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林秀芝跪在奶茶店地上,膝蓋磕出悶響。她說趙夢又犯事了,詐騙,要判三年。她說我有案底了,不差這一次。她說媽求你再幫妹妹一回。
我低頭看著她。
七歲她把我從福利院租出來,趙夢捅人時17歲,我15歲,她讓我當趙夢的替身坐牢。最終以“尋釁滋事”或“聚眾鬥毆”定性,判了兩年少管所。
十八歲她半夜搬家,把我扔了。
她不知道我這三年手機裡存了什麼。
第一章
我站在福利院院長辦公室門口,手指攥著衣角。王院長的聲音從門縫裡傳出來:「這孩子乖巧,聽話,您看一眼就知道了。」
門開了。
一個女人站在我麵前,穿碎花裙子,身上有股洗衣液的香味。
她蹲下來,捏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臉從左轉到右。
「是挺像的。」她說。
她的手指很涼,指甲修剪得很整齊,但掐在我下巴上的力氣很大。
我沒敢動。
在福利院待了七年,我學會的第一件事就是:大人捏你的時候,彆躲。
「叫什麼名字?」她問。
「沈棠。」
「不好聽。」她皺了皺眉,「以後你叫趙夢。」
我愣了一下。
我有名字。沈棠。福利院的阿姨說,這是把我放在門口的紙條上寫的。
「聽見冇有?」王院長的聲音從頭頂落下來,笑嗬嗬的,但眼神不是,「林阿姨喜歡你,要帶你回家。以後你就叫趙夢。」
「趙夢是幾月幾號生日?」林秀芝問。
我說不出話。
「八月十七。」她自己回答了這個問題,「2002年,屬馬。你記住了嗎?」
我點頭。
「說話。」她說。
「記住了。」我說。
聲音很小,像是從嗓子眼裡擠出來的。
林秀芝笑了,從包裡拿出一顆糖,剝開,塞進我嘴裡。
草莓味的。
甜得發膩。
「走吧。」她站起來,拍了拍裙子上的褶皺,轉身往外走。
王院長推了我一下:「快跟上,你媽媽叫你。」
我跟著走出去。
走廊很長,陽光從窗戶照進來,地上鋪著一塊一塊的光斑。
我踩著光斑走,一步,兩步,三步。
走到大門口的時候,我回頭看了一眼。
王院長站在走廊儘頭,朝我揮了揮手。
我也揮了揮手。
然後我轉回頭,跟著那個穿碎花裙子的女人,走出了福利院的大門。
我不知道「趙夢」是誰。
但我很快就知道了。
林秀芝的家在老城區,窗簾店開在一樓,住的地方在二樓。
推開門的瞬間,我看見牆上掛著一張照片。
照片裡的女孩紮著馬尾,笑得很燦爛。
和我很像。
不,應該說我長得很像她。
眼睛、臉型、笑起來嘴角的弧度,都像。
「這是趙夢。」林秀芝指著照片說,「我女兒。她去外地讀書了,你就在這兒住。」
她帶我去二樓的房間,裡麵有一張鋪好的床,床頭放著趙夢的課本。
「以後你就是趙夢。」她說,「親戚問起來,你就說一直在外地讀書,今年轉回來的。」
我站在房間裡,看著牆上趙夢的照片,嘴裡還殘留著那顆草莓糖的味道。
那年我七歲。
我不知道這隻是一個開始。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把「趙夢」這個名字在心裡唸了三遍。
八月十七,2002年,屬馬。
我在心裡說:沈棠死了。
第二章
客廳的座機響了。
準確地說,她很少給我打電話。
從十五歲那年開始,我們的關係就變成了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她養著我,我替她活著。
接起來。
那邊不是林秀芝的聲音,是哭聲。
「棠棠,你妹妹出事了。」
妹妹。
趙夢。
比我大兩歲的「妹妹」,那個牆上麵帶微笑的女孩。
「她捅了人。」林秀芝的聲音在發抖,「酒吧門口,監控拍到了。」
我握著手機,指節發白。
「棠棠,媽求你了。」
她隻有在求我的時候才說「媽」。
「你過來一趟,就一趟。媽這輩子就求你這一次。」
我沒說話。
窗外的月光照進來,照在我的手上。
「你和她長得像。」林秀芝說,「你和趙夢長得像,你知道的。」
我知道。
從我七歲走進那個家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
我活著就是為了長得像她。
「媽給你跪下,棠棠,你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