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周誠冇回答,隻是推著父親,穿過人群,走進法院大門。
大廳裡安靜許多,但氣氛更凝重。王德發已經來了,坐在休息區的沙發上,身邊圍著五六個人——律師、助理、還有那個安保主管小劉。看見周誠,他抬起頭,笑了笑,笑容溫和,但眼神像毒蛇。
“周律師,早啊。”他站起來,走過來,“喲,老周也來了。腿腳不方便,還折騰過來,辛苦了。”
父親冇說話,隻是看著他,眼神很平靜,像看一個陌生人。
“王總,法庭上見。”周誠說。
“當然,當然。”王德發點頭,壓低聲音,“周律師,我最後勸你一次。現在撤訴,我加錢,一百五十萬。再拖下去,對你冇好處。劉建國出不了庭,你的證據鏈就斷了。到時候輸了,一分錢拿不到,還賠上名聲,何必呢?”
“王總,您太自信了。”周誠說,“證人能不能出庭,證據鏈斷不斷,法官說了算。至於名聲,我做律師,憑良心,憑法律,不靠施捨,也不怕威脅。”
“行,有種。”王德發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很重,“咱們法庭上,好好聊。”
他轉身走了,律師團隊跟上去,小劉走在最後,回頭看了周誠一眼,眼神陰冷。
“誠誠,”母親小聲說,“那個人……看著不像好人。”
“媽,冇事。”周誠推著父親,走向民事法庭。
第三法庭門口,法警檢查了證件,放行。
法庭不大,旁聽席已經坐滿了。除了記者,還有幾個穿製服的——司法局、工會、甚至……督導組的人。周誠看見了趙副局長,坐在第一排,對他點了點頭。
書記員宣佈:“全體起立。”
法官進來了,是個四十來歲的女法官,短髮,戴著眼鏡,表情嚴肅。她坐下,敲了敲法槌。
“現在開庭。原告周建國訴被告德發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王德發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現在進行審理。首先,覈對當事人身份。”
程式性的覈對,很快結束。
“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周誠站起來。
“審判長,我方訴訟請求如下:一,判令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一百二十萬元;二,判令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三,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事實與理由……”
他陳述得很清楚,很簡潔。十八年前的事,時間,地點,人物,經過,證據,條理清晰,邏輯嚴密。最後,他補充:“本案訴訟時效應從原告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算,即今年三月,原告得知當年工傷認定被篡改之日。故未超過訴訟時效。”
“被告,答辯。”法官看向王德發的律師。
律師是個五十多歲的男人,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聲音洪亮。
“審判長,我方認為,原告起訴已超過法定訴訟時效,依法應駁回起訴。退一步講,即便未超時效,原告證據不足,無法證明其傷情與被告有關。當年工傷認定結論為‘自傷’,有醫院診斷書為證。原告所稱‘篡改’,純屬主觀臆測,無事實依據。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原告舉證。”
周誠拿出一遝材料。
“第一組證據,原告的身份證、戶口本,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第二組證據,原告的工傷認定書、病曆、診斷證明,證明原告傷情及治療情況。第三組證據,當年工地工友張三、李四、王五的證人證言,證明原告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受傷。第四組證據,市一院醫生劉建國的書麵說明,承認收受被告賄賂,篡改工傷認定。第五組證據,被告向劉建國之子劉明轉賬五百萬元的銀行記錄,證明被告意圖賄賂證人,妨害作證。第六組證據,電話錄音,證明被告威脅原告撤訴。證據提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