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神奇寶貝圓環大賽

“巨金怪,先用電磁蜉蝣漂浮起來,然後用超能力推動你的身體,形成飛行的效果!”

在一片空地,小智正坐在巨金怪的背後,教它如何載人飛行。

因為是長期待在峽穀,閃光巨金怪從來冇有想過利用這兩個組合技,達成飛行的目的。

“咚卡~”

麵對幫自己變強的訓練家,巨金怪還是樂於聽小智的話,嘗試性使用兩個技能。

最後,憑藉出色的大腦,巨金怪一次就掌握技巧,帶小智在天上飛行。

“很不錯,不過再快點!”

先是肯定了巨金怪的學習速度,然後要求它加快飛行速度。

“咚卡~”

麵對這次的指令,巨金怪頓了頓。

因為根據它的計算,如果加快飛行速度,以人類的身軀很可能會受不了強風帶來的影響。

“咚卡~”

最後想了想,它還是決定執行任務,就當做是對方教導它新技能的回報。

當然,為了保護訓練家,它隻能多分出一部分超能力,覆蓋到小智的身上。

“嗯?”感受到保護自己的一層膜,小智先是一愣,隨後意識到巨金怪的超能力,嘴角上揚笑道,“巨金怪,你不用擔心我,我是有能力保護好自己的。”

“咚卡~”

紅豆泥?

“當然是真的!”

為了巨金怪相信自己,他直接將波導之力覆蓋在表麵。

“咚卡~”

感受到小智表麵確實有一股能量,巨金怪這才放下心裡,將超能力撤回,並用在精神強念上,將速度一點一點往上提,似乎在試探他的極限。

一旦撐不住,它也早已做好準備,可謂是相當細心。

“放心,你儘管加速,我絕對能撐住!”

雖然巨金怪能夠貼心地為他考慮,自己很感動。

不過此時他更想知道巨金怪的極限速度是多少,能不能成為他的飛行坐騎。

因為比起其他寶可夢,巨金怪平坦的大腦挺適合他坐在上麵。

“咚卡~”

於是乎,在全力飛行下,巨金怪化作銀光,消失在天空之中。

一整圈下來,巨金怪的速度隻比化石翼龍慢了點,但乘坐起來更舒坦,勉強在飛行坐騎中排得上第二。

“咚卡~”

而巨金怪也注意到小智身上確實冇有問題,不禁對自己的訓練家感到更佩服些。

不過,飛行訓練很快就到此為止了。

因為在小剛的催促下,他們要離開這座城市,趕往下一趟目的地。

“今天的訓練暫時先到這裡,你先回來休息!”

“咚卡~”

巨金怪點頭同意,隨即化作紅光回到精靈球中,將其彆在腰上,隨後背上行李,跟著兩人準備出發。

強風鎮。

這是三人接下來抵達的小鎮,似乎因為這裡的小鎮時常會伴有強風襲來,因此就強風作為小鎮的名字。

“那是神奇寶貝圓環大賽?”

看著遠處一隻梅卡陽瑪和一隻長翅鷗正在爭奪一個圓環,而雙方的訓練家搭乘在熱氣球上,並指揮各自的精靈進行爭奪。

奇特的比賽形式,瞬間引起他的懷念,並叫出其名稱。

“圓環大賽哎!看起來還真有趣!”

注視梅卡陽瑪將圓環放入放入掛鉤,小光頓時感到很有趣。

“可惜我冇有會飛的精靈,很真是可惜!”一想到自己冇有飛行係寶可夢,小光對自己不能參賽而感到遺憾。

“小智,這次你應該會增加吧!”小剛問道。

對於小光,他同樣感到遺憾,不過倒是小智肯定會參加,因為他手中會飛的寶可夢可不少。

“會是會,但就是不知道派誰好?”

在小光羨慕的眼神,他開始思考派誰登場。

首先就把比雕排除,作為擁有兩馬赫飛行速度的家門鳥,派它上場就太無趣了。

大王燕也不行,參加一次就得了,將機會留給後輩。

貓頭夜鷹和化石翼龍也不行,一個不太擅長飛行,而另一個長得太凶,想想還是算了。

最好的選手,還是得從姆克鷹和巨金怪裡麵選。

如今姆克鷹已經完成進化,不太需要這種比賽,反倒是巨金怪,倒是能在這場比賽中掌握更多的飛行技巧。

就是他不敢肯定巨金怪願不願意。

考慮到其意見,他最終選擇將其放出來,將大賽內容告訴巨金怪。

“咚卡~咚卡~”

果不其然,聽完他的介紹,巨金怪甩了甩其鋼鐵腦袋,非常不讚同自己訓練家的想法。

原因有二。

其一,它不是鳥,為什麼要和它們一起比賽,有損它的形象。

其二,他的實力太強,這場比賽感覺不太有意義,還不如它自己訓練。

“行吧,那機會還是給姆克鷹好了!”

見巨金怪不同意,他也不勉強,就順勢將參賽的名額還給姆克鷹。

報名處。

決定好參賽選手,他帶著小剛、小光來到小鎮的報名點,登記準備參賽。

“真嗣!”小光驚訝道。

不過在這時,紫色短髮配上同款色皮夾克,臉上偏冷淡的真嗣再次出現於此。

“你也來報名參賽,是訓練你的烏鴉頭頭嗎?”對於真嗣的出現,他並不意外,甚至還客氣聊起家常。

“嗯!”

雖然同樣有些驚訝於小智會出現於此,但臉上並冇有表露出來。

隻是簡單迴應一句,報好名後便離開了!

“這個傢夥,還是這個樣子!”

目睹真嗣的離去,小光朝著其方向大聲吐槽。

但言語間,並冇有像之前那般,一昧的吐槽真嗣。

到底是這些天的旅行,讓小光意識到,真嗣的做法不能說是錯,隻是在追求實力的道路上,冇有意識到自己的不足。

需要有人與之一戰,讓其直視自己的不足之處。

想到這,小光看向小智,因為她意識到,希羅娜那天所說的話,是非常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