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音。

不是吱呀。

是摩擦。

金屬和木頭。

門開了。

我站在門口。

手電照進去。

房間十平米。

水泥地麵。

四麵磚牆。

冇有窗戶。

中央一張木桌。

桌子上放著一本相冊。

封麵棕色。

硬皮。

手電照桌麵。

灰塵均勻。

冇有人近期碰過的痕跡。

我走進去。

腳踩在地麵上。

灰塵留下腳印。

走到桌前。

拿起相冊。

封麵燙金字。

“安華裡13號樓建成紀念”

翻開。

第一頁。

照片。

彩色。

拍攝角度是樓前空地。

畫麵裡有三十四個人。

站成三排。

前排蹲著。

中排坐著。

後排站著。

背景是安華裡13號樓。

牆麵是新的。

冇有現在這些汙漬。

窗戶乾淨。

樓號牌是新的。

照片底部一行字。

“1999年6月30日”

我翻到第二頁。

照片特寫。

前排蹲著的人。

七個。

都是男性。

年齡三十到五十。

中排坐著的人。

十個。

五男五女。

後排站著的人。

十七個。

九男八女。

共三十四人。

我數了三遍。

三十四。

但13號樓隻有三十二戶。

每層四戶。

共八層。

三十二戶。

多出兩個人。

第三頁。

照片背麵。

手寫名字。

三十四個人的姓名。

我在三十二戶的住戶名冊上覈對過。

兩個月前物業給我的名冊。

三十二個名字。

和照片背麵對比。

三十二個名字一致。

多出來的兩個人。

寫在第33和34行。

第33行:

“周國平”

第34行:

“周國平之妻”

冇有名字。

隻有身份。

我翻到第四頁。

照片。

1999年7月13日拍攝。

同樣是13號樓前。

但畫麵裡隻有三十二個人。

少了一個人。

我仔細看。

前排最左邊的人消失了。

照片上那個位置是空的。

但照片冇有剪輯痕跡。

像是那個人從來冇存在過。

翻到第五頁。

照片。

1999年7月14日拍攝。

三十一個人。

又少一個。

翻到第六頁。

1999年7月15日。

三十個人。

翻到第七頁。

1999年7月16日。

二十九個人。

每翻一頁。

少一個人。

翻到最後一頁。

第23頁。

照片裡。

兩個人。

站在樓前。

一男一女。

男人穿著警服。

女人穿著白色連衣裙。

照片底部一行字:

“1999年7月31日”

翻到第24頁。

空白。

冇有照片。

隻有一行手寫字:

“周國平,安華派出所民警,1999年7月31日最後失蹤人員。”

“其妻,姓名不詳,1999年7月13日失蹤。”

我把相冊合上。

放回桌麵。

手電掃過房間。

牆角。

有一個鐵皮櫃。

櫃門開著。

裡麵空。

地麵有腳印。

不止一個。

我蹲下。

看腳印。

尺碼不同。

三到四種。

都是成年男性。

鞋底花紋不同。

我站起來。

轉身。

手電掃過門口。

門內側。

有人用指甲刻了一行字。

很小。

我走近。

蹲下。

手電照近。

字是刻上去的。

筆畫深。

“三個人在地下。”

我站起來。

走出房間。

帶上門。

鎖上。

走回通道。

上台階。

回到牆壁前。

鐵門還開著。

我伸手拉。

門合上。

牆恢複原狀。

淩晨三點四十七分。

我坐在床上。

看著牆。

相冊裡的照片在腦子裡翻頁。

三十四個人的合影。

三十二戶。

兩個人不存在於住戶名冊上。

然後他們開始消失。

每頁少一個。

最後隻剩下兩個人。

一個警察。

他的妻。

不對。

不是最後隻剩兩個人。

是最後隻剩下兩個人。

其他三十二個人。

都消失了。

三十二個住戶。

都消失了。

我拿起手機。

搜“安華裡13號樓 1999年”。

冇有結果。

搜“安華派出所 周國平”。

冇有結果。

搜“13號樓 失蹤”。

跳出兩條。

一條是2003年的新聞。

“安華裡13號樓住戶集體投訴物業。”

另一條是2005年的。

“安華裡13號樓地下室發現無名屍骨。”

點開第二條。

正文隻有兩行。

“警方已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