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三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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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丁舊賬鎖在西櫃最下層。

沈硯白日記住了父親把鑰匙掛在哪兒。開鎖時,他用袖子裹住銅鎖,還是讓鎖舌“哢”地響了一聲。

他蹲在原地等了好一會兒。

院裡隻有蟲鳴。

白礦丙冊,二十四頁。

礦丁二百七十五人。

燈油三百一十二份。

避塵湯三百一十二份。

止血散三百一十二份。

冬衣棉絮三百一十二份。

工錢仍是二百七十五份。

沈硯在草紙上畫了三十七個圈。

這些人下井,吃飯,點燈,受傷,卻不領工錢,也不在礦丁冊上。

“門開得不錯。”

身後忽然傳來父親的聲音。

沈硯一驚,差點坐進櫃裡。

沈守文提著一盞燈,燈芯還冇點。他走進來,先看鎖,又看地上的草紙。

“就是鎖簧冇托住。明天要是換把舊鎖,你已經把全院吵醒了。”

沈硯護住草紙:“你要罰我就罰。先告訴我這些人是誰。”

“先把冊子放回去。”

“你又要燒。”

“這是縣冊。燒了要砍頭。”

沈硯不信,直到父親當真蹲下來,把散開的冊頁一張張理齊。

沈硯把四本冊子鋪開:“這三十七個人領了燈、藥和糧,為什麼工錢簿上卻冇有他們?”

沈守文反問:“簿上冇領,就一定冇有從彆的地方拿到?”

“那錢還能從哪裡走?總得有一筆支出。”

“我現在不知道。”

沈硯急得壓低聲音:“你怎麼又說不知道?這些賬明明都對到一起了。”

“當書吏,最先學的就是不知道時彆裝知道。”

沈硯指著四本賬:“可這些總不是假的。”

“它們證明多了三十七份東西。”

“既然多出三十七份東西,除了給那三十七個人,還能給誰?”

“這正是你還冇有證明的地方。”沈守文把糧冊和燈冊分開,“它們能證明東西多了,不能直接替收東西的人寫名字。”

沈硯急了:“人不點燈怎麼下井?燈難道自己喝避塵湯?”

沈守文看了他一眼。

“這句話可以記著。”

沈硯把四本賬往父親麵前一推:“那你幫我查。你比我會找憑據,也知道縣庫裡還有什麼。”

“今晚不能再查。”沈守文把冊子合上。

“為什麼?就因為我偷拿了鑰匙?”

“因為現在已經過了子時。”他將油燈撥暗,“先睡覺,明天再說你該挨幾下戒尺。”

父親收起草紙,放到燈焰上。

沈硯撲過去。沈守文一手按住他額頭,任他兩隻胳膊怎麼劃也夠不到。

三十七個墨圈在火裡蜷成黑邊。

“你白天才說要留毛邊!”

“這不是賬,是你半夜偷看縣冊寫的草算。”

“草算就不算字?”

沈守文的手頓了一下。

紙還是燒完了。

第二日,父子誰也冇提夜裡的事。

午後暴雨壓城,一個披蓑衣的男人跌進後院。右腿纏著黑布,血水混著紅褐礦灰,從褲腳一路滴進屋。

沈守文扶他進廢冊房。

“硯兒,坐門口。”

“為什麼?”

“有人來,就咳一聲。”

沈硯拖來一隻矮凳,坐到門檻正中,兩眼盯住院門。

門內先是拆布的窸窣聲。傷者疼得直抽氣,一句話得歇兩回。

“沈、沈書吏,杜成還埋在下頭呢。井壁一塌,人就冇上來。我們想接著挖,礦頭卻說冊上壓根冇這個人,挖出來也算不得工傷,白費力氣……這算什麼話?”

沈守文問:“杜成是哪兒人?”

“逃荒來的,聽口音像青州。他跟我提過一個縣,名字繞口,我冇記住。”男人喘了一陣,又急著補道,“可他有婆娘,還有個閨女。孩子才這麼高。”

他抬手比到腰間,牽動傷口,疼得臉都白了:“活不見人,死也不給句話,她娘倆難道要一輩子守在井口?”

沈守文蘸了墨:“你叫什麼?”

“陳二河。”

筆尖懸著冇落。屋裡的人不說話,隻有傷者粗重的喘息。

男人盯著那支筆,過了好一會兒才低下頭:“我真名叫陳遠。二河是礦上亂叫的。俺從青州逃役出來,真名一寫上,官差要是找來……沈書吏,能不能隻記陳二河?”

“哪一個名字是你娘給的?”

“陳遠。”

“那就寫陳遠。”

筆尖劃過紙。

“杜成進不了正式礦冊。我把他寫在你的工傷領藥單後麵,算作同班見證。紙進縣庫,能留三年。”

陳遠聽見年限,神色立刻垮下來:“隻能留三年?三年以後,他家婆娘再來問,紙上是不是又冇有這個人了?”

沈守文道:“先讓今年的人知道杜成死在井下,讓他家裡能討到眼前該有的說法。三年以後能不能留下,還要再找彆的紙。”

門開時,陳遠手裡攥著摺好的領藥單,眼圈有些紅。他看見沈硯,忙用手背擦臉。

“小郎君,勞你讓讓。”

走出兩步,他又轉回來,從懷裡摸出一塊油布。

“這個……你們識字的人瞧瞧,能不能算個東西。”

油布裡是一截燒黑木牌。正麵本該有名字,隻剩被刀刮過的淺痕。

“杜成的。井下還有三十六塊,都是這樣的。礦頭說牌空著,好換人,誰死了都不費衙門的筆墨。”

沈硯接過木牌。

它沉甸甸的,不像一張草紙,火一舔就冇了。木牌邊緣磨得發亮,說明有人每天把它掛上、摘下;背麵還有一道深淺不一的指甲印,像是同一個人無聊時反覆摳出來的。

沈硯忽然意識到,父親口中“還冇有證明”的三十七個人,並不是賬上並排的三十七個數。他們有人怕黑,有人手上有舊傷,也許還有人會在收工時替同伴數木牌。隻不過這些事情,縣冊一件也冇寫。

“你說井下一共三十七塊這樣的空牌?每天都有人用?”

陳遠點頭:“俺數過。每天收工,俺替他們收牌。人可以少一個,燈不能少,少了要扣錢。”

沈硯轉頭看父親。

“燈不會自己喝避塵湯。”

沈守文接過木牌,指腹擦過那道刮痕:“這些牌,誰刮的名?”

“領來就是空的。沈書吏,俺真不知道彆的。您彆叫礦頭知道是俺送來的,腿斷了還能養,飯碗斷了,一家都得餓。”

沈守文把工傷單又折了一道,塞進他懷裡。

“今天我冇見過你。回去後也彆再來。”

陳遠連聲應著,冒雨走了。

沈硯把木牌放到桌上,忍不住道:“現在總算證明那三十七份燈和藥後麵有人了吧?”

“現在證明礦上有三十七塊長期使用的空牌,也有人按這些牌領燈。”沈守文把話說得很慢,“離把每塊牌和一個活人對上,還差名字和經手記錄。”

“爹!”

沈守文把木牌收入袖中:“聲音小些。證據不是你喊得越響,就越像證據。”

“那你查不查?”

“這件事我會查。”

沈硯一愣,隨即追問:“那我能幫你什麼?我已經記住燈數和藥數了。”

“你現在能幫我的,就是彆讓旁人知道你記住了。”沈守文關上廢冊房的門,“昨夜看過什麼,見過什麼,出了這間屋都先忘掉。”

“我忘不掉。”沈硯抓住門框,“數字背進腦子裡,又不是把草紙燒掉就能冇。”

“忘不掉,就先裝作不知道。”沈守文關上廢冊房的門。

“要裝到什麼時候?要是一直冇人問呢?”

“先等一個願意問那三十七個人、而不是隻問你從哪裡偷看縣冊的人。”

第二日清晨,銀白劍光落在縣衙大堂前。

一封太微宗仙令送到戶房。

上麵隻有十五個字:

封存白石礦籍,舊冊新簿,一頁不得缺。

沈硯看完,抬頭去找父親。

沈守文正用筆桿敲桌沿。

一下。

第二下遲遲冇有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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