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9章 終極生命:混沌實體
聯邦高層連續開了三天的會。
最終,確定了聯邦接下來一切行動的三項基礎。
第一,科學部投入更多資源,死磕SW-109項目下的幾個子項目,尤其是基態引擎與全新能源,直至聯邦所有戰艦都能無障礙使用基態引擎。
第二,在基態引擎以及新能源全麵普及之前,艦隊如果要離開聯邦疆域,必須確保所要去的地方處於全域神識乾涉網絡,或是敘事邊界乾涉場的覆蓋之下。
第三,重新設計神識探針,確保技術無法被外泄,並在之後交於阿戈納斯去部署。
當然了,給所有晶域全都鋪設完整的全域神識乾涉網絡,這顯然不現實。
因此,在聯邦疆域之外,隻要求確保擁有敘事邊界乾涉場。
(一個晶域要部署完整的全域神識乾涉網絡,大約需要消耗8.7萬億枚神識探針,但如果隻是建立敘事邊界乾涉場,則需要部署大約3000萬枚神識探針。)
同時,在聯邦疆域之外的神識探針部署,交由阿戈納斯去進行。
聯邦隻負責提供足量的神識探針,以及相應的部署設備。
另外,林宇要求科學部設計全新神識探針,要求確保技術保密,以及必要時候的自毀功能,以避免阿戈納斯在部署過程中,被凱撒截獲。
基於以上條件,今後但凡冇有完成敘事邊界乾涉場部署的晶域,無論發生什麼,聯邦艦隊都不會前往支援。
所以,隸屬於阿戈納斯的2000多個黑腔文明啊,為了你們自身的安全著想...
全都舉全文明之力,拚了命地在聯邦疆域之外,為聯邦部署敘事邊界乾涉場吧。
除了這三個所有行動的前提基礎之外,聯邦內部一直在秘密進行的某個項目,此次的會議中也終於做出了要加大投入,讓全項目加速的決定。
而這個項目便是...
第四代生命體,混沌生命體項目。
人類雖然也已經初步邁入了混沌科技時代,但生命的第三次躍遷這塊,卻始終還卡在黑腔生命體,也就是第三代生命體上。
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那麼聯邦在科技層麵上也會被拖累,從而無法在混沌科技上走得更遠。
畢竟,很多混沌時代的進階科技,都是建立在混沌生命體之上的。
在陸銘因留下的資料中,對混沌科技的未來發展方向,就有過不少推測。
比如,區域性現實邏輯編輯。
無需設備,混沌生命體可通過自身意誌,直接修改其影響範圍內(隨個體強度而變化)的區域性空間常數、邏輯規則、數學定律等等。
例如,定義“此區域黑腔極速為每秒一米”、“此處引力相互排斥”、“此空間內2 2=5”。
修改是臨時且需要持續維持的,但對範圍內的一切非混沌存在(包括依賴原規則的黑腔科技)是絕對法則。
又比如,獨立敘事宇宙創生。
複數的混沌生命體通過集體協作),可以嘗試從絕對虛無或現有宇宙的“敘事基底”中,切割、隔離並初始化一小片時空,為其編寫獨立的、簡化的物理規則與初始敘事,創造一個受其完全控製的、微型的“口袋宇宙”或“敘事奇點”。
這並非完整的宇宙,而是高度可控的“實驗場”、“避難所”或“終極武器”(將敵人封入一個規則對其絕對不利的微型宇宙)。
而當混沌生命體的數量足夠多的時候,甚至可以創造出晶域,乃至包含附屬晶域的黑腔空間。
這,也是陸銘因造神計劃的一部分。
其他還有更多的技術。
但是,這些更高等的混沌技術,都有一個大前提。
那便是...
無法純粹通過科技產物來達成,而是必須要完全依靠,或是部分依靠真正的混沌生命體來達成。
這也是為什麼,第四代生命體如此重要,以及陸銘因的造神計劃中,第四代生命體纔是一切的核心與基礎的原因。
原本的話,林宇是打算先集中資源,等解決了六大神使文明,消除所有威脅之後。
才集中資源來搞這件事。
但現在...
看樣子是不行了。
所以,他立刻改變了計劃。
讓整個聯邦從攻勢轉為守勢,藉助全域神識乾涉網絡與敘事邊界乾涉場來自保,並優先解決混沌生命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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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雖然聯邦調整了方向,以及接下來的發展重點。
但科學部卻無法立刻拿出成果。
第四代生命體(混沌生命體)...
哪裡是這麼容易搞定的?
好吧,陸銘因確實留下了大量資料,其中有著詳細的進化方案,以及大量相應的技術文檔。
但那...
隻是純能量態的進化技術。
畢竟,陸銘因他們並非是三螺旋的黑腔生命體,所以隻能走這一路線。
可人類如今可是三螺旋的黑腔生命體,並且陸銘因的造神計劃,也需要另一路線下的混沌生命體。
但很顯然,雖然陸銘因對另一路線也有過一些研究,所以研究得並不深,且大多理論也不一定正確。
畢竟,他們手中可冇有三螺旋的生命體,無法對這些理論進行驗證。
所以...
聯邦科學部在這方麵,隻能自己摸著石頭過河,而冇有任何先例以及技術來借鑒。
自然,就無法像其他技術那樣,可以在極短時間內攻關了。
但不管怎麼說,一些基本的理論已經被逐漸建立,並完善。
而進化方式、進化方向,以及最終形態等方麵。
林韻也有了初步的想法。
在一份檔案中,她是這樣描述的。
第四代生命體(碳基生命的終極形態),混沌實體(混沌生命體的實體形態,非能量形態)。
彆名:現實建築師、混沌法則化身、敘事真身、因果編織者,等等。
定義:碳基生命(人類)通過終極混沌科技完成的存在性昇華,成為擁有固定形態、但形態本身即為混沌法則具現的終極生命。
其存在既是“生物”,也是可自主行動的混沌規律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