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朝堂辯論,言辭據理爭

乾隆四十六年(1781 年)冬,一場關於 “地方賦稅改革” 的爭論,在紫禁城的朝堂上掀起了軒然大波。此時乾隆南巡剛結束不久,沿途百姓因劉墉的 “民生督查” 未受過重攤派,卻仍有不少州縣因常年積欠賦稅,麵臨 “財政虧空” 的困境。和珅藉此機會,向乾隆遞上 “加征地方火耗銀” 的奏疏,主張 “每畝地加征火耗銀三分,以填補州縣虧空,充實國庫”,這一提議,瞬間將朝堂分成了兩派。

朝堂之上,和珅站在左側,身後跟著幾位戶部與地方督撫出身的官員,語氣篤定:“皇上,如今各省州縣虧空已達三百萬兩,若不及時填補,恐影響地方政務運轉。加征火耗銀雖需百姓多繳些許銀兩,卻是‘以小補大’,既能解州縣燃眉之急,又能讓國庫更充盈,實為兩全之策。”

話音剛落,幾位官員立刻附和:“和大人所言極是!州縣官員為填補虧空,常需自掏腰包,長此以往,恐無人願到艱苦州縣任職。加征火耗銀,也是為了讓官員能安心辦事。”

劉墉站在右側,手中攥著一本厚厚的 “民生賦稅冊”—— 那是他南巡時,從江南、陝西等省收集的百姓賦稅記錄,上麵密密麻麻標註著 “某縣農戶年均賦稅三兩,已佔年收入四成”“某鄉因去年旱災,至今仍有三成農戶未繳清舊稅”。聽到和珅等人的話,他上前一步,躬身道:“皇上,臣以為,加征火耗銀絕非‘兩全之策’,而是‘竭澤而漁’!”

此言一出,朝堂瞬間安靜下來。和珅皺著眉反駁:“劉大人此言太過誇張!每畝加征三分火耗銀,一戶農戶全年不過多繳二錢銀子,何談‘竭澤而漁’?”

“二錢銀子,在和大人眼中或許不值一提,在百姓眼中,卻是半月的口糧!” 劉墉翻開 “民生賦稅冊”,聲音清亮,“臣南巡時查得,江南無錫縣農戶張老漢,一家五口,年均收入僅七兩銀子,去年因旱災減產,已欠稅一兩五錢;陝西渭水縣的林縣令也奏報,當地農戶因修水渠已墊付銀兩,若再加征火耗銀,恐有農戶因繳不起稅而逃亡。和大人說‘以小補大’,可這‘小’,是壓在百姓身上的重擔;這‘大’,若以百姓逃亡、土地荒蕪為代價,又有何意義?”

他頓了頓,又從袖中取出一份泛黃的奏摺副本,那是康熙五十一年的 “永不加賦” 詔書:“皇上,先帝曾立下‘永不加賦’的祖訓,為的就是讓百姓安居樂業。如今州縣虧空,並非百姓繳稅不足,而是不少官員貪腐挪用、鋪張浪費所致!去年漕糧虧空八十萬石,今年南巡籌備中,又有官員借接待之名挪用銀兩,這些虧空,為何要讓無辜百姓填補?”

和珅臉色微變,強辯道:“劉大人總提貪腐,可貪腐官員隻是少數!多數州縣虧空,是因近年災害頻發,賑災支出增加。若不加征火耗銀,難道讓州縣官員眼睜睜看著政務停滯?”

“政務停滯,可通過‘節流’與‘查貪’解決,而非‘加賦’!” 劉墉立刻回應,“臣有三策,可解州縣虧空之困:其一,嚴查地方官員貪腐,追繳贓款,去年科舉舞弊案中,僅吳世昌一案便追繳白銀五千兩,若在全國推行,追回的贓款足以填補部分虧空;其二,精簡地方政務開支,不少州縣設有‘無用衙役’‘冗餘機構’,裁撤後每年可節省銀兩數萬兩;其三,推廣渭水縣的‘水渠分段責任製’,鼓勵地方官員因地製宜發展農事,增加百姓收入,百姓收入高了,賦稅自然能按時繳納,這纔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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