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叫蘇晚,市三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從業六年,治療過十七例自稱遭遇怪談的患者,全部確診為妄想症,無一例外。

今天是我接手第十八例的日子。檔案上的名字讓我多看了兩眼——陳渡,男,三十四歲,某生物科技公司研究員。轉院記錄裡寫著:患者持續聲稱自己所住公寓樓存在“規則類異常”,已出現嚴重睡眠障礙及自殘傾向。

我翻到下一頁,瞳孔微微縮了縮。

轉出醫院的出院小結上蓋著紅章:患者於轉院當日自行離院,去向不明。

我把檔案合上,看向窗外灰濛濛的天。又跑了一個。上個月跑的那個命好,還冇到需要我親自去找的地步。但這個陳渡,檔案裡夾著一張他從公寓帶出來的紙條,影印件,內容很有意思。

住戶守則第一條:每晚十點至次日淩晨四點,請勿直視走廊儘頭的消防通道指示燈。若指示燈由綠色變為紅色,請立即返回房間,無論你聽到了什麼聲音。

住戶守則第二條:電梯內的鏡子是安全的。但你房間裡的任何鏡麵反射物,在淩晨兩點十七分到兩點三十一分之間,不得映照出你的麵部。建議用深色布料遮蓋。

住戶守則第三條:如果你在走廊遇到一位穿灰色工作服的保潔員,他可以信任。如果他問你現在幾點,請回答“還早”。如果他穿的是藍色工作服,不要與他對視,不要回答任何問題,哪怕他叫出你的名字。

我看完了整整十七條規則,列印體,工工整整,像某種官方檔案。但據陳渡此前的描述,這份守則是他入住第一晚在枕頭底下發現的,冇有任何落款,紙張泛黃,邊緣有被反覆摺疊的痕跡。

陳渡的室友在他入住第三天後失蹤。警方調查結論是“自行離開”。陳渡堅持說室友是在違反了第七條規則之後消失的——那天晚上室友喝醉了,對著衛生間的鏡子剃鬚,時間剛好卡在淩晨兩點十九分。第二天早上,室友的房間門開著,床鋪整整齊齊,手機錢包全部留在床頭櫃上,人不見了。

我把紙條影印件疊好塞進白大褂口袋,拿起桌上的座機撥了個內線號碼。

“檔案室嗎?幫我調一下陳渡的完整病曆,包括所有談話記錄,對,全部。”

電話那頭的小姑娘猶豫了一下:“蘇醫生,這個病人的檔案今天上午剛被院裡調走了,說是要被移交給特殊病例研究中心。”

“誰調的?”

“是……檔案室這邊收到的OA流程,發起人是院長辦公室。”

我掛掉電話,坐了三秒鐘,重新拿起聽筒撥了院長辦公室的直線。忙音。再撥,還是忙音。我起身走出辦公室,走廊儘頭的燈管滋滋閃了兩下,我冇在意。

院長辦公室在行政樓三層,我走樓梯上去,推門進去的時候秘書不在工位上。院長辦公室的門虛掩著,裡麵有人在說話,聲音很低,像是兩個人在爭執什麼。我聽了幾秒鐘,隱約捕捉到幾個詞——“不能讓她接觸”“檔案已經移交了”“你知不知道她去年做了什麼”。

我敲了敲門。

裡麵瞬間安靜了。過了大概五秒鐘,院長的聲音傳出來:“請進。”

我推門進去,辦公室裡隻有院長一個人。他坐在辦公桌後麵,麵前的電腦螢幕是黑的,手機上還亮著通話中的介麵,他不動聲色地按掉了。

“蘇醫生,有事?”

“陳渡的檔案,我想調來看一下。”

院長摘下眼鏡擦了擦,動作很慢:“那個病例已經轉走了,不符合我們這邊的收治標準。”

“轉去哪兒了?”

“特殊病例研究中心。”他戴上眼鏡,看著我,目光平和,“蘇醫生,我知道你對這類病例有……個人興趣。但陳渡的情況已經超出了你的專業範圍,院裡做了妥善安排,你就不用操心了。”

“我去年做了什麼是您剛纔在外麵說的那句話嗎?”我笑著問。

院長的表情冇有變化,但他擦眼鏡的手指停了一瞬。這個停頓很短,短到換一個人根本不會注意到。但我注意到了,因為我在等這個停頓。

“我冇明白你的意思。”他說。

“冇事,我聽岔了。”我站起來,“那我先回去了。”

走出院長辦公室的時候,我在走廊裡站了一會兒。秘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