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是陌生人發來的好友申請。

第一條驗證訊息:“姐!陳誌豪讓我來求您刪視頻!多少錢都行!”

第二條:“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我不該罵你送得慢!求你刪掉抖音上那段視頻!”

第三條:“我是他女朋友,那視頻要是傳出去我倆就完了,求求你放過他……”

第四條直接是轉賬,五萬塊,備註寫著“賠償金”。

我手指發抖,點開抖音。

熱搜第七:#男子醉酒唱學貓叫社死#

播放量187萬。

視頻裡,陳誌豪穿著緊身T恤,臉喝得通紅,站在酒吧卡座上,對著手機鏡頭扭屁股,嘴裡唱著:“我們一起學貓叫,一起喵喵喵喵喵——”

旁邊的人笑得直不起腰,有人在往他嘴裡灌酒。

評論區一片哈哈哈哈:

“救命,這男的後來知道這事嗎?”

“他女友看了連夜扛著火車跑”

“社死現場,建議永久儲存”

我盯著螢幕,忽然笑出聲。

笑著笑著,眼淚又下來了。

這一次,是因為——

我終於,能給自己買一盒止痛藥了。

第二章:我不是聖母,我是獵人

三天後,我拄著柺杖出院。

診斷書開了兩頁:右膝前交叉韌帶撕裂、半月板損傷、多處軟組織挫傷、輕微腦震盪。建議住院兩週,定期複查。

我隻住了一天。

不是不想住,是住不起。五千押金交完,醫保能報多少還不知道,剩下的錢得留著給我弟交擇校費。

出醫院大門的時候,手機又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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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冇爭辯。

反正,我不需要再送外賣了。

我租住在城郊結合部一棟農民房裡,八平米,月租四百五。牆是石膏板隔的,隔壁打個噴嚏我都聽得清。窗戶正對著城中村的垃圾站,夏天不敢開窗,不然蒼蠅能飛進來開會。

牆上貼滿了我弟從小到大的獎狀。

“林陽,市級奧數二等獎”“林陽,校級英語演講冠軍”“林陽,期中考試年級第三”……

每一張,都是用我的加班費換來的。

我坐在床上,打開電腦。

係統綁定後,我的腦子裡多了一個“數據庫”,隻要我想查某個人,就能自動調取他在互聯網上留下的所有痕跡——社交賬號、聊天記錄、瀏覽曆史、消費賬單、甚至是他刪掉的照片。

我試過查自己。

什麼都冇有。乾乾淨淨。

也是,一個外賣騎手,每天跑87單,活得像台機器,能有什麼數據?

但陳誌豪不一樣。

我登錄他的微信,翻了一遍。

原來他真名叫陳誌豪,28歲,某MCN公司運營主管,負責孵化網紅。他女朋友叫唐糖,是個小主播,抖音粉絲八萬七,日常發跳舞視頻,偶爾接點廣告。

兩人正準備結婚,婚房都買了,首付一百二十萬,月供八千。

而他那六萬八的餘額,是公司的備用金,用來給主播刷禮物的。

現在錢冇了,視頻傳得到處都是,公司群已經炸了。

我點開他的公司群,往上翻。

HR主管:@陳誌豪 請於今日下午三點前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

同事A:臥槽,老陳那視頻你們看了嗎?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同事B:他女朋友發朋友圈說要分手,真的假的?

同事C:我聽說錢也丟了?六萬八?公司讓賠嗎?

同事D:所以他到底得罪誰了?

我退出群聊,點開他的私信。

最新一條是他發給他女朋友的:

糖糖你聽我解釋,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事!那錢就突然冇了!視頻也不是我發的!你相信我!求你彆分手!

她冇回。

上一條是他發給朋友的:

老張,江湖救急!借我兩萬,下個月還!我被坑了,公司要辭退我,房子月供還不上!

朋友冇回。

再往上翻,是他三天前發的朋友圈截圖——就是我躺在馬路上的那張。

配文:又一個碰瓷的,穿黃馬甲裝可憐。

評論區有人問:“撞得嚴重嗎?”

他回:“管她呢,反正有保險。”

我盯著螢幕,手指慢慢攥緊。

然後我打字,發給他。

想要視頻徹底刪除?拿錢來贖。

他秒回:你到底是誰?!

我:你罵我“垃圾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