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書架上,最顯眼的位置,放著那本舊舊的《小王子》。
“顧懷瑾。”我輕聲叫他。
他回過頭,看著我:“怎麼了?”
我走過去,從身後輕輕抱住他的腰,把臉埋在他的後背:“冇什麼,就是有點想你。”
他愣了一下,轉過身,反抱住我,笑著說:“傻瓜,我就在這兒,哪兒也不去。”
我知道,他就在這兒,從七歲那年夏天開始,他就一直在這兒,從未走遠。
在我放學的路上,在樓梯的拐角,在大雪紛飛的冬天,在電話的那頭,在圖書館的角落,在每一個我思念他的瞬間。
他一直都在。
從七歲,到二十二歲,整整十五年。
十五年的等待,十五年的思念,十五年的錯過,終於等到了圓滿。
“顧懷瑾。”我埋在他的懷裡,輕聲問。
“嗯?”
“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
他沉默了一會兒,拉著我坐到沙發上,緊緊握著我的手,眼神溫柔而認真。
“我也不知道,”他輕聲說,“可能就是從一開始吧。”
“一開始?”我驚訝地看著他。
“七歲那年,你抱著一盆綠蘿,蹲在樓梯口數螞蟻,”他笑著回憶,眼裡滿是溫柔,“我下樓扔垃圾,看見你,小小的一隻,安安靜靜的,可愛極了。那時候我就想,這個小妹妹,我要照顧她,一輩子都要照顧她。”
“我那時候才七歲!”我忍不住笑了。
“我知道,”他耳尖微紅,卻依舊認真,“我不是那種喜歡,是想把所有好東西都給你,想每天都看見你,想把口袋裡所有的糖都留給你。直到你搬走,我才知道,那種心情,叫喜歡。”
我看著他,心裡又酸又甜,像吃了滿滿一口大白兔奶糖。
我湊過去,輕輕吻上他的唇。
他愣了一下,隨即伸手扣住我的後腦勺,加深了這個吻。
溫柔,繾綣,充滿了十五年的思念和愛意。
那天晚上,我們窩在沙發裡,電視開著,卻誰也冇有看。我靠在他的懷裡,他一下一下,輕輕順著我的頭髮,安靜而美好。
“林晚。”他輕聲叫我。
“嗯?”
“我們結婚吧。”
我猛地抬起頭,看著他,眼睛睜大。
他看著我,耳朵紅得快要滴血,眼神卻堅定無比:“我是說,等我再攢攢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