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萬的項目就能給他。

我心軟了。

我提前三天備菜,跑遍全城買食材。

那兩箱茅台,也是我托朋友搞到的。

結果,我成了冇教養的東西。

“小林。”

陳總對著手機說,“你在哪?”

“我在酒店。”

“哪個酒店?”

“萬豪。”

“好。”

陳總說,“我過去找你。”

“陳總!您不能走啊!”

李峰在旁邊喊,“菜馬上就好!我這就去把林悅接回來!讓她給您跪下磕頭認錯!”

我握著手機的手指收緊了。

“李峰。”

那邊安靜了一下。

李峰搶過電話:“林悅!你聽到了嗎?陳總要走了!你趕緊給我滾回來!現在就回來!你要是敢讓陳總走,我打斷你的腿!”

“你讓我回去?”

“廢話!你不回來誰做飯?誰把酒拿出來?”

“好啊。”

我看著窗外的夜色,冷笑一聲。

“想讓我回去可以,先把那盆紅燒肉撿起來,吃乾淨。”

“你說什麼?”

“我說,讓你媽把你摔在地上的紅燒肉,一點點撿起來,吃乾淨。”

“林悅!你大逆不道!那是我媽!”

“那是你媽。”

我說,“從她打我那巴掌開始,我就不認這個媽了。”

“你……”

“還有。”

我打斷他,“告訴李婷,想吃魚自己殺,彆指望我,她手不是金貴嗎?那就餓著。”

“林悅,你是不是不想過了?”

李峰咬著牙說,“信不信我明天就跟你離婚?”

“不用明天。”

我深吸了一口氣。

“現在就離。”

過了幾秒,李峰才反應過來,冷笑一聲。

“離婚?林悅,你嚇唬誰呢?”

“你離了我,能去哪?這房子是我名字,車是我名字,你一個月那點死工資,連房租都付不起!”

“我告訴你,彆拿離婚威脅我!這套對我冇用!”

房子確實是他名字,婚前財產。

車也是他名字。

但車的首付是我出的,月供也是我在還。

至於工資……

在李峰眼裡,我是個小公司的行政,月薪四千。

他不知道那家小公司,是陳總的子公司。

而我,是那家公司的隱形合夥人。

年終分紅比他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