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江逾白迴應

黑子和彆有用心的節奏黨紛紛下場,惡毒的言論如潮水般湧向李道生。

【笑死,果然是電競呂布,三姓家奴!隻有起錯的名字,冇有起錯的外號!!】

【吃著JDG的飯,想著MZG的鍋,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盤!】

【JDG,你們的心不會痛嗎?就算你付出了所有,註定不會得到他的人。】

【EDG哭暈在廁所,都已經這麼舔了,但還是不看我一眼。】

【雖然說,電競是實力說話,但這麼三心兩意,人品也太差了吧。】

【JDG怎麼會簽這樣的合同呢?不會真的相信,電競呂布真的能一年拿S冠吧?】

【粉轉黑,某人曾經說過,是選手的前期必須先是人。這就是所謂的人?我看是不當人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很快,有神通廣大的粉絲扒出,原LGD戰隊的經理趙海已經悄然離職,並且新東家正是MZG。

這一下更加證實了粉絲的猜想。

李道生的下一站就是MZG了。

【幾個意思?人在JDG,就開始操心MZG了?電競二五仔也不過如此了。】

【太過分了,隻能說JDG不愧是電商過來的,人傻錢多。】

【我現在懷疑他離開LGD是不是有彆的隱情?感覺LGD的老闆不是那麼壞的人啊。】

【是啊,看起來一開始就是準備好的陰謀,哪有人簽約隻簽兼職合同,而且是優先簽約權,最重要的是有效期隻有半年。】

【對對對,不多不少半年,剛好打夏季賽,剛好有衝擊世界賽的資格。哇,現在想想好陰險啊。】

【粉絲,粉的是什麼?當然是人品啦。那些劣質藝人都要被抵製的。我奉勸那些稻粉有自知之明,彆陷入了糞坑!!】

就連已經被斬殺的瑪雅人大主播也出來“銳評”兩句。

“瑪雅,這個事情我不好說啦,你們不要問我。我隻能說,選手嘛,職業選手,為自己的未來考慮,很正常,非常正常!簽哪裡都是自己的選擇,對不對?大家要尊重選手的選擇!哎!

但是人要有起碼的道德啊,不能做那些兩麵三刀的事情對不對。

既然你已經簽了MZG為什麼一開始不去MZG呢?是不是覺得MZG隊伍配置不好啊?拿不到冠軍嗎?

我想不明白啊,真的,有些人心裡是很陰暗的,拿不到冠軍就要到彆人的隊伍宮鬥。

太難受了兄弟們,我是很愛JDG的啊,是我帶著從次級聯賽打上來了,我有很深感情的,你們能理解這種感受嗎?就像......就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抱走了一樣。

現在看到訊息,我的心更疼了,感覺孩子隨時又要被拋棄。”

Doinb的粉絲在沉寂了半個多月以後再一次衝到JDG微博下請願。

【忠誠!!忠誠!!忠誠!!銀幣哥纔是最忠誠的。】

【骨灰級元老不要,反而要一個三姓家奴是什麼道理?】

【成績重要嗎?人品纔是最重要的吧?】

【強烈要求銀幣哥迴歸首發。我們要忠誠的將領,不要二五仔!!】

某個縣城醫院。

江逾白剛幫父親擦洗了身體,剛伸了下痠痛的腰身就接到了JDG經理的電話。

“喂!”

等聽明白事情的經過以後。

“我來處理吧!”

江逾白看了一下晚上紛紛擾擾的訊息以後。

原本想要給李道生打個電話,在正打算撥打時,又改變了主意。

他撥通了另外一個號碼。

“喂!”

“海哥,道生的事情你知道了嗎?”

“都上熱搜了,我能不知道嗎?”

“你真的去了MZG嗎?”

“是啊!”

“這麼說網絡上說的都是真的?”

“一點都冇有錯。”

“他既然已經打算加入MZG,為什麼還要簽約JDG啊?”

“......”趙海沉默片刻後,“你知道MZG給道生的條件是什麼嗎?

每年一簽的薪資,按照市場最高薪資的基礎再加10%。

同時承諾,隻要Dao為隊伍每拿一個冠軍就給5%的戰隊股權,封頂是30%,更彆說MZ娛樂在事業上還能給他無法估量的幫助了。”

股權?30%?

江逾白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那他......”

他還是想不明白,就這條件李道生為什麼還要簽約JDG呢?

“還不是因為你!”電話那邊的趙海說道,“他說已經先答應了你,所以不想讓你難做。”

“.......”

江逾白隻感覺鼻梁腫脹,彷彿有什麼東西堵住一樣。

半天隻說出來一句話。

“這小子,也太傻了。”

掛斷電話,他深吸一口氣,點亮了手機螢幕。

經過一個晚上的編輯。

一篇長文在他的個人微博發了出去。

文章的名字叫做《關於選手李道生合約問題的一些說明》

【大家好,我是江逾白。關於網上沸沸揚揚的節奏,我隻說幾點:

第一,李道生選手的經紀合約在MZ娛樂,這件事,我們JDG俱樂部在簽約選手合同時,就已經知曉。

並且,在簽約的時候同意隻簽選手約,不簽經紀約,並冇有存在任何隱瞞的事情。

第二,MZG俱樂部知曉。

這本就是他們母公司的業務,是公開透明的商業行為。這跟MZG無關,Dao更加不可能去幫助MZG打比賽。

在夏季賽的第二場比賽我們打的就是MZG,當時我們2比0拿下了。

所以並不存在二五仔的情況。

第三,LPL聯盟官方知曉並備案。

所有流程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所謂的‘陰謀’。

現在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

職業體育,選手合約、經紀合約、直播合約分屬不同主體,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模式。

A公司簽了某位球星的比賽約,B公司簽了他的商業代言約,這在傳統體育裡是基礎常識。

怎麼到了某些人的嘴裡,就成了‘三姓家奴’?

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

我們JDG作為簽約方,不覺得有問題。

MZG作為經紀方,不覺得有問題。

聯盟作為監管方,不覺得有問題。

真正支援李道生的粉絲,也不覺得有問題。

那麼問題就來了。

當事各方都坦坦蕩蕩,到底是誰在急著跳腳,替我們JDG覺得委屈,替粉絲覺得被欺騙呢?

在這裡給大家講個故事。

一個人在大冬天看到一小朋友吃雪糕,出於關心,便對小朋友說:“小朋友,這麼冷的天,吃雪糕對身體不好哦。”

小朋友頭也不抬地說:“我奶奶活了104歲!”

這人吃驚地問:“是吃雪糕吃的?”

小朋友回答:“不,我奶奶從不多管閒事!”

所以總結出來就一句話。

關你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