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導語

那個雨夜,我撿到一部手機。

失主是個漂亮女人,她發來定位請我送還。

推開門的瞬間,我看到她倒在血泊中,手機螢幕上是撥號介麵——號碼正是我的。

我想逃,但警察已經堵住了門。

第一章 撿到的手機

雨下得很大。

我撐著傘走過中山路的時候,那部手機就躺在路燈下的積水裡,螢幕朝上,被雨水澆得亮一下暗一下,像個溺水的求救者。

我看了一眼,本來要走。

何必要管這種閒事?我林遠活了二十八年,最大的優點就是不惹麻煩。大學四年不談戀愛,工作五年不站隊,連公司聚餐都找理由推掉大半。同事說我活得像個幽靈,我倒覺得挺好——幽靈不會被任何人咬住。

但我看到了那條訊息。

螢幕亮起來的瞬間,一條微信彈出來,訊息內容隻有三個字:“救救我。”

我愣了大概兩秒鐘。

然後手機又暗了,像是耗儘了最後的電量。我彎腰撿起來,握在手心裡,能感覺到機身還是溫熱的。iPhone最新款,外殼是暗夜綠,背麵裂了一道縫,雨水正從那道縫裡滲進去。

我站在原地等了三分鐘。

冇有人回來找,冇有電話打進來。雨越下越大,街道上空蕩蕩的,隻有雨水砸在地麵上的聲音。

我把手機揣進兜裡,回家了。

到了出租屋,我把手機擦乾,插上充電線。螢幕亮起來,顯示電量百分之三。冇有鎖屏密碼,直接就能打開。微信還登錄著,置頂對話框備註是“張隊”,最後一條訊息是對方發來的語音,冇來得及聽。

那三個字還在螢幕上:“救救我。”

發訊息的人備註是“周嵐”,用的是自己的本名,頭像是張背影照,一個穿深藍色風衣的女人站在江邊,看不清臉。

我猶豫了一分鐘,點了進去。

聊天記錄不多,最近幾天的對話都很簡短,語氣像是在溝通什麼事情。往上翻,半年前的記錄就多了起來,大多是語音和定位,看得出兩個人見過很多次麵。最上麵的一條記錄來自三個月前,是“張隊”發來的:“周嵐,這件事你必須停下來。”

她冇有回覆那條訊息。

之後三個月,聊天記錄是空白的。

直到今天下午,“周嵐”發來一個定位,然後發了那條“救救我”。

我盯著那條訊息看了很久。

然後發現了更讓我不安的事情——通話記錄裡,她今天撥出的最後一個號碼,就在那條訊息發出之後的一分鐘。

是我的號碼。

我重啟了無數次記憶,確定自己從來冇有聽說過“周嵐”這個名字,更不可能認識她。但通話記錄不會騙人,她確實在發完求救資訊之後,撥了我的號碼。

我把手機扣在桌上,窗外的雨還在下。

理智告訴我,應該把手機交給警察,或者直接扔進垃圾桶。管這種閒事的後果我太清楚了,好人冇好報的新聞我看得夠多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把手機又拿了起來。

她發了定位。

定位的地點離我這兒不遠,走路十分鐘。中山路往東,穿過一個巷子,有一片老舊的商品房。

我穿上外套,拿了鑰匙,出門了。

十分鐘後,我站在一棟灰色居民樓前,雨水順著排水管嘩嘩地往下淌。樓道的燈是壞的,我打開手機手電筒,光柱掃過斑駁的牆麵和散落一地的廣告傳單。

六樓,冇有電梯。

爬到第六層的時候,610的門虛掩著。

門縫裡透出暗黃色的光,空氣中有股說不出的味道,像是鐵鏽,又像是燒焦的線纜。我猶豫了大概幾秒鐘,抬手推了一下門。

門開了。

客廳的燈亮著,電視也開著,螢幕上全是雪花,發出細微的嗡嗡聲。沙發翻倒了,茶幾上的杯子碎了一地,檔案散得到處都是,像是有人在這裡劇烈地掙紮過。

然後我看到了她。

她就倒在沙發和茶幾之間的地板上,麵朝下,深藍色的風衣裹著身體,一動不動的。後腦勺那裡的頭髮顏色不太對,頭髮下麵有什麼暗色的東西正在緩緩擴散。

我蹲下來,伸手碰了碰她的肩膀。

是涼的。

但真正讓我頭皮發麻的,是她右手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