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最後的信號
那天夜裡,我在十八層的爛尾樓上站了很久。
說“站”或許不太準確。更像是一種懸置——介於留與去之間的狀態。
風從四麵八方湧來,灌進外套的每一個縫隙,但我並不覺得冷。人到了某種程度,冷熱就失去了意義。
口袋裡的安眠藥瓶被我的手指反覆摩挲著。塑料瓶蓋的邊緣有一圈凸起的防滑紋,我的拇指一次又一次地劃過那些紋路,計數。一圈,兩圈,三圈。數到十七圈的時候,我停下來,意識到自己在做一件毫無意義的事。
這座爛尾樓在城市的邊緣,據說原本要蓋成酒店,後來開發商資金鍊斷了,就扔在這裡。
鋼筋從水泥柱子裡探出頭來,鏽成赭紅色。我偶爾會來這裡——不是經常,隻是偶爾——因為這裡夠高,又夠安靜。
腳下是城市的燈火。那些亮著光的窗戶像一個個方格,整齊地排列著。
每一格後麵都有人在生活。吃飯,吵架,**,看電視,哄孩子睡覺。
我曾經也是那些方格中的一個。後來不是了。
我最後一次見到女兒,是她三歲生日那天。前妻給她穿了一件紅色的羽絨服,像個小小的郵筒。
我抱著她去放氣球,一個紅色的氫氣球,她鬆開手,氣球就飛走了。她仰著頭看了很久,直到那個紅點消失在灰白色的天空裡。
“爸爸,氣球去哪裡了?”
我說,去天上了。
她點點頭,接受了這個答案。三歲的孩子總是輕易接受一切。
那是兩年前的事了,現在她應該五歲了。
五歲的孩子還會相信氣球去了天上嗎?我不知道。我冇再見過她。
風變大了些,我往前邁了半步,腳尖探出邊緣,又收回來。
不是害怕,隻是還冇想好。想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不喜歡半途而廢。
就在這時,口袋裡傳來一陣刺啦聲。
我愣了一下,纔想起那是隨身帶著的那箇舊收音機。
鬆下牌的,是我父親年輕時候用的東西,後來傳給了我。
旋鈕已經鬆了,天線斷過一截,但還能響。不知道為什麼,今天出門時我把它塞進了口袋。
或許是想在最後時刻聽點什麼。證明自己曾經存在過,哪怕隻是被電波證明。
刺啦聲持續著。
我掏出收音機,藉著遠處路燈的光看它。
指針卡在某個冇有電台的頻率上,但那種聲音不像是普通的電流噪音——太有規律了。
滴。滴答。滴滴滴。
我的手指僵住了。
摩爾斯電碼,
我認得。
年輕時我玩過一陣子無線電,和幾個網友組過一個很小的圈子,後來大家都忙了,群也散了。
但那套東西還留在腦子裡,像騎自行車一樣,一旦學會就不會忘。
滴。滴答。滴滴滴。
那句話是:有人嗎?
我把收音機舉高了些,像是在跟誰確認信號。
當然,四下裡隻有風,和遠處隱約的車流聲。爛尾樓的樓頂隻有我一個人。
但信號是真的。
有人在發摩爾斯電碼,而我收到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那一瞬間的感受。
大概就像你在深夜裡一個人走路,以為全世界都睡著了,卻突然看到遠處有一盞燈亮了。
你不知道那是誰,不知道他為什麼亮著燈,但你知道,那個瞬間,有人和你一樣醒著。
我在原地站了很久。收音機裡的信號還在重複:有人嗎?有人嗎?有人嗎?
然後我做了一件自己也想不到的事。
我掏出手機,打開閃光燈,對準黑暗的遠方——我不知道信號從哪裡來,隻是憑著直覺對準某個方向——然後按下按鍵。
長。短。長。長。
那是:有人。
停頓。我繼續按。
你是誰?
我按得很慢,怕對方看不清。
手指在手機側麵一下一下地按著,閃光燈一亮一滅。那些光在夜色裡微弱得像螢火蟲,但我還是按著。
按完之後,我等著。
風在吹。遠處有一輛車駛過。爛尾樓下不知哪裡傳來野貓的叫聲。
然後,收音機響了。
滴。滴答。滴滴答滴答。
我盯著收音機,盯著那根晃動的指針,盯著那些斷續的電波信號在夜色裡成形,變成我可以理解的文字:
這裡是21.3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