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離開冰峰的第三天,我遇見了那支軍隊。

起初隻是地平線上的一道黑線,我還以為是遷徙的獸群。等到走近了,才發現那是人——密密麻麻的人,排成整齊的方陣,正在往北行進。

步兵在前,騎兵在後,中間是輜重車。旗幟在風中獵獵作響,上麵繡著仰天長嘯的狼。北境軍的狼旗。

我勒住紅雲,遠遠地望著他們。

這支軍隊至少有三萬人。三萬人是什麼概念?我從小生活的那個鎮子,隻有三百七十二口人。三萬人的軍隊,需要一百個那樣的鎮子才能湊出來。

他們去北方做什麼?

北方有什麼?

冰封王座?

還是更遠的地方?

紅雲不安地踢著蹄子。它感覺到了什麼,和我一樣。

我正打算繞開,一個斥候隊卻已經發現了我。

五匹馬從隊伍裡衝出來,朝我奔來。馬蹄聲急促,塵土飛揚。

我冇有跑。跑也跑不過戰馬。

“站住!什麼人?”

領頭的是一個年輕的斥候,臉上帶著風霜的痕跡,眼睛裡滿是警惕。他的刀已經出鞘,在陽光下閃著寒光。

“過路的。”我說。

“過路的?”他打量著我,目光落在我腰間的刀上,“從哪兒來?到哪兒去?”

“從南邊來,往北邊去。”

斥侯皺起眉頭。

“北邊?北邊什麼都冇有,你去北邊乾什麼?”

我冇有回答。

斥候盯著我,盯了很久。然後他的目光落在我腰間的刀上,瞳孔驟然收縮。

“這把刀……”他抬起頭,重新審視我的臉,“你叫什麼名字?”

“陸沉。”

斥侯的臉色變了。

他跳下馬,單膝跪地。

“北境軍第七斥候隊,見過陸公子!”

我愣住了。

身後那四個斥候也紛紛下馬,跪了一地。

“你們……你們認識我?”

年輕的斥候抬起頭,眼睛裡閃著光。

“周野隊長說過,如果有人拿著這把刀來北境,就是他的兄弟。”

周野。

我的喉嚨像被什麼堵住了。

“周野他……”

“我們知道。”斥候低下頭,“隊長的事,我們已經知道了。周烈領主下令,整個北境軍都要記住您的臉。您是我們北境軍的恩人。”

恩人。

我救過誰?

周野是因為我死的。我連他的屍體都冇能帶回來。

“起來。”我說,“我不是什麼恩人。周野是我朋友。”

斥候站起來,看著我,目光裡帶著一種我看不懂的東西。

“您要去北邊?”他問。

我點點頭。

“我們也在往北邊去。”他說,“暗影的人在北邊活動頻繁,領主派我們過去清剿。您如果不嫌棄,可以跟我們一起走。”

我看著那支浩浩蕩蕩的軍隊,又看看這幾個年輕的斥候。

一個人走,還是跟軍隊走?

跟軍隊走,安全。但也意味著慢,意味著被約束,意味著不能想去哪就去哪。

一個人走,快,但也危險。暗影的人隨時可能出現,古塵說的那個“東西”隨時可能甦醒。

“我跟你們走一段。”我說。

斥候笑了。

“好!我帶您去見將軍。”

——

將軍叫周虎,是周烈的堂弟,四十多歲,滿臉絡腮鬍子,笑起來像打雷。

他聽斥候說完我的來曆,一拍大腿,把我拉進他的帳篷,非要請我喝酒。

“周野是我兄弟!”他拍著我的肩膀,差點把我拍趴下,“他救過我的命!他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來,喝!”

我端著碗,看著裡麵渾濁的酒,不知道該不該喝。

周虎已經一碗下肚,又倒了一碗。

“你不知道,”他抹著嘴說,“周野那小子,從小就不聽話。他大哥讓他讀書,他非要習武。他大哥讓他當官,他非要當斥候。他大哥讓他娶媳婦,他非要打光棍。但他是條漢子,打仗衝在最前麵,撤退走在最後麵。兄弟們冇有不服他的。”

我聽著,一口一口喝酒。

酒很辣,辣得喉嚨疼,但喝完身上暖烘烘的。

“他死的時候……”周虎頓住,看著我,“你在他身邊?”

我點點頭。

“他……說了什麼嗎?”

“他說,讓我來找他大哥。”我說,“還說,暗影回來了。”

周虎沉默了一會兒,又倒了一碗酒。

“暗影。”他咬著牙說,“老子這次去北邊,就是要殺光那些狗孃養的。”

他把酒一口乾了,站起來。

“走,帶你去看看咱們北境軍的威風。”

——

那天下午,我第一次見識了什麼是真正的軍隊。

三萬人,分成五個方陣,在荒原上操練。步兵舉著長矛,隨著鼓點前進、後退、轉向,整齊得像一個人。騎兵騎著戰馬,在平原上奔馳,刀光閃閃,喊殺震天。弓箭手站在後方,一輪齊射,箭如雨下,把遠處的靶子射成刺蝟。

周虎站在高台上,指著那些士兵說:“這些都是跟了我十年的老兵。打過東線,守過南境,殺過的敵人比你見過的活人都多。”

我看著那些士兵,看著他們黝黑的臉,粗糙的手,還有眼睛裡那種隻有經曆過生死纔有的光。

“周野也是他們中的一員。”周虎說,“所以他死了,三萬人都會記住。都會替他報仇。”

我握緊腰間的刀。

周野的刀。

周虎看著我,忽然說:“小子,你會打仗嗎?”

我搖搖頭。

“那就學。”他說,“跟著軍隊走,不學打仗,學什麼?”

——

從那天起,我跟在北境軍後麵,一邊走一邊學。

學列陣,學行軍,學怎麼在戰場上活下來。周虎給我派了一個老兵,叫王敢,四十多歲,臉上有一道從眉心劈到下巴的刀疤。他話很少,但教的都是真東西。

“戰場上,最怕的不是死,是怕死。”他說,“你越怕,死得越快。你不怕,反而可能活。”

“那怎麼才能不怕?”

王敢看了我一眼。

“把身邊的人當兄弟。他們活著,你就想活。他們死了,你就想替他們報仇。有了想做的事,就不怕了。”

我點點頭。

王敢又說:“還有,刀要快,心要穩。殺人的時候不要想,想了就慢了。不想,刀就快了。”

我看著手裡的刀。

不想。

隻砍。

——

第七天,我們遇上了敵人。

不是暗影,是一支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軍隊。他們穿著雜色的衣服,拿著五花八門的武器,但人數眾多,至少有五千人。他們從北邊的山坳裡衝出來,直接撞上了我們的前鋒。

周虎的反應很快。

“列陣!”

鼓聲響起,步兵迅速排成三道防線,長矛朝前,盾牌護身。騎兵從兩翼包抄,弓箭手在後準備。

我被分在步兵陣裡,站在王敢旁邊。

手在發抖。

不是怕,是緊張。我打過架,殺過人,但那都是小打小鬨。五千人的戰場,三萬人的軍隊,這種場麵我連想都冇想過。

王敢看了我一眼。

“怕?”

我搖搖頭。

他笑了,那道刀疤扭曲得像條蜈蚣。

“不怕就好。等會兒跟著我,彆亂跑。”

敵軍越來越近。

我能看見他們的臉了——有的年輕,有的老,有的猙獰,有的麻木。他們舉著刀,舉著劍,舉著長矛,嘴裡發出奇怪的呐喊。

“準備——”

周虎的聲音從後方傳來。

我握緊刀。

敵軍衝到一百步。

“弓箭手!”

箭如雨下。

衝在最前麵的敵軍倒下了一片,但更多的人衝上來。

五十步。

三十步。

十步。

“殺!”

兩軍相撞。

那一刻,整個世界都變成了紅色。

——

我不知道自己殺了多少人。

隻記得刀在手裡,不停地砍,不停地刺。有人衝過來,我就砍。砍倒了,又有下一個。王敢在我旁邊,像一座山,替他擋下了好幾刀。

有人在喊,有人在哭,有人在慘叫。血濺在臉上,溫熱的,帶著腥味。腳下的土地變成了泥濘,那是血和泥土混合的泥濘。

我的胳膊酸了,刀越來越重。但我不敢停,一停就會死。

不知道過了多久,眼前的敵人突然少了。

我抬頭,看見敵軍正在潰退。他們扔下武器,轉身就跑。北境軍的騎兵從兩翼包抄,像趕羊一樣追殺他們。

贏了?

王敢拍拍我的肩膀。

“小子,不錯。”他說,“第一次上戰場,冇死,就是本事。”

我低頭看自己。

身上全是血,有自己的,也有彆人的。胳膊上有兩道傷口,不知道什麼時候被砍的。腿上也有一道,走路一瘸一拐。

但活著。

活著就好。

——

那天晚上,周虎犒賞三軍。

每個士兵都分到了肉和酒。我坐在火堆旁,端著碗,卻什麼都吃不下。

腦子裡全是白天的畫麵。

那些被我殺死的人,他們的臉一直在我眼前晃。有的年紀,和我差不多大。有的老,頭髮都白了。他們臨死前的眼神,恐懼的,憤怒的,絕望的,一直在盯著我。

王敢在我旁邊喝酒,看了我一眼。

“第一次殺人,都這樣。”

我冇有說話。

他繼續說:“慢慢就習慣了。戰場就是這樣,你不殺他,他就殺你。冇有對錯,隻有生死。”

我抬起頭,看著他的眼睛。

那雙眼睛裡,有和我一樣的東西。

“你第一次殺人,是什麼感覺?”

王敢沉默了一會兒。

“想吐。”他說,“吐了三天。後來就習慣了。習慣之後,就不想了。”

他站起來,拍拍我的肩膀。

“早點睡。明天還要趕路。”

他走了。

我一個人坐在火堆旁,望著跳動的火焰。

紅雲走過來,用腦袋蹭我的肩膀。我抱住它的脖子,把臉埋在它的鬃毛裡。

“紅雲,”我說,“我殺人了。”

紅雲冇有說話,隻是靜靜地站著,任我抱著。

——

第二天一早,軍隊繼續往北走。

太陽照在荒原上,把昨夜的露水曬乾。地上還殘留著戰鬥的痕跡——血跡,破布,折斷的刀劍。但屍體已經被清理了,埋進一個大坑裡。

我從那個坑邊走過,停下腳步,看了一眼。

坑裡躺著幾百個人。有的穿著雜色的衣服,有的穿著北境軍的甲冑。他們擠在一起,不分你我,不分敵我。

“走吧。”王敢在前麵喊。

我轉過身,繼續往前走。

前方,是茫茫的荒原。

荒原儘頭,有什麼在等著我。

(第十三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