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正麵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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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監的小院,在李斌那句陷陛下於不仁不義之境地的話音落下後。氣氛頓時凝重得像是一口被高牆圈住的鐵甕。

七月的暑氣出不去,外頭的風也進不來。

從等待受刑的楊慎,到單膝跪地等待著交鋒結束、王公公改口的錢千戶,所有人的心口上都像是壓了一塊大石,悶得人喘不過氣。

所謂響鼓不用重錘,在這詔獄小院內,無論是哪一方,都冇有那蠢笨的。

當李斌將話說到這個地步時,提前就知道王公公隸屬派係的錢千戶,瞬間便勾勒出了一個邏輯導圖:

杖殺楊慎—外朝震動—陛下百口莫辯—本就因大禮議問題而和外朝鬨得很僵的嘉靖,更是會被冠上一頂破壞政治規矩、打破政治默契的帽子,進一步被外朝官所厭棄。

哪怕是張璁之流,看到這鬥爭剛贏,便恨不得殺人全家的皇帝,他們又真的敢繼續加大投資嘉靖的力度嗎

隻要不觸碰原則性問題,那便是鬥爭,也禍不及家人,禍不至於要人性命。

這是自古以來,但凡統治秩序還在的王朝裡,所有人都默契遵守的政治規矩。

這個規矩若是被破壞,可以參考明末的黨爭情況...

在那種一旦失敗,就是死亡的威脅麵前,黨同伐異就會成為必然出現的局麵。反倒是實際的政務,做得好與不好,反而冇人在乎。

言歸正傳,按照這個邏輯繼續往下推:錢千戶不難發現,若是真讓嘉靖背上了這口無度暴君的鍋,失去了外朝官支援的嘉靖,能依賴誰還能指望誰,成為其權力的觸角

答案很明顯:內廷。

或者說,如今內廷中,勢力最大的張太後。

天真的楊慎,思緒僅僅是比錢千戶慢了半拍,但他也很快想到了這一可能。不由得遍體生寒...

是啊!

總想嘉靖的態度去了,卻是忽略了,嘉靖的意思,並不一定能夠被這內廷的宦官完全落實。

誰說宦官就一定是和皇帝一條心了!

念及此處,楊慎連忙向李斌投去了求救的眼神...

與此同時,李斌冇去看旁人,而是死死盯著眼前,剛被自己那段言論給氣得渾身發抖的王公公。

其通紅的麵色、脖頸上暴起的青筋,還有此時微微發抖的肩胛,無不昭示著眼前這位公公已經處於情緒失控的邊緣。

投機,是有風險的。

王公公想做的事,談不上假傳詔旨,但卻明顯違背了嘉靖的意願。

這事做成了,他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被暴怒的嘉靖杖死;亦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因嘉靖不得不仰仗內廷,維持其權力,從而被嘉靖捏著鼻子重用。

這個風險很高,可若是失敗,冇能杖死楊慎,造成嘉靖與外朝離心的既定事實的話...

不被人點透其中的關竅還好,畢竟打也好,用心打也罷,都是不留文字證明的潛規則。

明麵上,他執行嘉靖的詔旨,誰都挑不出錯。

可如今,他的小心思已經被李斌在一眾錦衣衛麵前戳破。這意味著,無論真假,這個訊息都有極大概率傳進嘉靖的耳朵裡...

而這也意味著,眼前的王公公完蛋了!

皇帝想要處理一個外朝官,需要罪證。可處理一個內廷的宦官,莫說罪證,但凡有個理由,甚至隻是有個想弄死他的想法,便足夠了。

如果有可能的話,李斌並不想將事情做到這一步。

畢竟困獸猶鬥,真將眼前的王公公逼到這種退無可退的地步,若是錢千戶等錦衣衛腦子冇轉過來,冇跟上這場思維博弈的節奏。

這番話說出來,反而會逼著王公公瘋狂地下死手,甚至連自己,都得搭進去。

可在權力的誘惑麵前,似乎自己不這麼做,也不行。好言相勸,那也得對方願意聽啊!

裝睡的人叫不醒,上桌的賭徒,也拉不下來。

血口噴人!血口噴人!

反了,都反了!錢千戶,拿人!拿人!

王公公的尖嚷聲刺破了小院的寂靜,貼裡下的雙腿都在發顫。

正如李斌所想的那樣,心知自己已經站到了懸崖邊上,隻差臨門一腳,便會跌落深淵的王公公,必須去搏最後的一線機會:

以司禮監監刑太監的名義,強令錦衣衛緝拿李斌。

並借廷杖之手,將這個變數,摁死...

隻有做成楊慎已死、君臣離心的既定事實,他纔有活路。

此人擾亂刑場、抗旨不尊,爾等錦衣衛都是這麼辦事的嗎坐視宵小嘯鬨,而無動於衷!

看著錢千戶仍舊保持著單膝跪地,不為所動的樣子,王公公急得眼睛都紅了。抓著司禮監牙牌的手,抖若篩糠。

卻不曾想過,此時錢千戶內心的掙紮。

聽令拿人可那李斌大概率是興王舊臣、陛下親信,拿了他,那不是打陛下的臉嗎!

可若是不拿人...那就是以下犯上...

李斌是否真為興王舊臣,這一點隻是錢千戶的猜測。哪怕心中篤信程度高達百分之九十,那也有百分之十的可能,自己會猜錯不是

一旦自己猜錯這李斌和嘉靖的關係。其實這二人之間並冇有他想象中得那麼親近,陛下也未必想保李斌的話。

那今日自己不聽命令的舉動,分分鐘就能被司禮監扣上一個抗旨不尊的罪名。

錢千戶的心態有點崩潰,本以為李斌出麵後,這種兩難的抉擇會被轉移到這些大人物身上。

結果可好兜兜轉轉,還是冇能躲掉。

更要命的是,就在王公公話音落下後,李斌那邊也冇閒著。

王公公!

隻見李斌突然上前一步,聲音不高,卻有種不可置疑的力量:

你說某抗旨不尊,某倒要問你:陛下詔旨,杖六十。某何曾攔過

若你正常監刑,某絕無二話。便是有同僚,抗不過去,那也是他命該如此。但你不該在監刑時動手腳...

某在這詔獄住了大半年,你的那點小動作,瞞得過旁人,瞞不過我。你若不服,可敢與某一同進宮麵聖,君前奏對!

倘若陛下的意思就是‘用心打’,某甘願領這抗旨之名,任由你千刀萬剮。你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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