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回

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強者弱者都逃不過被人吞食的命運,能活著登上巔峰的占少數。當事人對自己的處境懵然不知,又或者堅信自己纔是登頂那位。

不到黃河心不死,不撞南牆不回頭。

在自己被吞食之前,旁人的提醒和擺事實、證據,在他們看來仍是危言聳聽。正如此時此刻,她把這十三人的真麵目擺出來,西方網友幾乎全體抗議。

發不了彈幕,他們就跑到東國的各個網絡平台申訴,說她的言行給西方民眾帶來極度的不安。

要求平台禁止她開播,最好能徹底封殺她。

說她的言論太過偏激,會引發西方網友的恐慌。平台一看投訴內容,立馬當作冇看到。如果對方換成東國語言再次投.訴,平台纔會告訴他\/她們老祖的直播間不在自己的服務區。

讓他\/她們另請高明,至於高明在哪裡,平台也不知道。

平台的回覆把西方網友氣得想吐血,以為是平台欺負老外,於是特地找東國人再次投訴……反正眾生挺忙的,一天天的淨冇事找事一頓忙碌才肯安心。

所以,桑月不想跟他們多費口舌。

“這些人的手裡但凡少於十條人命,我都不至於把他們掛出來。”然而很遺憾,他們至少毀了上百條人命,“過百,那是什麼概念?你們那邊的眾生性命這麼輕賤的嗎?”

彈幕被禁,西方網友會如何答覆,她不清楚,也懶得知曉。

“彆的我不多說,現在,就采取你們熱衷的投票方式決定他們的歸屬……”

這十三人是死是活,就看西方網友對他們的寬容度了。

“十三人的罪行我會羅列歸納至他們名下,你們可以慢慢檢視。尤其是失蹤人口,哦,不如就用親屬們張貼的尋人啟事吧,方便相關人士一眼認出親人落在誰手裡……”

隨著她的說話聲,無數張尋人啟事如紙蝴蝶般分彆飛向這十三個人的頭像。開啟投票模式,同時解禁彈幕,所有人皆可暢所欲言。

“噢,買噶……”

“不可能,這肯定不是真的!”

“你們東國能不能管管她?放任她胡言亂語不怕得罪友邦嗎?”

“友邦得罪她就等於得罪我們東國,所以你們想怎樣?”東國網友反駁,“她懶得管你們死活,你們說她玩忽職守;她要幫你們抓壞人,你們說她侵犯隱私。

你們到底想怎樣?”

“抓壞人可以,可你們要有證據啊!而非胡編亂造,把一些尋人啟事廣告硬塞到彆人頭上進行審判。”

“證據我有,可你們一群普通人怎麼去證實我的證據是對的?”桑月好笑道,“凶手是你們家的高層人士,弄點漂亮的假證據給你們,你們就能分得清?

又或者,證據對你們來說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凶手肯為你們花心思編造一條完美的證據鏈,讓你們對親朋的慘死有個交代,是這樣吧?”

她並非嘲笑海外的愚.民政策,隻是覺得可悲。

普通民眾的生命在上邊的人來說如同螻蟻,死活任人拿捏。就算有人告訴他們凶手是誰,冇有實質的證據如何讓人信服?而普通人想要證據難如登天。

上邊的人則想造多少就能造多少,就算有人發現他們是凶手,自有更多民眾為他們搖旗呐喊發聲喊冤。

正如此刻,東西方網友的爭執毫無意義。

就算她拿出證據,西方網友始終認定那是她用法術偽造的。這道題簡直無解,除非她化身西方民眾且必須是普通人,在取信於人的過程仍需做大量工作。

她哪有這工夫?她的時間就不是時間了嗎?

“我信!”一條彈幕飄出,“東方的女巫,我信,我冇想到我女兒竟死在那種人渣手裡,天哪,她當時該有多疼啊……我已經投票,請您一定處死他們!”

“我信!我一直以為弟弟在遙遠的城市正常上班,正常結婚生子,冇想到……”想到剛纔看到的場景,這位西方網友泣不成聲,也打不出字來。

但已經給凶手投了一票,同時致電給其他親友讓他們過來投票。

“我也信,天哪,我真不敢相信……”

“喔,這不是真的,這不是真的……”

“人怎麼能那麼壞,天哪……”

東國的網友已經自覺停止發彈幕,如今螢幕上飄過的全是外語評論。還有十三個人的頭像下方亮著票數,正以數十、數百、數以萬計地噌噌噌往上漲。

抗議她這侵犯他人隱私行為,以及呼籲大家冷靜的聲音也不少。

儘管如此,投票數據依舊不斷上漲。

且說目空一切的十三人並未在直播間,他們對東國本土的人和事不感興趣,主要是難抓。除非他\/她們在外邊的網絡平台直播,他們若感興致隨時可抓。

直到下屬急忙打電話告知,十三人這才知道自己的大頭照被掛在東方女巫的直播間裡進行投票。

這是他們自己平時玩樂的遊戲之一,冇想到自己竟也有被人掛上螢幕的一天。

他們並未慌張,平民能玩出什麼花樣?

就算投票達到規定的數量,一群平民又要怎麼偷襲他們?說實話,他們對此很感興趣。尤其聽下屬們說這位東方女巫似乎有點能耐,他們更加的期待。

他們中間可不隻三位S級異人,那位女巫的資訊過時了。

於是,東國女巫的直播間氛圍熱烈;大洋彼岸的十三人亦在互相取得聯絡之後興致勃勃地在家裡喝著美酒嘗著佳肴,坐觀遙遠的東方直播間裡的鬨劇。

此情此景,本該讓海量的水軍湧入沖垮直播間的。無奈這女巫有點東西,居然一個水軍都進不去。

所幸,東西兩方都有不少理中客在幫十三人開脫,讓當事人們哂笑不已。

“尊敬的女巫大人,能不能把他們的住址給我們?”一條大寫加粗的彈幕閃亮突出重圍,“我們要親手撕碎他們,否則難消心頭之恨!”

受害者的頭像落在凶手的身上,親屬們隻需點開自己親人的頭像,就能看到他\/她們受過的折磨。

場麵殘暴血.腥,讓親屬們痛不欲生。

“不能哦,”眼瞅著十三人的票數突破規定的界限,桑月溫聲道,“且不說他們有無數個住址,他們眼下也並非還是這副模樣……”

普通人想複仇,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