉?”

我說:“當然能。”

“等孫子博士畢業,我一分不少,還你。”

他愣住。

我說:“錢在基金裡。”

“動不了。”

“除非——全體受益人同意。”

“您早就計劃好了,是不是?”

我說:“不是計劃。”

“是討債。”

“你欠我的。”

“現在。”

“連本帶利。”

“一分,都不能少。”

他站在路燈下。

影子拉得很長。

像一條被抽了脊梁的狗。

從前他拿走我的命。

今天我拿回他的錢。

不急,慢慢來。

後麵,還有更多等著他......。

17 我租了社區活動中心七天。

紅橫幅一拉:“法律驛站·守護家園”下麵一行字:特邀資深刑辯律師 張正明 公益普法主題寫著:“企業違法,全家坐牢”王大強知道後,立刻衝到街道辦:“給我撤了!”

“這種活動,破壞營商環境!”

主任猶豫。

我第二天就遞上區司法局蓋章的**《公益活動備案函》**紅頭檔案,編號齊全,活動照常。

開講那天,他坐在第一排。

西裝筆挺,像來巡視。

張律師開篇:“今天聊點狠的。”

“企業主最常見的死法”“職務侵占。”

“數額巨大,十年以上。”

台下有人記筆記。

我說:“張律師。”

“有家企業,三年冇走公賬。”

“所有收入,全進老闆私人卡。”

“再轉給一個叫‘林某怡’的女人。”

“買了兩套房,一輛寶馬。”

全場目光刷地射向王大強。

他笑:“這是假設吧?”

我從包裡掏出一疊紙,遞過去。

“您看看。”

張律師翻了幾頁。

眉頭越皺越緊。

“這份銀行流水。”

“收款方是你兒子王大強。”

“轉賬備註:‘貨款結算’。”

“可他公司根本冇有這筆業務。”

“屬於典型的公私混同。”

“一旦查實,可認定為侵占。”

王大強猛地站起來:“你哪來的這些?!

侵犯**!!”

我說:“稅務局查得更細。”

“要不要等他們上門?”

他嘴抖。

我說:“你敢不敢當眾說——”“你冇把公司錢,轉給小三?”

“冇拿員工工資,付賭債?”

“冇用公款,養情婦?”

冇人說話,空氣凝固。

他說:“我……是有點資金調配……”“但!

我是老闆!

我說了算!!”

張律師冷笑:“你是老闆。”

“但公司錢,不是你的錢包。”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