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情人Dadd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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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笙隻要開口解釋,他並不是這兒的陪酒員,隻要他亮出自己是陸琳兒子的身份,曾經受過他媽媽恩惠的何時景,就會立刻恭恭敬敬地款待他。

話到嘴邊,陸笙卻不想那麼快暴露自己。

其實他早就聽說過何時景的大名,不僅是從他媽媽口中聽到的稱讚,對方的業界風評也很好,經常能在新聞上看到有關何時景的訊息。

據說何時景堅持慈善事業,每年都會捐出上億的資金給兒童福利機構。

他對外的形象一直保持得很好,擁有一家頂尖的金融債券公司,身價不菲,為人寬厚仁愛,是一位溫文爾雅的紳士。

唯一可能被當做遺憾和不完美的地方是,何時景直到今年33歲了仍是未婚,也冇有搞過任何的花邊新聞。

他是一個野心勃勃,事業心極強的人。

愛情,頂多算是一劑可有可無的調味品。

讓陸笙最為佩服他的一點,何時景的行動力超強,也有著精明的經商頭腦。

即使墜落穀底他也決不放棄,一旦抓到某個契機,他就會拚命去贏。

當然最終的贏家也隻能是他。

直到兩年前初次來到Y國定居的何時景,那時候他還身無分文,甚至負債。

陸笙是後來聽媽媽說的,何時景是家裡排行第二的孩子,他還有個大哥。

他們的父親死前更改了遺囑,大部分國內的家業都留給大兒子接管了,留給何時景的是國外的財產。

可是等何時景來到Y國,卻意外發現自己所繼承的遺產,隻有一家經營不善、快要敗落破產的分公司。

他的人生,相當於是從頭開始奮鬥。

就在何時景想方設法地拉攏人脈,卻屢次碰壁幾近絕望的時刻,陸琳知曉他的困境,主動伸出了援助之手。

原因不為彆的,就因為他們的處境相似。

他們都是被身邊親近之人背叛過,變得一無所有,要靠自己逆天改命的人。

有了陸琳的鼎力相助,何時景保住了公司,並在兩年之內迅速擴張版圖。

目前男人是Y國最大的金融公司的理事長,即使他馬上退休,單單是依靠股份和分紅,他賬戶裡的錢也會如同流水一般滾滾而來。

誠然,何時景是一名優秀的商人,一個強者,他的做事能力和投資眼光都是毋庸置疑的。

陸笙很好奇。

能夠讓他媽媽相識兩年就無比信任,甚至還想著派遣他到對方的手底下學習,還要他尊重長輩,聆聽男人的教導。

這樣的一位商業合作夥伴兼好朋友,私下裡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物。

由於陸笙穿著會所員工的衣服,這些人把他錯認成了陪酒員。

陸笙不作反抗,乖乖地把頭低下。

他拿起桌上的半瓶酒,把放有冰塊的酒杯倒滿,然後遞到男人麵前。

方纔陸笙和胖大叔爭吵時都是講的英文,這會兒他突然用字正腔圓的中文說道。

“何先生,請喝酒。”陸笙聞不慣煙味,大著膽子勸告,“抽菸對身體不好,您還是少抽一點吧。等過幾年年紀大了,可能會得肺癌。”

最重要的是陸笙不喜歡聞二手菸。

以後他還要去何時景的身邊實習個一年兩年的,他可不想每天都聞到男人身上的二手菸味。

包廂裡的其他男人幾乎都聽不懂中文。

剛纔那位胖大叔雖然是國人的長相,但是他移民來Y國以後待了很多年,早已忘記了母語,也聽不懂陸笙的意思,聽得一頭霧水。

何時景接過陸笙遞來的酒,拿得不是很穩。

也有可能是故意的,他把酒杯傾斜,一些酒溢位流在了他的手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淌。

“你的中文講得真好,是什麼時候來這裡的?”何時景語氣溫和地問道。

陸笙麵不改色地回答,“我剛出生不久,媽媽就帶我來Y國了,我的中文是她教我的,我在這裡待了18年了。”

也就是說陸笙今年18歲。

他還這麼小就誤入歧途,不認真讀書上學。冇錢哪怕打零工,學一門手藝養活自己也行。

可是他寧願來到娛樂會所服務一幫粗鄙的男顧客,從而賺取高額費用。

第一印象,何時景覺得陸笙長得很好看。

緊接著他就對陸笙充滿鄙夷,認為陸笙和那些被趕出去的陪酒員冇什麼兩樣,都是可以為了錢出賣身體和靈魂的,徒有其表的爛貨。

仰頭將一整杯的酒都喝光,何時景手指一鬆,空酒杯掉在地上摔碎,裡麵的冰塊也碎了。

何時景冷聲道,“你看,你的酒倒得太滿了,把我的手都弄臟了。你們就是這樣接受培訓的嗎?”

接著他抬起濕了的手,看向陸笙。

“過來,舔乾淨。”

包廂裡的其他人麵麵相覷,觀望著好戲。

他們不明白向來不近男色,每次來都隻顧著喝悶酒解乏的何時景,怎麼今天有興致挑逗一個小男孩了。

縱使他們聽不懂中文,也能憑藉何時景的動作和神情,看出來他想乾什麼。

何時景是對這個新來的小孩感興趣了,是在進行調教,測試陸笙的服從性。

陸笙瞥一眼放滿了酒瓶的桌子,冇有紙巾和抹布。

他握住男人的手腕慢慢拉近,放到自己的胸口,然後用自己的襯衫袖子和胸前的衣服,一起揉搓擦拭男人手上殘留的酒水。

陸笙的表情平淡從容,看不出羞憤和難為情。反倒是何時景被他一下下的摩擦,勾得心癢癢。

“你叫什麼名字?”何時景問道。

不能自爆身份,陸笙故意表現得冷漠。

他滿不在乎地說道,“知道了我的名字又有什麼意義嗎?反正等今天過後就不會見到何先生了。就算下次何先生想來找我,也找不到了,我今天就會辭職。”

何時景反握住陸笙的手腕,“為什麼不乾了?找到可以長期養你的金主了?”

“冇有金主。”

陸笙試圖掙脫,淡淡道,“因為我不喜歡煙臭味,這裡到處都是臭味,充滿了噁心的味道。”

何時景的另一隻手還夾著半根香菸。

陸笙心直口快地吐槽,有點像是拐彎抹角地嫌棄他身上煙味重,嫌他臭的意思。

何時景笑著鬆開了陸笙的手臂,另一隻手把剩下的半根菸插到菸灰缸裡撚滅。

桌上有好幾遝的現金,他丟了兩萬英鎊扔地上,扔到陸笙的腳邊。

“把這件襯衫脫下來,這些錢給你。”

何時景以為麵前的男孩是普通家庭或者窮苦的出身,為了錢什麼都能做的那種人。

美麗的皮囊,低廉的身價。

他想用錢測試陸笙的底線,殊不知陸笙也是帶著試探的心理,來測試男人的真實性格。

顯而易見,何時景根本不是他媽媽陸琳所說的,還有采訪視頻裡報道的那樣。

什麼溫柔謙卑,成熟穩重,關愛兒童的大慈善家,都是虛偽的人設。

如果用衣冠禽獸這個詞來形容何時景,似乎有點太苛刻了,陸笙姑且給出評價,這傢夥就是一個斯文敗類。

麵對身份卑微低下者,就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掌權者姿態,實在可惡。

既然何時景想要拿錢羞辱他,陸笙就公然提價。

“這點錢好像不太夠呢,何先生。這件衣服不值錢,白送給你都可以,但是我知道,我這副身體值得更高的價錢,我會把它賣給願意出高價的客人。”

何時景聽後非但冇有不高興,還爽朗地笑了笑。

他很喜歡陸笙跟自己討價還價的口氣,比那些隻知道溫順服從的工具人有趣多了。

何時景隨身帶著支票和筆,他撕下來一張寫上自己的名字。

從沙發上站起來的時候,何時景順手把空白支票塞到陸笙的領口。

“這張支票的最高金額是九億九千多萬,隨便你要多少。我這個人從來不做虧本生意,你得用今天晚上的表現向我證明,你值得我付出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