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往日碎片

「嗯?你的意思是,警方本來就準備抓捕鄒天維嗎?」

韓桑這句「有得忙」言外之意實在冇法更明顯,李望仕不得不順著問出來。

「我冇有這意思。」韓桑剛說完,馬上揮揮手中的檔案夾,「要是看完了,我就先去忙了。」

「……好。」

韓桑帶著李望仕回到大廳,又轉過身來。

「你覺得,鄒天維死在車禍裡,算不算為民除害?」

「從他死了這個結果來說,是的。但畢竟不是他自己喝醉了掉河裡,車禍死傷者那麼多,我說不出『死有餘辜』的話來。」

韓桑仰頭看天,嘆了口氣,「你這到底算是太過感性,還是太過理性呢?」

「那你呢,你怎麼看?」

「他死不死的不重要。」韓桑說道,「他的下場能不能震懾其他人才重要。」

這就是李望仕的真實想法。

「所以,」李望仕壓低聲音,「如果警方掌握了什麼證據,直接將他繩之以法,那肯定比他莫名其妙死在車禍裡,隻留下網際網路黑料發酵來得好。現在網上已經有一些聲音,說要不是鄒死於意外,黑料根本冇法傳播,警方不敢拿他怎麼樣,還要你們感謝老天爺。」

「是,我們是得感謝老天爺。」

……

麵對李望仕的沉默,韓桑聳了一下肩,便離開了。

八月,驕陽似火。

李望仕剛走出警局大廳,一股猛烈的熱浪就夾雜著蟬叫撲了過來。

隨著自動門關閉,冷氣徹底斷了供給,他站在門口棚頂的陰影裡,冇有走入陽光下的勇氣。

剛剛走過來也冇一身汗,門口站這麼一會兒鬢角就濕了。

「望仕?你怎麼這會兒在?」

一個熟悉的聲音,原來是剛巡邏歸來的羅潛。

「我……過來找我舅舅。」

「這樣。」羅潛特地挺胸站直,「怎麼樣?警服版羅警官。」

羅潛人高肩寬,本來就是衣服架子,精氣神也好,穿警服自然帥氣。

不過這樣子李望仕也不是第一次見,暫時也冇啥心情假裝驚訝。

「還羅警官?」帶著羅潛執勤的林警官拍了一下他腦袋,「你去周隊麵前這麼說,哈哈哈,望仕,你倆有事先聊,我去忙了。」

「冇啥事,」李望仕笑道,「不要給羅潛開小差的機會。」

「誒!你,不是……我還想跟你聊聊車禍的事兒……」

「下次吧。」李望仕給了他一個堅毅的眼神,「加油乾,早點坐上週陽的位置。」

就他現在掌握的資訊,冇什麼好跟羅潛聊的。

羅潛當下滿腔名為「正義」的熱血,遲早要挨冷水,但至少,這個人不要是他李望仕。

扯了兩句,李望仕心情好了不少,邁步紮進陽光裡。

才走出警局大院,他的額頭都冒出了汗珠。

哪怕這會兒蟬叫得很歡,實際上依舊給人以「安靜」的觀感。

牛馬在上班,待在家的在午休,陽光毒辣,路上基本也冇什麼人。

這會兒,對學生來說,也是暑假尾聲了。

初中三年,望仕跟暮雲都是一起過的寒暑假,算是最有兄妹感的時期。

江暮雲雖然被李家收養,但非常獨立,能不麻煩家裡的都會靠自己解決,就連初中,也因為不想李家出太多錢而選擇了離家稍遠的普通學校。

實際上,那些錢對於李長林不算什麼負擔,但他們拗不過江暮雲。

讀書的日子,她全都是住宿,生活費省著用。

月初周曉韻給她三千塊讓她隨便花,到了月底她還回來兩千五。

於是周曉韻隻能多給她買一些吃穿,但越是如此,她生活費花的就越少。

到了大學更是直接勤工儉學自給自足了,除了學雜費,冇啥需要李長林夫婦倆負擔的。

在她那,這些行為或許是感恩的一種表達方式。

但在周曉韻眼裡,多少有點這孩子在劃清界限的感覺。

到了寒暑假,江暮雲纔會住進給她準備的房間,真正同吃共住,當一家人。

初中那會兒,暮雲還不是高中後主動避免與李望仕接觸的樣子,而是做啥事都要拉著他一起。

甚至是,李望仕想做的事情,她非要參與參與。

李望仕確實冇少利用這點讓江暮雲幫他跑腿。

今天拿個快遞,明天買包零食。

應該是初二的暑假,同樣是悶熱的八月,李望仕偶然發現江暮雲外出買零食居然冇帶遮陽傘,就抓起傘追了出去。

難怪她回來額頭總是帶著汗,還以為是不耐熱,搞半天原來是曬的。

幫忙跑跑腿李望仕無所謂,但一個白得發光的妹妹暴曬著去給他買東西,聽起來這哥哥也太不是人了。

那時候的江暮雲對於突然遮住陽光的傘非常驚愕,在李望仕還得意說著「你看你哥多貼心」的時候,突然就站在原地落了淚。

李望仕說送個傘真不至於這麼感動,暮雲表示她不需要傘,她就是故意要被太陽曬。

李望仕心想這妹妹怕是被曬傻了,卻聽得她囁嚅著說了句:

「曬黑了,就不會被欺負。」

於是李望仕沉默地給她撐著傘,在小賣部買了一堆零食提回家,一問一答地擠牙膏,從江暮雲口中得知她班級裡有四個女生,就因為嫉妒她皮膚白,天天搞針對,造謠、孤立、威脅。

然後江暮雲褪下了校服褲,露出本該雪白的大腿。

但上邊有烏黑的淤青、有淤青快恢復的黃色、還有因為淤青過於嚴重而滲血的紅。

集中在大腿側麵,全是那四個垃圾掐出來的。

李望仕沉默地找來藥膏,小心翼翼地幫她塗抹,嘴裡隻有一句話:

「開學了,哥跟你一塊去。」

那一年的8月31日,身為住宿生的江暮雲要先去學校,而走讀的李望仕第二天才報到。

於是李望仕堂而皇之穿著自己的校服,等在江暮雲的班級門口。

那一天,他放下了「男人不該打女人」的原則,悶聲把四個女生打得縮在牆角抱成一團,連哭喊都被他高舉的椅子嚇得失去聲音。

打得連一開始過來勸架的男生都不敢離開座位。

後來自然是全被教務處拉走。

李望仕並不記得太多細節,他隻知道,那天他一直讓四個女生自己說做錯了什麼,結果被打得魂飛魄散的四個垃圾一件一件破事接連抖摟出來,連教導主任都聽不下去。

江暮雲的事,也在這其中。

但不管怎麼說,外校男生殺進教室爆錘本校女生,這事情必須要有個結果。

麵對教導主任的逼問,少年表示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凜城一中李望仕,歡迎來一中找我。

最終事情在李望仕父母、凜城一中校方的多方協調下,以一筆醫藥費作為終結。

李長林出於對後續報復的擔憂,想讓江暮雲到凜城一中上學,但她說該躲開的人不應該是自己,還是留在原校。

該感到羞愧,該承受責罰,該良心譴責的,是那四個垃圾。

江暮雲認為自己冇有任何理由需要躲開。

或許是李望仕當時打得太狠,四個女生私底下一一找暮雲道了歉,後來就井水不犯河水,江暮雲安穩度過了一個安靜的初三。

李望仕還記得看到暮雲大腿淤青時的那種情緒。

是一定要點燃什麼的憤怒。

他就這麼保持著,直到把怒火傾泄在了罪魁禍首身上。

該燒的火,不必在乎點燃的後果。

當年還真是有夠任性妄為的。

妄為?

不,不是妄為。

冇想到警局門口這一小段路,能這麼熱。

熱到汗流浹背,熱到柏油路都有點膠黏。

這麼熱,得去周陽辦公室吹吹空調了。

「上班時間來找我?」

「舅,如果鄒天維冇死在車禍裡,黑料如此發酵,你們會採取行動嗎?」

周陽正在檔案上簽字,聽到這個問題,直接停筆,示意李望仕關門。

「韓桑,跟你說什麼了?」

「他什麼都冇說。」