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動了。

駕駛座下來一個穿工裝的男人,戴帽子,側臉一閃——我按了暫停。

放大。

我盯著螢幕,手心全是冷汗。

這不是激情殺人,不是臨時起意。

是計劃好的。

車、人、時間、封地、偽造維修單……一條龍。

李默舉報的不是貪汙,是整個鏈條。

所以他必須消失。

我連夜把視頻轉碼,加密,存進一個U盤,夾進一本舊書裡——《城市往事》,擺在值班室書架最顯眼的位置。

然後我給劉誌剛發了條簡訊:“李默不是死於一時衝動,是一場早就安排好的滅口。”

窗外雨停了,天邊泛起灰白。

我坐在燈下,翻著父親的筆記本,最後一頁的字跡越來越模糊:“……他們不是一個人。

是一個網。

我動不了。”

我合上本子,輕輕吹滅檯燈。

次日清晨,我穿上乾淨的保安服,把一疊舊檔案抱在懷裡,走向社區工作站。

門口的保安抬頭看了我一眼。

我說:“林主任讓我來整理十年前的工程檔案,堆太久了,說要統一歸檔。”

他點點頭,放我進去。

我走進走廊,腳步很輕。

檔案室在三樓東側,門牌寫著“舊建委資料·非請勿入”。

我握了握口袋裡的鑰匙,推門而入。

第8章 誰動了屍骨的年輪天剛亮,我抱著一疊發黃的檔案夾走進社區工作站三樓檔案室。

門鎖是老式的銅芯,鑰匙在我口袋裡攥得發燙——這把鑰匙,是昨晚趁周明遠醉酒後,從他辦公室抽屜順出來的。

檔案室常年無人進出,門縫裡積著灰。

我推門進去,一股黴味撲麵而來。

陽光從高處的小窗斜切進來,照出空氣中浮動的塵粒。

我關上門,反鎖,拉上窗簾,把帶來的檔案堆在桌上,像真來歸檔的一樣。

我翻得很快,但每一頁都過腦子。

十年了,這些紙早該爛在製度的夾縫裡。

可福興裡這種老小區,什麼都能丟,唯獨“手續”不能少——上麵查得緊,補也要補出來。

果然,在一堆《外牆翻修》《電梯更新》的檔案中間,我摸到了一份《地下管道改造合同》,補簽日期是2013年9月20日,金額八十萬,落款單位“宏遠建設有限公司”。

我的心跳慢了一拍。

宏遠建設?

這名字陌生,但法人代表一欄寫著:趙文娟,身份證號前六位是本地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