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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月的最強王者

龍蛻少有, 是一種極其強大又不可多得的魔法材料。

它可以用來撰寫符文,令傳承不朽不腐;它可以製作魔法卷軸,令力量永久穩固;它還能做成護符, 抵禦邪祟入侵;更能作為引子通靈,獲得遠古龍族的庇護……

即使龍蛻隻有一小塊,在識貨的人眼裡也是價值連城。可這樣“一小塊”的邊角料,萊戈拉斯卻有一桶, 而其中的一半還被龍焰燒成了灰。

彼之珍寶,此之餘贅。要不是他攔得快, 阿薩思能把另一半也燒了。

“如果你想要,我可以給你一張完整的龍蛻。”阿薩思道,“你是我的朋友,用得著撿這些邊角料用嗎?”

萊戈拉斯:“……你知道你的龍蛻有多大嗎?”

“你做了那麼多衣服, 有用完一百英尺的龍蛻嗎?”他隻是做個魔杖,不是拿來當地毯。就算拿來鋪地毯,那也鋪不完啊。

“這裡有一整桶,阿薩思, 一整桶!”

阿薩思冇話了。

龍蛻是寶,哪怕被燒成灰也能用。

萊戈拉斯鑽空了樹乾, 留出一個內槽填入龍蛻的灰燼, 再用魔力將其振盪均勻, 與樹乾中殘存的水分融在一起。

接著, 他透過鑽出的小洞往裡看去, 就見裡頭漆黑如夜幕,卻有“星辰”閃閃發亮。他明白, 灰燼已與樹乾融為一體,呈現出星空的異象。

算是成了一半。

打磨三五日後, 他又從桶中撿出大一些的龍蛻,向阿薩思借了她裁剪的工具,細心地將堅硬的龍蛻收拾整齊,繪上一個個古老的符文。

成咒、祝禱、祈福,他將龍蛻小心捲起,塞進中空的樹乾當作杖芯,這個步驟意為“注入靈魂”。

在精靈魔法中,樹木是獨立的個體,擁有強盛的靈魂。而魔杖以樹木為基,借樹而生,是會行走的樹,也是被賦予了靈魂的武器。

魔杖是活的,是戰鬥夥伴,創造它要慎重對待,因為這等同於在創造一個生命。

萊戈拉斯用空白的龍蛻包裹住一枚寶石,封堵鑽孔的部位,又用天然蜂蠟將其澆灌,並在蜂蠟中種下了一顆樹種。

末了,他團起剩下的龍蛻一下又一下摩挲著樹乾。

伴著意唸的引導和魔力的注入,那刀槍不入、水火不侵的龍蛻竟然一點點消散開去,它化作無形的力量融入樹乾,而樹乾的表麵浮現出細膩的龍鱗。

樹種逐漸發芽,根係通入杖芯,頂部長出龍形的樹。

它的枝乾往下延伸,盤纏著樹乾繞成龍紋。上端拱起的木質像活物一樣掙紮著,拚命撕開一層棕色的膜,隨著木屑散落,一條木龍躍然其上。

萊戈拉斯往龍爪中塞了一顆水晶,龍爪扣合,水晶的能量灌入其中,活了。

如此,魔杖總算完工了,耗時一月整。

目前是午後三點,距離阿薩思回家還有一段時間。

萊戈拉斯設想了一下該如何把魔杖交給她,是她一回來就送到她手裡,還是擱在餐桌上讓她一眼看到……

可他發現,這都太隨意了。

從他認識阿薩思至今已三百多年,他似乎從未正式送過她什麼東西?

至於給出去的錢、黃金、魔法卷軸……這能算禮物嗎?隻是投其所好罷了,多庸俗。

禮物是用心意和真誠造就的,與俗物不同。俗物給的分量再重,放在龍爪裡也是輕的;禮物的包裝再輕,放在龍的庫藏裡也是重的。

他想送給她一份光是平日裡看到就會想起他的禮物。

她的永生無比漫長,會收到各種各樣獨一無二的禮物。可他就是有這個攀比心,他要這份禮物像他本人一樣,就算進了龍的庫藏也是其中獨一份的。

而他為什麼會起這種想法……

萊戈拉斯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想到以“阿薩思男友”的身份度過的上一個世界,想到一大群男女跟他說“我不是來拆散你們,我是來加入你們”時的心情,以及阿薩思冇有否認他們是伴侶關係時的雀躍心情

他頓時冇心思處理晚餐食材了。

原地怔愣,回神後,他取過剪刀從屋簷下挑來一大堆玫瑰,去刺,飛快地將它們編織成一個禮盒,把魔杖放入其中。

準備好了,那麼接下來,放哪裡?

他的視線不自覺地往阿薩思的房間看。

雖然他知道阿薩思不會介意,但未經她的同意就進入她的房間,實在冒昧得讓他心生忐忑。

說來也怪,當阿薩思還是一頭龍時,他在龍窩七進七出都不會感到不安。可現在,光是手握上門把,輕輕摁下,他的心就跳得飛快。

“哢噠”,門開了。

但似乎被打開的不止一道門。

熟悉的悸動,無聲的緊張,若說一開始他對這種感覺還會感到迷茫,那麼當下,他突然回過味來,覺察了他的心之所向。

道理其實很簡單,他就是……喜歡跟她呆在一起。

他喜歡她的氣味,喜歡她的磁場,喜歡她住過的任何一個地方。

他喜歡跟著她,圍在她身邊,被她的羽翼庇護,就像生物具有趨光性,他身上總有過量的“趨龍性”。

可追溯他的父母、祖輩,冇誰是喜歡跟龍呆一塊兒的。比如他的父親,自打史矛革盤踞孤山,把他母親的遺物占為己有,他父親對龍就冇有好感。

受他父親的影響,他也該討厭龍纔是。可是,阿薩思是特彆的。

對,阿薩思之於他是特彆的。

初見她時,她破破爛爛,幾乎是一堆白骨腐肉,他甚至還弄錯了她的性彆。可她眼中迸射的求生欲和生命力量,直到今天回憶起來,依然震撼著他。

那時的她,是生命本身。

如今的她,是人間理想。

她就像一片大海,讓他願意化作一滴水融在海裡。海是水的歸屬,好比他踏入她的領地,當被龍息包裹的那一瞬,總會感到莫名的心安。

她在……

她在他身邊。

永遠。

萊戈拉斯放下玫瑰花盒,輕嗅著她留下的氣息。片刻,空氣中浮動著馥鬱的花香,他輕手輕腳退出去,帶上了門。

*

下班回來的阿薩思累到連物種都變了,是一條死狗。

她的身體冇有任何問題,但心累是真的。醫院接了一個重傷的女孩,因家長大意,她把手放進了切割機,削掉了半個手掌,被緊急送到醫院來,而給她動手術的醫生就是她。

先麻醉,再把斷掌一點點接上去。骨接骨,筋連筋,她甚至為她接上了每一根神經。為了給這個孩子一隻完整的手,她工作了整整7小時,不吃不喝,直到回家才歇。

“這原本不是我的手術……”她啃著羊腿,吐槽,“可除了我,冇人能讓她完全康複,而她長得很像紐特,嘖。”

萊戈拉斯:“我想,即使她長得不像紐特,你也會救她。”

阿薩思看了他一眼,冇說話。

萊戈拉斯:“救人是醫生的第一原則,你當了很多年醫生,隻要仍在醫院工作,‘救人’幾乎是你的一部分。”

阿薩思慢下了咀嚼:“你還真瞭解我。”

萊戈拉斯一笑:“或許,我遠比你想象的更瞭解你。”

阿薩思:“是嗎?那你猜猜我要送你什麼?”

“送我……什麼?”

萊戈拉斯的藍眸猛地瞪大,回味了好幾遍這句話,不知為何有點結巴:“今、今天是什麼特殊的日子嗎?”

“送禮還挑日子?”阿薩思一口吞掉羊腿,骨頭也不吐,再吮乾手指,舔淨掌心,往衣服上磨蹭兩下,取出了兩件用龍蛻做成的衣服。

一件是仿氪星風格製成的戰衣,安排了麵罩;一件是精靈偏愛的鬥篷,可以從頭遮到腳。

她大大方方:“送你。”

“沾了點羊肉味,彆介意。”

萊戈拉斯:……

他撫摸著收到的禮物,眼神溫柔,盛滿了碎光:“我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阿薩思:“不要珍惜,我的龍蛻太多了,根本用不完。”多到她都拿著龍蛻做常服了,就差一些植物染料著色,“我回房間了,今天你洗碗。”

“好。”

一開門是玫瑰的花香,阿薩思的視線定格在床邊的玫瑰禮盒上。她似是想到了什麼,快步過去撈起它,打開,入目就是一根長達一米八的龍形魔杖。

古樸大氣,生機勃勃。一掌可握,不重,是打人利器。

好傢夥!

阿薩思看著手工魔杖,再看看精緻的禮盒,又想到自己送出的羊肉味鬥篷……得,這波送禮是她輸了,下次再找回場子。

*

住在康尼森的第四個月,因斷掌女孩恢複如初,堪稱醫學奇蹟,阿薩思在小鎮中出了名。

同事認可她,病人尊重她,路人崇拜她,就連小鎮的警員都聽說了她的事蹟,每個人對她的態度是空前友好。

她獲得了更多的話語權,也樹立了靠譜的人物形象。

日子過得很平靜,維蘭德也冇有異動。可阿薩思的警覺心並不會在重複的日常中消磨,當時間進入第五個月,她以鍛鍊為由繞著小鎮跑步。冇多久,她就把小鎮的地圖記在了腦子裡。

“嗨,肯特醫生!”

“你又跑著上班嗎?你的生活方式真健康。”

“肯特醫生,今晚酒吧有聚會,帶上你的男朋友一起來!我們試試他的酒量,哈哈哈!”

阿薩思應下了,穿過拐角進入高中校區的外圍,這裡有一條捷徑通往醫院。隻是她冇想到,會在前進的路上碰到一場校園霸淩。

一群人壓著一個人打,看他們的模樣年紀都不大,最多二十歲,不能再多了。

“嘿,瑞奇,你這個孬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